革命

胡泳 | 把员工变为“内部企业家” ——从海尔革命性管理实验观察到的

     把员工变为“内部企业家” ——从海尔革命性管理实验观察到的   胡泳   照我看来,海尔的“自主经营体”不纯粹是管理创新,更是一种社会性发明,因为它牵涉到给员工自主空间,满足他们更高的自我需求。不是只让员工每天很有纪律地准时上工、按需生产,更要让他们每天都能带着热情与想象力来工作   “执行力”在中国制造业企业当中,曾经是一个富有魔力的词汇。“鸿海的文化,是有严厉执行力,又有高度激励。”富士康科技集团副总裁程天纵曾对记者这样说。从富士康离职的前主管青桐称自己对富士康的企业文化的理解就三个字:执行力。 无独有偶。比亚迪的王传福也曾说过: “ 在比亚迪,人是每一个关键节点、每一种战略打法的最终执行者。对工人,高压、高薪的结合可以对效率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 郭台铭和王传福有些什么共同点?他们信奉同一种动机哲学:没有人不爱好胡萝卜,而不恐惧大棒。面对这两样东西,人们会作出精明的反应,其行为依附于一系列刺激和外在的奖励。信奉这种哲学的人认为,不存在什么因热爱而去做的事情,或是因为认定某样东西是对的而去尝试的情形。他们甚至把企业社会责任都看作某种自利行为的伪装。   从“本能”到“意义”   与这种哲学截然相反的一种认识是:承认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但更相信,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其渴望归属感,渴望意义,渴望伟大的爱情或是新生婴儿所带来的福佑。 今日世界的最大机会在于,通过社会发明让人们过上能够充分实现自身潜力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行善、洞察、创造、示爱和工作的巨大潜力。但遗憾的是,如今这种潜力被大型的等级制组织深深限制。 张瑞敏有一句名言:“企业说到家就是人,管理说到家就是借力。”由此观之,海尔目前 孜孜以求的、在海尔打造无数的“自主经营体”的 管理转型,预示着一个伟大的转变:从执行力到创造力的转变。 换句话说,海尔要追求与富士康和比亚迪不同的东西:不能够把员工纯粹视为一种执行的工具,而要给他更大的空间,让他自己有自我发展的自主性存在,不仅是自给自足,也跟他人联合形成这种自足。在新的环境下,如果说执行力还有它的道理,那也必定如张瑞敏所说,“不是靠上级一级级下来的执行力,而是靠你怎么去执行用户的要求”。   不要简单的契约关系   关于什么是“自主经营体”,海尔方面有很多说法。最常见的解释是“三准则”说:端到端、同一目标、倒逼体系。“端到端”指的是一线经理从客户的难题出发,到客户的需求满足为止,从客户端再到客户端。“同一目标”,就是定下目标以后,它不再是个人目标,所有团队成员都要按照同一目标来满足用户需求。“倒逼体系”是指将用户的要求作为目标,倒逼海尔内部所有流程。另外一种说法就是所谓的“三自”,即自创新、自运转、自驱动,归根结底是自组织。 近期,沃顿商学院管理学教授马歇尔·迈耶带着西方管理学的眼光来到海尔,追问中国式自主经营体的实质。他试图用公司的契约理论来分析,即把公司定义为一个一系列契约的结合体,契约可以发生在企业和外部市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企业内部之间,起关键作用的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迈耶教授在海尔却有很多新发现。比如他发现,自主经营体是一种竞标的方式,获胜者主要是通过更好的实现目标的路径和方案,然后再将这个目标和薪酬挂钩;又如自主经营体的评价指标不是用销售来衡量,更多的是用市场份额、盈利来衡量,包括新产品开发,客户满意度等等。他最大的发现是,西方企业的委托-代理契约是静态的,签订之后就不再改变了;在海尔的自主经营体模式下,契约却会经过多次动态调整,由此可以看出,海尔的自主经营体不是一种简单的委托-代理关系。 传统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看作一种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博弈:在第一阶段,委托人提供一种机制安排。第二阶段则是代理人决定是否接受这种机制;如果他拒绝,什么都不会发生,若是接受机制,则进入第三阶段博弈:代理人在机制约束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行动。然而这恰恰是张瑞敏企图规避的博弈:在企业当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非合作博弈,要么企业输,员工赢;要么企业赢,员工输,无法达致双赢。自主经营体所要做的,正是要把员工和企业的博弈,变成为了完成用户需求,自己与自己的博弈。 张瑞敏对迈耶教授说:“海尔的自主经营体和和西方企业一个很大的不同,从本质上说,就是打造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契约。用户需要什么,就必须满足什么,而不是没有用户的企业内部相互之间的契约。换种说法,企业内部的契约也是为了满足用户需求,和用户之间达到一种契约。我们是以用户为中心的企业,而西方企业是以企业为中心的企业。”这也是所谓“动态契约”的内涵:所有的经营体不是服从于企业给它的指令,而是服从用户的要求。   从管理创新到社会发明   不知道张瑞敏如此说法,令遵循西方管理学脉络的迈耶教授豁然开朗还是更加糊涂。照我看来,“自主经营体”其实不纯粹是一个企业的管理创新,而是一种社会性发明,因为它牵涉到给员工自主空间,满足他们更高的自我需求。这种社会性发明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能跟上时代、即时因应变迁的企业组织,不是只让员工每天很有纪律地准时上工、按需生产,更要让他们每天都能带着热情与想象力来工作。 如果说此前企业的做法,更多地是硬性规定工作程序,强制员工执行,现在则是设计一套公开、公平的衡量方法,让人们可以免除过多的束缚,热情地投入工作并发挥其创意,同时又能让大家知道每个人的表现如何,从而达成某种程度的约束。这要靠赋予人们自由,让他们去自我管理那些会影响工作绩效的变数;对最终获利会有影响的变数,管理者都可以授权。一旦授权,就让员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只要能确保绩效衡量指标与员工的工作报酬相连结,公司制度清楚透明,那么,企业将不需要太多的管理,就达到“太上不知有之”的境界。   从分权到内部企业家   也许你会问:这样做和分权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在于,分权仍是在等级制框架下进行的,只是对等级制组织的改善,而不是对它根本的打破。如今大企业常因规模而饱受折磨。企业变得如此庞大,经理人在作决策时,常常不具备有关所要解决的问题的个人知识。而传统上应对这一情形的办法是分权。 不幸的是,单单依靠分权是不够的。在一个等级制组织中,晋升可能来自对老板的忠诚和政治技巧。勇气、创意以及观察明显但却被忽视的事实的能力,不一定能导致成功。在此情况下,大企业所需要的并非更多的半独立的部门,而是某种存在于组织内部、行事形近市场企业的“企业家”。 从这个意义上,我更愿意把海尔目前的这套做法叫做“内部企业家”。它不仅针对个体而言,也和企业的生产率和响应性息息相关。并且,如上所说,这种开展商业的新方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堪称某种社会发明。 归根结底,大型多部门工业公司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发明。没有这种组织形式,我们很难想象今日世界的工业化程度。然而,不论大公司如何成功地组织了复杂的生产和分销活动,它们失败的迹象已随处可寻:它们脱离现实,更多地对自己的需求而不是对变化了的时代作出反应,裙带关系和企业政治猖獗,惯性和盲目成为难以治愈的痼疾。 另一方面,企业家除了自己和企业的服务对象以外,不需要取悦于他人,而更多的是个人的努力和担当。这种个人化取向不仅不是一种限制,反而可以导向新生意的产生和新生意方式的浮现。在企业当中为这样的“企业家”腾出空间,是解决大企业病的良方。 海尔的探索价值在于,还从来没有一个大规模公司采用过这种模式。在西方,也有所谓内部创业战略,指的是企业在日常运营之外专门组织一个团队,让其像企业家一样运作,开发一个新产品或者创设某项新业务。而海尔的自主经营体,则是要在整个公司内部创造员工的企业家精神,由此打造企业的“倒三角”组织结构。 这种自主经营体,从开始提出到现在,已经由自主管理团队越来越向独立公司演变。张瑞敏希望这些自主经营体不仅能够独立地去发现市场的需求,迅速地作出反应,还能够创造需求;而且,它们逐渐拥有自己的用人权、分配权、独立核算的报表。海尔目前在做的实验是,在某些地区,根据“人 / 区 / 客”(即员工 / 区域 / 客户资源)三要素组成相关的团队,其中既有市场营销人员,也有开发人员,共同把这个地区的用户需求彻底开发出来。需求开发出来以后,直接与产品线对接,以用户资源交换产品资源。 这就彻底颠覆了旧日的销售逻辑:过去销售队伍是看今年完成了多少万,明年要提高百分之多少,为了完成承诺指标,常常以压货为己任;现在的思路则是,看这个地区人口若干、 GDP 多少、家电更新换代率几何,根据这些测算出该地区的家电消费量,并决定其中海尔的占有率要达到多高。这就把团队的所有目标集中在一个地方:怎样才能获取更多的用户资源?在市场驱动的情况下,海尔发现自己面临的绝不是一个同比增长的世界,而是十倍速的发展空间。 对于后台职能部门而言,这种地区经营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个触角,连接所有的职能部门并带动它们的转变。原来的财务、人力、流程等等都要和它融合起来。张瑞敏形象地把这样的经营体比作大树的枝子,永远来自于树干,不会是孤立的,因为如果孤立就变成一束插花了,一时挺好看,过一段时间肯定枯萎。所以,原来的职能部门要融合进入自主经营体,要提供资源把自己由后台变为前台。最后,当一个个自主经营体形成联合关系,海尔的组织结构就变成了一个矩阵结构,这个矩阵结构就像一张网一样互相交织起来,都服从纲的目标。 员工一旦获得了创造力,企业将得以变成自主经营体的联合体,一个 200 亿美元销售额的大公司,能够分解为 4000 个自主经营体组成的复杂组织。这些自主经营体不但为了实现客户目标、市场目标,同时还得实现其自设的目标,企业家精神因而扩散到整个组织当中。   挑战来自何处   这样的探索会不会产生问题呢?目前来看,它面临的挑战是一系列的。 比如,自主经营体在市场团队里最容易推动和执行,但在产品企划和研发团队里面,能否同样运转自如?客户的需求,包括收入和成本是最容易发现、也最容易衡量的,然而那些非财务的指标,比如创新又该如何确定?再如,怎样管理企业的知识型人才?在这一领域,机械的外部控制没有多大效用,需要的是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现场决策的本能以及边界清晰的自我约束。还有,作为一个国际化大企业,目前的自主经营体模式能否在海外复制?个人的空间与集团总的战略能否很好地结合起来? 归根结底,海尔会遇到两个问题,但实际上也可视作一个问题:一是怎样赋予创造力强的员工所要求的独立,与此同时又让他们不致罔顾企业的需要;二是如何令企业更加有能力迅速而敏感地对社会的要求作出回应。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一套体系,允许经过选择的员工在企业内部拥有类似社会中的企业家的那种地位,既给予这些员工独立,又让他们符合企业总体的技术、财务和信息目标。 这也将考验企业领导人的气度和胸怀。内部企业家的地位当然要由这些员工自己挣得,但一旦他们通过了考验,领导人就必须允许他们拥有独立行事的权力。不能用企业原有的约束去限制。唯其如此,独立的企业家精神才会在企业内部茁壮成长,而这也是内部企业家体系建立的初衷。 随着这种体系的成熟,内部企业家会遍布企业,取代当下企业中众多的效率低下、不如人意的功能,然而也需牢记,新的释放出来的能量会为中央式控制带来新问题,从而呼唤新的组织方式。   ************   美国管理学者加里 · 哈默曾经有个断言:新管理思潮的扩散,通常需要 20 ~ 25 年。美国大汽车厂花了差不多 25 年才真正了解丰田式管理的优越。六个西格玛差不多在 1980 年代中期就发明了,却在 20 年后才在全球成为经典的管理工具。 20 年后的竞争致胜关键不是产业科技,不是战略,而是如何领导、组织、筹划一个企业,如何配置资源。管理和组织的创新就像是科技的创新,需要长时间酝酿;而最大困难在于:企业管理者对原有范式、操作方式的依恋不舍。每次到企业演讲管理创新的主张,总会遇到一些公司经理人说,我们知道挑战很艰巨,我们也喜欢新的思考方向,但我们还是不能创新。还有一些公司说,如果已有成功的公司可以示范给我们看,保证可以成功,我们就可以来研究如何一步一步做出来。 这说明, 21 世纪的管理新典范,胆敢采取“管理 2.0 ”的公司,也可以说是管理创新的拓荒者,命中注定是少数。衷心期待 20 年后,海尔的管理理念与模式,在世界范围内能够从少数变成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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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天玑>性与革命(二)

按照这位朋友的回忆,三十而立,性欲旺盛的鲁迅每天晚上都靠穿长裤、睡硬板床来压抑性欲。我的结论是,鲁迅先生所谓如椽之巨笔,还有近乎苛刻的批评当下,几乎骂遍了身边的同行,最后是激发了革命的斗志,一生著作颇丰,意志顽强……以上所述,都与他被压抑的性欲有关。所以,论题是:被压抑的性欲可以通过某种途径被转化为无限的革命热情。就像濒死的审判可以带来对生的渴求,而从某种角度,性=生。性只是生的另一种转换形式。     性与革命(二)   文/张畅(浙江大学)     也许是小波死掉了。读死掉了的人的文章心中总是毛毛糙糙。和态度没关系,这里不讲政治挂帅阶级斗争。这种感觉不包括读四书五经读资治通鉴,只属于读那些鲜活的生命的故事的时候。比如,王小波,比如三毛,比如子尤。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子尤和我的生命有狭窄的通道,看到他的侧脸的相片,觉得仿佛前世有过什么交集。多恶心!我讨厌前世就相识的故事,我想一方面是因为前世相识听得太多了,像梁山伯与祝英台、像贾宝玉和林黛玉。可是结果总是悲剧不堪。谁还信得过前世?另一方面,可能是觉得这是搭讪才用的通俗庸俗的把戏,带着那么点儿八十年代言情小说的诡辩的逻辑。不喜欢。     但是和子尤,总是有那么点儿瓜葛。读到他的诗他写他的情书的时候,我就不正经地想这个少年情人是多么可爱啊。可惜他走了,在红色的玫瑰丛里走了。我们估计以后才能相见。 我喜欢神童的故事。不包括伤仲永之类。我只是喜欢那些天生早慧的案例,无论是音乐、文学还是其他。都喜欢。拿来读的时候,一边慨叹自己不是,一边欣赏别人是。这种感觉相当奇妙。我想我的生活总是平淡无奇的,也从来懒得做天才梦。天才也不总是昙花一现,他们的躯干和头脑里,总是有点儿常人无法破解的密码。你越好奇越好奇。当天才泯然众人的时候,多半大家都打着鸡蛋,挥着手臂说,我早知道会这样!早知道什么!天才永远是天才。就算变成众人了也是天才,至少还有天才的记忆。我们这些人,有什么?快乐的记忆? 我想我不是天才,不是神童。按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我的周围大概也没有。可是天才的定义究竟是什么,我都分不清楚。刚上小学的第一天,我后桌的女孩子能用铅笔一口气写出小学的名字,我趴在桌子上盯着她看,羡慕极了。因为那两个字那么复杂。我觉得她是天才。后来一同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到了大学,才发现她只不过比我早学会怎么写那两个不太复杂的字。天才总是有数不清的神奇,她的神奇我数到小学毕业就懒得数了。 后来,我遇到很多英语一流、成绩超棒的人……有点儿数不胜数了。天才的标准似乎变高了。也许,当天才聚集到一块的时候,你就会怀疑,他们都不是。天才与你要有一段距离,不能太远,太远了就像神话,像杜撰。不能太近,太近了就知道他们是怎么为了那么一点儿才能抛头颅洒热血的。你就想,我当初要是和他一样,也……但,生物组合千千万,总不能周全。只有一件事实:你不是天才。 读王小波的东西,就觉得自己也能写小说。我暗自觉得自己有这潜力,可是写什么,就是问题。于是,我又得出一个只符合我自己逻辑的结论:写小说,关键是要写什么主题,不在乎用什么技巧,什么手段。手段和技巧都是暂时的,主题才能长久。不要写政治,一是比较复杂、水平不够写不出来;二是比较危险,胆量不够写不出来。写人,写人的故事。人可以超脱于政治存活,可是政治没有了人就是一个空架子。我试图用最简单的数学模型来说明,可惜有心无力,已经不学数学好些年了。 再回到昨天晚上。昨天晚上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四周一片漆黑。我想,以前的事情就像梦一样在脑子里过滤,喜欢的、不喜欢的,留恋的讨厌的,都在。一遍又一遍。我后悔没有把陪了我十年的兔子带过来,只要抱着这个小东西,和她说话,就不会胡思乱想了。绝望的时候也就不绝望了。这么些年,她几乎成了我的精神支柱。考试失败、失恋、想家的时候,只要她在身边,就不那么绝望。可是,这一次来英国,我不忍心把她塞到我狭小的背包里,就让她安安稳稳地睡在我床上了。结果就是,在英国一个人的孤独和绝望无处发泄,变成了一种病,就是神经病。或者就是极端的偏执狂和中度的抑郁。     把依靠的感觉物化总是好的。比如我的兔子,比如我曾经的男友。因为你拥有他们的时候,你紧紧抱住他们的时候,是最真实的满足感。真的不需要多说什么,任何都不需要。危险就是,当他们全部不在了之后,你暂时还无法找到依靠的时候,精神就趋于崩溃了。没人理解他们曾经带给我什么好处,包括现在。没人知道我为什么怀旧到固执的地步。认识我的、不认识我的,相信只要听了我的故事就会说一个字,艹。可现实就是现实。爱上了难以脱身,感情经不起自己左右而沉沦于他人,是我这辈子至今遇到最大的灾难。灾难不够灭顶,但是灾难足够让我郁闷到死。死不是灭顶的同义语,死比灭顶要好一点。死后自有一个世界,灭顶后什么也没有。这是我的理解。 既然大家都喜欢用成功和失败衡量所谓价值者云云。那偶尔用一下作为自己的也不无过错。高中的同桌喜欢读《飘》,在临近高考最后的冲刺阶段也依旧爱不释手。她的成绩就如同“飘”一样起伏跌宕,刺激非常。班主任是教历史的年轻老师,我记得她经常在历史课上对我的同桌说,你就“飘”吧,看你以后能“飘”到哪里去!这大概相当于是东北人的冷幽默,嘲笑别人的快感是其他人体会不到的。结果是,这个同桌高考时发挥超常,考进了上海某著名大学的经济系。后来见面的时候,这家伙半开玩笑地说,老师后来说她“傻人有傻福”。 我是这样理解这句话的。虽然我早就不做阅读理解这一类坑蒙拐骗的题目了。说她是傻人,证据是高考大家复习你不复习,你读课外书。说傻福的意思是,最后得了一个没有看课外书的人都达不到的结果。这全在意料之外。如果她失利了,这句话理应改写。 这件事如果尚可理解为是老师对学生的爱之心切的话。那么成功即标准,存在即合理在另外的领域里则为谬论了。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性爱的结果不是怀孕造人的话,那么这次性爱是失败的。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但是如何衡量性爱的成功,我尚且没有经验。如果是我的话,应该可以说是享受过程,别出乱子。如果每个人都像王二(王小波《黄金时代》的主角)一样把精液射到庄稼地里,并一次又一次期待未来不同的感受的话,世界还是美好的。现实是,王二生活在个人意识和生命意识最淡泊的年代,他的承受远超出射精和简单性爱的需求。至于,他是如何把这些不相干的事情转化到生理激情的。我也不得而知。这要以后才能知道。 就像,我和几个同学讨论鲁迅。(站在正常人的立场是大不敬的讨论,这里写出来只为记录,毫无亵渎之意)。我曾经看到过鲁迅的一个好友回忆说,鲁迅和他第一任妻子的关系很僵,可能是天生的叛逆心作祟,鲁迅拒绝和妻子同房。最后远走他乡,留学日本。按照这位朋友的回忆,三十而立,性欲旺盛的鲁迅每天晚上都靠穿长裤、睡硬板床来压抑性欲。我的结论是,鲁迅先生所谓如椽之巨笔,还有近乎苛刻的批评当下,几乎骂遍了身边的同行,最后是激发了革命的斗志,一生著作颇丰,意志顽强……以上所述,都与他被压抑的性欲有关。所以,论题是:被压抑的性欲可以通过某种途径被转化为无限的革命热情。就像濒死的审判可以带来对生的渴求,而从某种角度,性=生。性只是生的另一种转换形式。     我们几个毛头孩子大声地在饭馆里讨论鲁迅和革命志士的性欲转换问题。几个学长甚至引用了卢梭等人的哲学理论作为论证,在头脑里搜寻到各国革命时期的稀奇古怪的实例作为论据。最后出现了逻辑谬误,几个人头脑不甚清楚,就呆坐在那里意淫。企图找到一点儿灵感。这些,都是后话。   (未完待续)     (采编:应鹏华;责编:麦静)     您还可能想阅读…… <天玑>性与革命(一) 革命时代的战斗话语 <开阳>从“汤武革命”到“告别革命”——“革命”义理的中国式诠释及其演变 <开阳>对中东革命的一些技术分析 <特稿>缅怀辛亥:仰望百年苍穹的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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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环球时报社评:民主,仅靠革命远远不够

环球时报社评:民主,仅靠革命远远不够 作者:社评组 来源:环球时报 来源日期:2011-11-24 本站发布时间:2011-11-25 4:50:15 阅读量:15次   中国不仅常被说成是“不民主的”,还不断被西方扣上“反民主”的帽子。由于中国的确没有搞西方式选举,不少中国人自己也觉得“理亏”。虽然中国这些年社会的全面进步有目共睹,我们在“民主”的问题上却一直处于被西方批判的位置。民主是好东西,但当埃及连续发生街头抗议,动辄死几十人时,以及当中亚小国的党争使国家发展无从谈起时,它很好吗?我们需要民主,但我们显然需要真正“好的”民主,它能帮我们避免专权,帮我们决策科学化,帮我们反腐败,但它不会给我们带来社会动荡。   (全文)中国不仅常被说成是“不民主的”,还不断被西方扣上“反民主”的帽子。由于中国的确没有搞西方式选举,不少中国人自己也觉得“理亏”。虽然中国这些年社会的全面进步有目共睹,我们在“民主”的问题上却一直处于被西方批判的位置。     西方舆论十分强大,中国想说服西方很难。但中国人别被西方控制了我们的头脑,保持我们针对“民主”的独立思考,却是至关重要的。   民主是好东西,但当埃及连续发生街头抗议,动辄死几十人时,以及当中亚小国的党争使国家发展无从谈起时,它很好吗?我们需要民主,但我们显然需要真正“好的”民主,它能帮我们避免专权,帮我们决策科学化,帮我们反腐败,但它不会给我们带来社会动荡。   这要求中国民主文化的“基本建设”能够与民主的制度性推进相匹配。这些基本建设是什么呢?它们应当包括:社会对民主政治形成基本共识,法律的权威足够大,社会对形成的多数意见足够尊重,意见和利益的尖锐对立不会走向暴力,弄虚作假在社会基层就遭到鄙视,等等。   同样的民主条规,在不同国家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问题就出在这种匹配和不匹配上。做一个民主制度的高规格安排,一场埃及那样的革命就够了。但把民主文化的这些“基本建设”大致做到位,却需要经济和文化在一个社会里不断发展的培育。   应当说,中国的民主建设这些年里决非“原地踏步”。让我们大家都想一想,即使与5年前相比,今天中国人发表言论的渠道是否多了很多?各级政府权力受到的约束是否也在逐渐增多?官员问责是否在动真格?因“一包烟”、“一块表”、“一个微博”、“一张照片”被互联网“搞下台”的官员是否隔一阵子就被逮住一个?这些在5年前可以想象吗?   听证会越来越多,尽管有的还流于形式。大连PX项目因民众抗议关闭,北京等大城市的交通方案被网上意见搞黄,网上要求空气监测“PM2.5”,一些城市真就开始着手准备。这些莫非都与“民主建设”无关?   如果依事实而论,最近这些年是中国民主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除了上述具体表现,这种进步的成果还包括:第一,中国人开始普遍认同,民主是大趋势,这个共识在逐渐定型。第二,中国社会渐渐能够分清“民主”和“西方民主制度”之间的区别,开始相信民主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   这样的认识和共识一旦在中国社会都得到巩固,一旦中国社会能够通过近年的具体实践不断积累自信,民主在中国的前途将豁然开朗,中国的崛起过程,就很可能同时成为世界民主新模式的伟大实践。   中国不能模仿西方搞“政治休克疗法”,一方面它的前途不可知,一方面它至少需要用一两代人的命运作代价。苏联解体带来巨大社会痛苦,但20年过去,今天的俄罗斯仍被西方排除在“民主国家”之外。   “民主”不是中国要求的虚名,它是中国前进的必然方式。我们就走在这条路上,只不过我们此前没有清晰地把这条路称为“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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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张千帆:宪政转型与人格再造的中国使命

张千帆:宪政转型与人格再造的中国使命 进入专题 : 宪政转型 人格再造    ● 张千帆 ( 进入专栏 )       2011年,在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整整一个世纪之后,中国正陷于难以自拔的官僚腐败和社会危机。武昌兵变推倒了摇摇欲坠的大清帝国,终结了数千年皇权统治,但是皇权的结束远非真正意义的共和的开始。一百年来,中国战乱频发、生灵涂炭,人民屡遭浩劫,宪政命运多舛。虽然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三十年的相对安宁,让中国摆脱了大饥荒和“大革命”的威胁,并逐步回到了世界文明家庭之中,但是专制权力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辛亥革命百年之后,民权不张,公权必然无限膨胀,巧取豪夺、强征滥拆甚至草菅人命之事屡屡出现。改革三十年,中央放松管制,人民获得了劳动致富的机会,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但是也为各级官员腐败创造了大量资源和机会;人民的劳动成果遭到各级官员和极少数既得利益者的攫取与瓜分,人民收入的增长跟不上财政收入的增长,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改革一方面彻底瓦解了全体官民对正统意识形态的最后一点迷信,造成不可遏制的腐败、堕落、庸俗和拜金主义;另一方面则极大透支了中国的自然资源并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的速度超过发展的速度,而且只要政绩体制不变,这个破坏过程就没有止境,直到危及每个人的基本生存。承载着几千年文明的中国鲜有像今天这样没有信仰、没有是非、没有道德勇气、没有自我反省和净化的能力,贪官污吏鲜有像今天这样多如牛毛,空气鲜有如此浑浊,食品鲜有如此不安全,草原和湖泊鲜有萎缩得如此之快……     如果这一切在国内不可维持下去,那么今日中国也在历史上罕有地呈现出对外扩张的趋势。这种扩张一方面体现为中国向发达国家输送廉价劳力和产品,通过“低人权优势”压榨国内工资、消耗国内资源以吸引国际投资并维持增长;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利用欠发达国家和中国同样的体制弊病掠取它们的资源,借以满足国内维持增长的需要。这种掠取不仅会激起这些欠发达国家人民的反感和反抗,而且也可能将中国直接卷入和发达国家的资源争夺之中。官方在正统意识形态彻底破产之后一直在寻求可接受的替代品,但最后必然发现惟一可以利用的是国人尚剩的一点民族自尊感。加上政府长期灌输形成的扭曲历史观、台湾与少数族群聚集地区的分离主义隐患、政府控制下的国内媒体对“敏感”事件的高度选择性和误导性报道……这一切都注定国家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呈星火燎原之势;只要领土主权受到任何挑逗,民族主义情绪完全有能耐在一夜之间将1930年代的德国法西斯或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死灰复燃。今日中国在表面一片歌舞升平背后,实际上埋放着一触即发的火药。     无论是百年坎坷还是未来的凶险,都归因于奴役人民的专制。然而,专制是狡猾而顽固的,并不因革命而被打破;恰好相反,革命往往建立更强大的暴政。满清覆亡的教训在于,只有及时施行宪政改革才能避免革命的悲剧;如果执政者执迷不悟、拒绝改革,那么不仅他们自己将玩火自焚,而且整个中国社会都将陷入革命-暴政的恶性循环,中华民族将沦落到文明废弛、腐败横行、资源浩劫、环境破坏、民不聊生的地步。百年历史沧桑充分证明,只有宪政才能救中国。     要打破专制,只有依靠人民;要建立宪政,人民首先要树立自己的尊严。个人尊严是国家宪政的前提,不可想象一个奴才治国的奴隶国家能制定和施行一部人人自由的宪法。而专制的最大罪恶不仅在于践踏了人的尊严,而且在于剥夺了个人恢复自我尊严的能力,使他们自甘堕落地臣服于专制淫威之下。中国宪政的最根本的困境在于专制体制为自己的持续生存创造了最有利的人格状态,无限膨胀的公权和长期受压抑的人格形成一对互为依存的稳态。要打破专制的窠臼,首先必须唤醒普罗大众作为公民的主人意识。     有朝一日,当国人从专制奴役的噩梦中醒来,并意识到自己深陷政治腐败和道德堕落的处境,他们最终会认同以下不证自明之理:人人都有不可剥夺与不可让渡的内在尊严,国家的义务是通过宪法与法律制度尊重与保护人的尊严;对尊严的任何践踏都是不合法的,一个长期践踏尊严的政府则是一个不合法的政府。          一、专制的病症与后果          所谓“专制”,无非是号称掌握国家权力的一群人代替人民统治国家,而拒绝通过周期性选举等宪政机制对人民负责。由于统治集团的成员都是理性自利的,他们必然会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攫取属于社会大众的公共资源。在统治者骄横淫逸的另一面,是受剥削欺凌的人民——更确切地说,臣民。专制就是一群没有政治人格的臣民和政治权力过度膨胀的统治者构成的一对共生体。统治者骑在臣民头上作威作福,唯唯诺诺的臣民则任由统治者压迫欺诈,只有在被逼到绝境、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揭竿而起。但是暴力革命只是长期压抑下的骤然发泄,不仅不能改变臣民人格,而且通常使国民性格变得更加暴戾与无耻。革命之后,新的统治者依然故我,甚至倚仗革命赋予的合法性变本加厉,对整个社会施行更加极端的暴政,直到新政权的合法性在一次次暴政中丧失殆尽。专制给社会造成的创伤无法弭平,专制传统所生成的周而复始的历史惯性也几乎无法打破。既然不能成为掌控自己命运的狮子,人民就成为被任意宰割的羔羊。     1.专制社会的病症     专制的一半是统治者的暴政,另一半则是人民的懦弱和懒惰。专制造就国民的病态人格,病态人格反过来维持和加固专制,使国家陷于不能自立、自决、自治的政治残废状态。举其大者,一个专制社会呈现出如下致命的病症。     一曰伦理低谷。专制是迄今为止使天理伦常处于低谷的制度,并以自己为楷模复制了无数无耻的臣民。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专制政权热衷于自我吹捧,不择手段封杀批评。它不仅用强权压垮人的脊梁,将人变成在权力面前唯唯诺诺、卑躬屈膝的应声虫,为了趋利无所不为、为了避害噤若寒蝉乃至甘愿鹦鹉学舌,而且为人树立了一个无耻的样板,尤其是在他们看穿了“皇帝的新衣”之后仍然不得不用自己的谎言为它遮体,以此彻底磨灭他们的基本耻感,最终使一国之人变成将说谎和造假当作美德的小人。     二曰懦弱。专制的维系是建立在臣民的普遍恐惧基础上的,专制淫威使每个人都变成在自己的职位、待遇、名利、家庭面前畏首畏尾。专制教育体制从来压制独立思考和信仰,用一套并不高贵的谎言教唆儿童说谎,让人从小就不敢面对事实、质疑正统、坚持真理。专制者用自己炮制的“信仰”代替全体国民的信仰,而在不受质疑、养尊处优的正统信仰难以维系之后,仍然不允许国民自由信仰。在一个权力渗透到每一个角落的国家,上级永远是正确的代名词;服从命令是至高无上的美德,也是决定奖惩升贬的最高依据,即便在号称以探究真理为己任的高等学府也不例外。在严密的权力体系内,自然不存在独立思维的呼吸空间。没有独立判断,也就无所谓过错和责任;所有人都在服从更上一级的命令,即便最伤天害理的行为也因为上级旨意而显得情有可原。一群懦弱的国民本不足以担当任何责任,也不存在任何责任可以担当。     三曰激进。越是在这样的国家,激进的声音越受追捧;温和理性的主张越受冷落,即便存在也必然微弱寡助,最后淹没在嬉笑怒骂的汪洋大海之中。既然专制国家禁止自由言论,打破专制造成的万马齐喑需要承担难以预测的风险,勇气成为这个社会最稀缺的资源,勇敢(尤其是敢言)成为这个社会的首要美德,口无遮拦的勇夫就是这个社会最大的英雄。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不激进就无法打动愤世嫉俗的民众。这一方面是因为公权缺乏制衡,无法无天、欺人太甚,社会积怨太多而长年不得排解,任何报道出来的消息都足以引发一场暴动,只不过在国家机器的强大震慑下不敢发作,因而只能借助激进的言论发泄无所不在的沉闷;另一方面,专制者的专横使所有说理都成为婆婆妈妈、与虎谋皮的纸上谈兵;哪怕分析得再头头是道,于国于民有利无害,但是最终都会因为触动既得利益的奶酪而至多博得决策者的冷笑。正因为几乎任何主张在专制社会都不可能付诸现实,人民无须面对激进主张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既然只是“说说而已”,社会变革成为少数“知识分子”的专利。不负责任的文人们乐得画饼充饥,构筑一座座虚妄的乌托邦,用激烈的文字博取人民的欢心和拥戴,而人民也乐得从中获得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心理畅快,就如同阅读武侠小说编造的虚幻故事让人们感受公平和侠义的畅快一样。革命主张与其说是治理社会病症的药方,不如说是满足社会心理的兴奋剂,而沉闷的专制社会恰恰需要打破沉闷的兴奋剂。这样,专制国家满地都是充斥幻想的革命者。     四曰轻狂。专制社会的人民往往显得过于自信、轻信乃至狂妄,不仅因为他们从小被灌输一种过于简单的善恶观,并认定它是唯一正确的真理,而且由于舆论受到严格控制、信息受到高度过滤,他们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世界观过度单一,因而不需要也没有机会面临不同利益和观念之间的复杂冲撞。尤其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机会真正选择自己的统治者并根据执政业绩决定其命运,他们只能被动接受执政者自我粉饰的执政“理念”,并心满意足地认定面前的执政者就是自己的救世主,直到谎言被一次次惨痛的真相戳破;即便如此,在“敏感”信息受到高度屏蔽的环境下,多数人仍然不假思索地认同现行体制的天然合法性。     五曰好战。一个懦弱而渺小的个体往往反而尤其虚荣,并寄希望于一个强大的集体满足个人的虚荣心,而对于这个集体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危险却视而不见。既然道德文明毁坏、内心一片虚空,便只有把GDP数字、航天飞机、航空母舰等外在“成就”当做惟一值得炫耀的资本。专制政府本来就不遗余力地向其臣民们灌输国家主义理想,把主权和国土奉为超越一切的至高价值;每个国民都被统治者奴役,但在接受奴役的同时又反过来把自己臆想为桀骜不驯的统治者,在主权、忠君、“爱国”这套价值体系中梦游。这套价值体系的系统灌输使他们热血沸腾,即便牺牲自己被专制极大贬值的生命也乐此不疲。专制国家的个人都很弱小,却大都是坚定的军国主义者。     六曰势利。面对权力卑躬屈膝,面对真理和良心便必然显得轻慢、冷漠、不知敬畏。独立人格缺失本来就是专制社会的常态,专制机器迟早会把独立思维从肉体上绞杀殆尽,并以此警示全体国民,让他们战战兢兢、危言危行。当权力变成可以兑换一切的通货,任何道德或法律规则都显得苍白无力。在这样的社会,信仰是偏执,原则是迂腐;只有利益才是目的,只有能兑现利益的权力才值得追逐。在赏罚分明的权力体制下,每个人都被驯服为圆滑世故的犬儒,乖乖地、理智地、昧着良心地选择顺从,整个国家成为趋炎附势的竞技场。明知有些事情于国于民不利,自己做了却也心安理得,别人问起就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也是没办法,上级就是这么指示的”。试问这和党卫军押送犹太人去煤气炉有什么本质区别呢?他们不也在忠实执行着“元首”的命令吗?只不过他们造成的后果可能更直观一点而已。专制机器将整个国家变成一个巨大的囚笼,拘押着在它驯化下变得彻底理性自私、只顾自己的全体囚徒。即便国家大厦将倾,也不会有人敢于站起来抵制,而只能任凭其在风雨飘摇中走向集体坍塌。     以上病症加在一起,造就了一个悲剧人格;多数国民染上了这种性格,便造就了一个悲剧民族,而民族的悲剧比个人悲剧更加深重。一个悲剧人格尚可能在惨痛的现实面前有所警醒,处于悲剧民族中的个人则不仅自己无须面对或无法改变整个民族面临的厄运,而且会在民族“强盛”的光环笼罩下走向危险的深渊。让个人正视自己、承担责任乃至改造国家是需要道德勇气的,将一切责任“外包”给遥不可及的“帝国主义”、“反华势力”则无须付出任何代价。在国家主义话语体系下,“爱国”、“维护主权”、让貌似和政府过不去的“卖国贼”闭嘴乃至消失是不怎么需要理由的;相反,一些哗众取宠的“爱国”言论很能迎合国民心理、很能发泄社会郁闷,众人甚或从针对某个弱国或弱势族群的强硬打压中找回一点做主人的快感。在不可一世的国家主义尘嚣中,每一个“爱国者”都如释重负地卸下自己的道德责任,在“抗美”、“反日”、“中国模式”的自我陶醉中寻找阿Q式的精神自慰,惟独视而不见的是自己身边此起彼伏的国内危机及其昭然若揭的制度根源,以及自己生活的这片国土在自得其乐的“发展”模式下被毁坏殆尽。     2.专制的后果     它首先会变卖这个国家的所有财富并归为己有,无论是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还是水甚至空气。国家越大,可供动用的资源越多,专制统治就越稳定,人民的苦难越深重。统治集团热衷于把自己当做人民的救星、把人民的劳动成果变成自己的执政奇迹,实际上在利用国家机器攫取巨大垄断利益。     它挟持整个民族,任意征用国家财富并拿去和外国政府交换,作为捍卫自己统治地位的资本。专制政府剥夺自己的人民和换取别国的友善在本质上不仅不矛盾,而且完全可以在执政者的自我利益这一点上统一起来。卡扎菲、穆巴拉克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反美英雄”。恰好相反,他们用自己国家的资源笼络西方政要和知识精英,和他们混得如鱼得水,并以此换取自己的统治地位。如果有朝一日走向战争,最大的障碍很可能不是人民爱好和平的愿望,而是腐败的执政者对海外家族利益的投鼠忌器。     但恰恰又是它把“爱国”时刻挂在嘴上,不遗余力地粉饰自己的“爱国”形象,用人为扭曲的历史观不断制造假想的敌人和民族危机感,让自己成为理所当然的民族守护人。在维护“主权”的大旗下,执政劣迹显得微不足道,针对政府的批评会轻而易举地被贴上“卖国”的标签,自发的维权行动被说成是“国际势力”策划的结果以及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它为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而实施高压族群政策,同时扭曲历史、压制真相、禁止不同族群之间的自由交流,人为制造族群矛盾、隔阂与仇恨,埋下国家分裂的重大隐患,进而以此作为维持集权专制的借口。任何专制统治者会都把民族主义当做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并在民族主义情绪高涨中骑虎难下。     它本能地嫉妒并压制不合官方主流的学说和独立于其控制之外的组织,从而有效扼杀会取代它自己的政治和道德力量。对于宗教势力或拉拢、驯服、同化,或排挤、迫害、打压,不仅因统治者个人的恣意任性而人为制造国家敌人,而且使整个民族生存于一片信仰沙漠之中。     它禁止实质问题的自由与公开讨论,使得整个社会生活在愚昧、麻木、偏见和由此产生的危险之中。     它让社会失去理性,不仅因为它任意设置言论禁区,使民众不可能从建立在真相基础上的有意义的辩论中训练说理的习惯,而且它自己就是专横的典范。一个不讲理的政府培育了一个不讲理的民族,犬儒、势利、暴戾、权力崇拜成了社会每天呼吸的空气。     它让恶法盛行,让良法失效,让法官成为傀儡,让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成为门面。专制和法治本来就互不相容,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专制都是法治的对立面;法对统治者有利就实施,不利就搁置。在一个腐败已经渗入毛细血管的社会,相对的清廉会因为阻碍腐败而被冠以“腐败”之名遭到清算。     然而,它的最大后果尚不在此,而在于泯灭了国民的自由人格,摧毁了他们的内在尊严,并使他们心怀恐惧地匍匐在它的阴影之下。在全能政府的对面,是一群无能的人民,他们的共同点在于丧失尊严和耻感。官员不以剥削欺诈人民为耻,人民不以接受奴役为耻;人民的卑贱懦弱纵容了官员的骄横无耻,官员的飞扬跋扈加固了人民的恐惧臣服。经过百年折腾和三十年“发展”之后,中华民族的道德境界已经退缩到人人为己的经济动物状态。义愤填膺地“围观”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的人,轮到自己时大多照旧乖乖按“潜规则”行事;对体制和现状牢骚满腹的人,大多又甘愿充当这台庞大机器的某个部件,为它的张狂忠实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二、中国道德与政治人格及其缺陷          一个健全的国家是由一个个健全的个人构成的,中国的复兴首先要求重建正常的道德与政治人格。数千年来,以儒家伦理为代表的传统道德文化为凝聚中国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其政治人格缺失,中国一直未能完成现代公民转型。然而,传统道德非但不是建立公民人格的障碍,而且完全可以作为构造新型人格的起点。今后中国之要务就是挖掘和恢复传统道德中的永恒价值,并在吸取其他国家先进文明的基础上加以融合完善,借以完成从“小人”到“君子”、从臣民到公民的人格转化。     自人类从蒙昧时代进化到现代文明以来,人类个体逐步发育为成熟的道德与智能主体。在漫长的社会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人类从分散的家庭组成国家,并通过暴力确立了绝对统治权威。人类社会的发展伴随着人格的发育和成长,自给自足的原始人格分化为统治精英的贵族人格和与之对立的被动接受统治的奴隶人格。只是近代民主使被统治者成为统治者之后,两种极端人格才进化为温和适中的现代公民人格,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自主、自立、自由的人类意识。公民通过自己参与制定的法律统治自己,作为权利主体承担国家义务,在纳税基础上享受公共服务,并在有权控制和监督公权力行为的制度前提下接受政府统治,从而真正成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既不愿奴役他人、也不接受他人奴役的“君子”。     人类社会的历史表明,人类道德与政治发展不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水到渠成的必然产物。相反,一个国家的道德与政治发展水平直接制约着其社会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道德、经济、政治与法治条件实际上是环环相扣的复杂共生体;经济只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国民的道德和政治人格发展等“上层建筑”并无决定性作用。事实上,即便同属于价值层次的道德和政治人格之间也不存在绝对的决定性关系。政治人格是道德人格的自然延伸,但是后者并不简单决定前者。中国儒家传统维持了一套相当超越的道德学说,但是在一个公权力不受控制的国家,人都是政治权力的奴隶;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即便德高望重的“君子”也变成了侏儒。既然臣民和国家之间无法形成平等契约关系,民主宪政不可能在中国发芽,市场经济也无从扎根。数千年来,传统儒家人格一直面临道德自主和政治附庸之间的痛苦割裂;直到近代,道德人格最终在严重加剧的政治集权下沦丧。     1.儒家传统人格及其缺陷     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于孔子以降的儒家学说发现并肯定了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经典儒家教义坚持人性善,相信每个人都有仁、义、礼、智的内在潜质。仁让人友善,义让人公正,智赋予人认识自然、社会和自己的能力,礼则是对同样具备内在尊严的他人所赋予的对等尊重。人在礼的熏陶下经过自觉修身之后,就能将这些潜质发展成为实际品性,并成长为道德成熟的“君子”。儒家君子代表了道德独立、光明正义、勇敢坚毅的高尚人格:“君子义以为上”、“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诸人”;“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作为引领传统中国社会的人格表率,君子有责任通过内省不断审视自己的人格状态;如果他的为人处世不符合仁义原则,贬损了自己或他人的内在尊严,或阻碍了其内在潜质的正常发育,那么他会为自己感到羞愧。孔子之所以主张“行己有耻”,正是因为君子清醒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尊严,任何有损尊严的言行最终都是对自己人格的贬损,因而自然会产生一种耻感。因为有耻感,君子必然有所不为,譬如不会放下身段去做一个“梁上君子”,否则就把自己降格为依附他人生存的寄生虫。反之,道德没有发育成熟的“小人”则看不到“人人有贵于己者”,因而也无所谓荣辱;也正是因为没有耻感,小人们为追逐外在的蝇头小利往往不择手段、无所不为。因此,孟子告诫:“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数千年来,儒家的君子人格及其“温、良、恭、俭、让”等美德培育了一代又一代士绅阶层,维系了传统中国的道德文明和社会基本秩序。但不能不看到的是,由于农耕时代的教育落后、文化难以普及等种种原因,儒家“君子”只是局限于人口中的极少数精英;绝大多数不识字的贫民至多只是受到礼乐乡俗的熏陶,而未能培养独立自主的道德人格。儒家据此认定,虽然人人都有成为君子的潜质,但是实际上多数人都不能成长为君子,而只能是道德不成熟的小人。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按照这套貌似顺理成章的逻辑,儒家将社会截然分层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阶级,并排除了政治民主的可能性——既然大多数人是自私短视、不能自治的小人,多数决胜的选举又会是什么结果?诚然,中国传统考试制度为社会底层提供了一定的流动机会,但是这并不能改变统治机会必然局限于极少数人的基本现实。儒家伦理强调人的道德自主,但是到了政治层面却蜕变为剥夺多数人道德自由的专制学说。     事实上,政治专制不仅剥夺了绝大多数人的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的权利,而且也剥夺了高居统治阶层的君子自己发表意见、谏言献策的自由。“君君、臣臣”的礼制固然对君臣都规定了义务,但这种义务关系显然是不对等的,不存在强迫君上履行义务的有效机制。即使孟子提出过“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的激进反叛学说,但是面对掌握国家机器的暴君,儒家依然无可奈何,只得选择“危邦不入、乱邦不居”的逃避策略。虽然个别忠臣敢于直言犯上、冒死谏君,但是在统治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制度环境下,君子即便在位也难免出于对无限权力的恐惧而不得不限制自己的言行,不在位则更无从防止公权对个人尊严和自由的践踏,而这显然不符合君子本来无忧无惧、凛然正气的人格形象。对上,“君子”无法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皇权侵犯;对下,他们也不能保证自己不滥用权力并侵犯多数小民们的利益。     由此可见,专制剥夺人的政治自由,并让每个人都成为政治上的“小人”。儒家政治人格的缺陷不仅长期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而且为近代道德人格的堕落埋下了伏笔。     2.近代中国的人格变异     如果说儒家文明在自己的主导地位不受挑战的前提下还能显得雍容大度,那么在近代持续不断的列强打击下则显得固步自封、颛顼守旧。数千年来,儒家文明缺乏来自发达文明的实质性竞争和挑战,致使中国从来以世界文明中心自居,对周边民族一向采取居高临下的姿态,因而在面临强大西方文明时自然产生拒斥心理。清政府的屡战屡败、抵制改良不仅危及政权合法性,而且最终也让儒家文化成为落后的替罪羊。在内敛、自省的儒家文化传统遭到颠覆之后,中国社会变得愈加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并把洗刷民族屈辱的希望寄托在强大的国家机器上。国家主义在儒家的政治人格中本来就时隐时现,而政治专制传统的沿续和强化最终消灭了传统道德人格,使国民沦为尊严灭失、耻感荡然、为权力玩弄于鼓掌之上的人。     中国近代历史教科书鲜明体现了国民性格的根本变异。自鸦片战争以降,中国的战败和屈辱固然是列强恃强凌弱的结果,但同样也是愚顽不化的清廷和社会保守势力一再拒绝改革的结果。然而,中国历史教材对自己的过错鲜有提及,而把全部责任推给了“帝国主义”,进而仇视这些国家的民主宪政制度。这些靠自由民主发展壮大的国家只对自己的选民负责,并不对不决定本国政府命运的外国负责,更不会对它们本无好感、鄙视有加的专制政权和臣民负责。鸦片战争部分是执迷不悟的最高统治者一再闭关锁国的结果,火烧圆明园则是由中国官兵虐杀外国使团所引发,但是一个不知反省的失败民族却对自己的所有失当视而不见。虽然现政权不需要对百年历史负责,但是为了把中国打扮成一个可怜无辜、饱受欺凌、乞求“解放”的弱国,硬是从官方教科书里抹去了不利于国家形象的历史真相,把百年历史打扮成一部“可歌可泣”、“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史;执政者出于自己的需要将清政府简单描绘为对外腐败无能、丧权辱国,不断将禁烟等对外策略之争升格为“爱国”与“卖国”的路线之争,夸大中国的外交失败并抹杀自民国以来的外交成就,利用民族虚荣心兜售军国主义历史观,煽动敌视西方的民族情绪以维持自己对民主宪政的抵制。中国人时常抗议日本历史教科书否认“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却不知自己的历史教科书问题比日本严重多少倍。中国近代史教科书没有摆脱过政治干预,是一部为了政治目的挑挑拣拣、乔装打扮、自我炫耀、逃避责任的伪史。     孔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中国之所以一百多年来被动挨打,根本原因在于传统政治人格缺陷极大束缚了国民素质的自由发展。一群政治上的奴隶是不会受人尊重的,也不可能以相互尊重的方式平等待人,更不可能保护本来就不属于他们的国土和主权,而造成奴役状态的根源显然不在于“帝国主义”,甚至不在于奴役他们的某个特定政府,而最终在于他们自己,因为是他们接受并维持了国家对自己的奴役。要让中国真正在世界上站起来,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文明大国,中国人首先要站起来并成为自由的文明人。中国的强盛固然依赖于经济、工业与科技的发达,固然要学习借鉴西方的先进政治与法律制度,但是最根本的还在于国民人格本身的建设与完善,而儒家道德人格所内含的自重、自省、自强能力本来是足以完成这一使命的。     1894年甲午战争,日本一夜之间全歼苦心经营多年的北洋水师;中国朝野震惊之余,却不仅没有产生狭隘的民族仇恨,而且掀起了一股学习日本政治与法治文明的留日潮。放在今天,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1915~1916年,皇权的消失使得儒家正统失去了政治庇护,新文化运动开始全面反思和攻击传统道德,却不幸犯了矫枉过正的错误。新文化运动虽然旨在清算传统人格欠账,但是过分夸大了传统道德和礼仪制度的缺陷,抛弃了儒家伦理体系的内在精华,致使中华文明不能立足于自身固有的道德资源而完成复兴大业。作为当时的“愤青”作家代表,鲁迅只是因为其左翼立场受现政权认同才获得如日中天的影响;虽然其强烈的批判意识对于当代社会仍有意义,也是他今天继续受青年追捧的原因,但是他鼓吹的“礼教吃人”只不过是以极尽夸张的方式把全部过错归咎于“传统”而已。在抛弃个人反躬自省和自我担当之后,新文化运动的激进倾向开启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狂躁时代。一旦儒家传统遭到全盘否定,国民的道德人格也将随之发生根本的变异;把皇帝小儿赶下台容易,但是崇拜权力的政治人格不仅没有丝毫改变,却在道德人格灭失之后把一个比皇帝强大得多的独裁者请进来。     好景果然不长,巴黎和会对中国阴差阳错的背叛一夜之间点燃了赵家楼的大火,长期积压在国人心头的愤懑和戾气终于在民族主义找到爆发口,和仇视西方既有秩序的马克思主义一拍即合。五四运动之后,在新生苏维埃政权的积极撮合下,中国很快从无政府主义的极端走向极权主义极端,“三民主义”、共产主义先后替代儒家教义成为国家正统。一个没有政治人格的国家自然无法抵御专制主义政治思想的变种入侵,而政治专制的确立和强化最终戕杀了中国的道德人格。所谓的“爱国主义”实际上建立在个体人格空壳化的基础上,至高无上的“国家”幻影吞噬了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使每个人成为一颗没有独立价值、没有内在尊严、只能寄生于国家威权之下因而国家可以随意处置的尘埃。在个人自身失去存在价值和道德常识之后,中国便向“革命”、造反、杀戮等大规模摧毁性变革敞开大门,直至国民心甘情愿地听从“大救星”的命令相互残害。一个在政治上愚昧幼稚的民族必然是一个悲剧民族,无数人用生命和血汗为自己的愚昧、堕落付出代价。     中国百年的最大失败在于未能从根本上反思失败的终极原因和教训,让整个民族徘徊于牢骚悱恻的小人情怀之中。“革命”学说把一切罪恶都推给“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一切“反革命势力”,惟独自己才是一贯正确的先进力量,因而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消灭革命的障碍。在这套“学说”之下,每个人都因为接受“先进”思想而变成可以无所不为的上帝,不论什么伤天害理的行为都可以获得正当理由;任何人和自己过不去都是“进步”的障碍、民族的敌人、国家的罪犯,必欲除之而后快。究其实质,这些形形色色的“革命”学说不过是个人或集团暴力夺取国家权力的挡箭牌,假借种种“思想”、“理论”、“主义”将自己膨胀的私欲包装起来。它们充分调度人的贪婪、狂妄和恐惧,彻底解脱了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内在责任感,将人都变成除了权力之外没有敬畏的造反派。     革命人格和传统道德人格是格格不入的。革命者认定自己是绝对正确的上帝,人民实际上是觉悟不高、能力有限、“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手则是十恶不赦、必须从肉体上消灭的敌人。在革命者眼里,“反动派”只是社会进步的障碍而已;他们岂止是没有内在价值与尊严,他们简直就只剩下内在的邪恶;无足轻重的灰尘不过没有价值而已,但是“反革命”注定只能作恶,因而消灭他们不仅为全人类消除了祸患,对他们自己也是一种释罪和解脱。当然,“一切反动派都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因而只有通过先进力量掌握的暴力机器才能摧毁之。在革命的血雨腥风中,在赤裸裸的暴力面前,只剩下个别人的淫威,普通人的尊严和耻感荡然无存,解放者成为压迫者。     3.权力体系下的人格堕落     在一个权力压倒一切的国家,道德堕落是迟早发生的。这是因为权力本来就和道德无关,掌握权力——尤其是通过暴力夺取的权力——的事实本身不等于善恶或对错。但是一旦权力成为一种社会通货,不仅可以换取金钱、文凭、荣誉,而且成为权力本身的正当性来源,社会就丧失了基本是非观念。在这种情况下,权力成为真理的代名词。但是权力对是非的垄断又是徒劳的,不仅因为人们内心的是非判断不可能和权力的绝对命令保持一致,而且因为权力本身就是高度流动、变化莫测的;昨天还坐在市委书记的高位上“反腐倡廉”,明天可能就变成囚笼里的贪官。这样必然造成是非观念的混乱乃至丧失,仅剩下无所不在的权力和金钱崇拜。     马克思的最大错误不仅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人的意识对物质的决定性反作用,而且在“存在决定意识”的框架下,通过把活生生的人绑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经济发展“铁律”上,使人完全物化并丧失道德主体性和进取心。这套“唯物”至上的理论夸大经济体制的作用,让只是人类活动一部分的“经济”吞噬了整个人,把人看成是无法超越经济利益的动物,把道德等“意识形态”作为完全寄生于“经济基础”之上的附庸。其认为,“公平竞争”只是资产阶级主流学者编造的一个神话,勤劳致富只是剥削者自欺欺人的谎言或被剥削者自我安慰的梦想。在经济“规律”面前,体制承担了一切;什么美德都显得虚伪,什么罪恶都变得情有可原。穷人可以因为穷而偷盗,女人可以因为穷而卖淫,甚至“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的资本家也可以怪“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造就了他们的贪婪……既然什么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什么都可以怪罪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个人还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如果中国之所以少民主,不是因为中国人自己的懒惰和懦弱,而是因为GDP还没有达到某个神秘的“拐点”,个人对于推动国家的政治进步又能做什么?一旦变成决定一切和解释一切的“真理”,马克思主义只能成为堕落的借口;它的兴盛充满暴力,它的衰落也将留下一个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社会。     在体制成为一切罪恶的替罪羊之后,“砸碎万恶的旧世界”自然就成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纲领,似乎改变体制就能拯救一切。然而,当《共产党宣言》断言“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他将赢得整个世界”的时候,它忘记了每个“无产者”至少是有生命的。在道德上,让“无产阶级”冒死用暴力消灭“资产阶级”的生命是不正当的;任何高尚的目的都不可能使这种不正当手段正当化,因为它要摧毁的正是人最基本的价值。暴力革命的鼓吹者无视一个基本常识,那就是任何体制或集体行为都不可能对个人的不道德行为负责;最终,实际上可以自由选择的个人要对自己选择的行为负责。事实上,在任何经济体制下,个人道德都有相当自由的发挥空间;即便在高压政治下,个人仍然享有内在的灵魂或思想自由。为什么一个资本家不可能有一点怜悯或慷慨,或每一个“无产者”都一定那么“大公无私”?为什么资本家知道自己的“丧钟”迟早会敲响,还会傻乎乎地等死,而不会和“无产者”谈判并共同建立一种更为人性化的私有制和市场秩序?为什么两千多年前雅典、罗马在奴隶制就能实行民主,几百年前英国、美国在农业社会就能实现共和,而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却不能让人民实质性地当家作主……     中国历史证明,理论与实践的因果关系有时恰好相反;马克思从来未能预言中国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轨迹,而全体中国人却不偏不倚地落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马克思主义范畴陷阱之中。先是经历了马列主义“科学”理论的去信仰化洗礼,之后又经历了马列“信仰”本身的崩溃,今日中国整个民族或为利益所诱、或为生存所逼,每个人似乎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口不可理喻地走到了末世边缘;农村的孩子从小看不到明天的希望,城里的孩子从小学就开始准备高考的马拉松竞赛……无人有闲暇把自己的道德修养当回事,国家前途更是屈指可数的几个落魄文人才津津乐道的话题。道德人格已被摧毁殆尽、政治人格没有成型并在长期专制教育下畸形发育。     经过革命与暴政的反复历练,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没有忏悔、没有反省、没有耻感、没有操守的时代。当代“五毛”现象就是一个例子,他们将自己的人格贬值到几个小钱。绝大多数中国“左派”之所以“左”,也不是因为不知道过去几十年发生的事情,而是在既有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下为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定位。西方的“左派”立场未必正确,但是至少操守应该肯定,因为他们是敢于批评政府和舆论主流的少数派。中国的“左派”恰好相反,他们中的青年或是一群被国家主义历史教育彻底洗脑的“愤青”,其老于世故的一辈则多是利用在权力控制下严重失真的历史观和社会舆论,觊觎用政治安全的“主流”话语向权力体制邀功请赏的人,投机取巧,或假借“爱国”之名哗众取宠,或搬弄国外左翼批判学派的一点“最新理论”。对于一个将自身人格完全寄托于“国家”的学者群体,国家主义是其最自然也最“有利”的思想出路。如果逆境中的民主宪政思想因舆论管制而不足以抗衡“左翼”煽风点火和市民激进情绪,那么国家极易重蹈覆辙,甚至上演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主义悲剧。     究其实质,国家主义是尚未完成公民道德建构而首先诉诸于政治国家建构的头脚倒置。在历史教育的长期扭曲和对“敏感”舆论的严格控制下,国民很容易将假想的“国际势力”作为出气口,以至任何周边领土主权纠纷都可能掀起新一轮国家主义狂潮。其实政府官员是中国当今社会最“西化”的群体之一。他们不仅和西方接触最频繁,成天在发达国家访问“考察”,而且多有子女在海外工作求学,或在海外银行存有巨款,因而惧怕得罪西方政府;这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理应是中国“和平崛起”的最大保护伞,灌输军国主义实际上是自掘坟墓。然而,人的理性是受限制的;政府长期灌输的“爱国主义”教育已经把它自己放在激进情绪的火山口上。国家主义本来是出于政府合法性的需要,却可能成为颠覆政权合法性的由头;不遗余力的“爱国”鼓噪可能将把不可一世的国家带到毁灭的边缘。     当然,如果说中国“崛起”激化的国际矛盾还有待时日,那么国内矛盾早已层出不穷、应接不暇;如今不用生活在中国,只要上网浏览就能略知梗概,无须赘述。这些事件因公权完全失控而造成的权力极度滥用引起,在一个政治人格缺失、道德人格毁坏的国家本来十分正常。每天网上头版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更多巧取豪夺、侵占民利但不出人命的事情则悄然进行而不受关注。事实上,官员和百姓每天都被众多新鲜事件包围着,早已疲惫并“适应”了不太平的生存环境;久而久之,甚至丧失了道德判断的基本常识。当一个民族泯灭了是非观念和基本耻感,那么无论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都不再稀罕。          三、中国道德人格的复兴与重建          要让饱经革命、暴政、“运动”、“发展”之苦的中国社会回归理智与常态,国民首先必须恢复基本道德常识和耻感:搜刮民脂民膏和偷盗一样是可耻的,为自肥或“三公”挥霍而盗用公共财政是可耻的,为了自己的政绩而盲目“发展”、耗费资源、污染环境是可耻的,大权在握却未能使一方百姓“老有所终,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可耻的,治理不善而不让别人批评是可耻的,垄断新闻机器是可耻的,靠选举舞弊和组织操控维持自己的地位是可耻的;人民之间互不体恤、相互“投毒”是可耻的,受到欺凌只知道低三下四“上访”是可耻的,宪法赋予了民主权利而自己却不知珍惜是可耻的;违心说假话是可耻的,媒体不敢报道真相是可耻的;学者不能仗义执言是可耻的,为了讨好掌权者而用偏激言论误国误民更是可耻的……     要恢复耻感,人民必须意识到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不再把自己当做权力、利益、欲望、恐惧驱使的对象,不再把自己降格为不能决定自己命运的浮尘,不再唯唯诺诺地甘当权力的奴隶,不再做专制机器上的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惟其如此,中国才能远离堕落、远离耻辱、远离恐惧、远离暴虐、远离疯狂、远离懦弱、远离幼稚、远离渺小、远离悲剧、远离危机……要让中国在世界上站起来,中国人首先自己要站起来,恢复自己的道德常识,做一个有尊严的大写的“人”。     1.传统道德人格的复兴     中国的复兴需要新的道德,但是中国道德人格的重建并非在一片历史沙漠上展开,而完全可以借助传统儒家的道德资源。维系中华文明数千年的儒家文化非但不是宪政的障碍,而且本身就是宪政的一种形式,只不过其中的政治专制主义和道德教条主义因素与现代宪政文明格格不入,因而有必要进行适当甄别和扬弃。尤其是在现代教育普及的大背景下,儒家不能再坚持天赋德性仅为少数“君子”垄断、大多数百姓则只能停留在道德发育不成熟的“小人”阶段。平等早已是当今社会普遍接受的理念,教育平等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一个大致公平的教育环境使每个人都有平等机会成为“君子”,也就是合格的现代公民,因而也都有权获得参与政治的平等机会。在摒除政治集权和道德专制之后,儒家的尊严学说将为中国道德人格的重建奠定思想基础。     儒家相信,“天生德于予”,“万物皆备于我矣”。究其根本,儒家伦理旨在唤醒人的内在尊严,进而使人获得道德自主和自律的能力。既然上天赐予人以道德、智慧、健康、勇气等各种禀赋,人理应自珍自重、自强不息,而不能自暴自弃,甘愿做他人或自身欲望的奴隶。我有聪慧的大脑,足以理性认知与面对世界上的人和事,并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自然轮不到政府对我指手画脚;我有正常的道德,自然不会萌生倚强凌弱、假公济私乃至杀人越货的邪念;我有勤劳的双手、健康的体魄,自然用不着乞讨嗟来之食,更不屑出卖自己的灵魂,为五斗米向权力折腰;我有足够的自信和勇气,坦荡做人、平心处事、直率说话,而用不着战战兢兢、唯唯诺诺、低声下气,或在自己犯错的情况下文过饰非甚至虚报瞒报,而应当勇于诚实反省并承担自己的责任。既然具备了这些得天独厚的禀赋,人就应该像孟子说得那样,“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当然,儒家对内在尊严的自我意识不是让每个人把自己想象为无所不能的上帝。恰好相反,人的尊严一部分正体现于对自身局限的认知能力和对他人尊严的平等尊重。人贵有良知良能,但是未必凡事都能保证符合自己的真性;如果未能将自己的良知良能发展到出类拔萃,就更应该反思自己、奋发进取:“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作为理智的动物,人只要敢于面对自己就能看到自己的弱点和局限,因而需要不断反省自己的言行;一旦发现所作所为对不起自己的天赋禀性,就应该感到愧疚并幡然改过,进而完善自己的德性。因此,君子的第一美德是诚实:“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对人诚,首先要对己诚;自己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除非选择消极逃避,拒绝面对自己的灵魂。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能骗,那还有谁不能骗?儒家最看不起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伪君子”,因为虚伪不仅让人打肿脸充胖子,造成表面繁荣的假象,而且会形成逃避现实的习惯,而人的终极逃避是自我;一旦人开始否定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拒绝对照自己的应然和现实,那么不仅会失去进取的方向和动力,而且会把自己的一切过错和无能归咎于“帝国主义”、“反华势力”、“社会发展阶段”、“体制问题”、“上级指示”等外在因素,最终堕落为怨天尤人、不思进取的人。如果不能脚踏实地、面对真实的自我,那么难免“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所有其余的美德——无论是才华、雄辩还是勤奋——都只能让人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人的良知良能也让每个人都看到并承认,他人也和自己一样具备作为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在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之前,自己首先要尊重他人。即便做不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至少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别人对自己轻慢,首先要反思自己。自己理亏,则童叟无欺、退而正己;确定自己无过,而后才能和别人论理,如此才可能获得夫子“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道德气概。既然自己和他人都有平等的内在尊严,公正界定自己和他人的权利边线就显得尤其重要;对于一个自立自主的君子来说,侵占属于别人的利益显然是一种耻辱,尤其在自己明知的情况下,和偷盗无异。在经济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凡事在原则上都应征求他人的知情同意,合作必须建立在各方自愿基础上,而不得通过任何强迫或暴力手段巧取豪夺;如果发生了协调不了的矛盾,也要通过一个公正透明的程序得出让各方信服的解决方案。     如果自己“内省不疚”,那么一个现代社会的君子也会理直气壮地为了自己的正当权利而斗争。人的内在尊严当然不仅意味着人是传统的义务主体,一个只知默默奉献的人只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奴隶;人格尊严首先体现于人的权利意识,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存在目的正在于保护每个人的正当权利。事实上,人不仅和其他人争权利,更要向政府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对政府违法的纵容不仅是懦弱的表现,而且也助长了官员贬损他人和自己人格的恶习。     在犬儒盛行、物欲泛滥、世风日下的大环境下,今日中国迫切需要重建自觉、自律、自强、自主的道德人格。儒家的人格尊严学说不仅为道德人格的重建奠定了本体基础,而且对于纠正当前盛行的权力崇拜人格、指导国民的当代道德生活也将发挥有益的作用。     2.当代道德人格的重建     儒家尊严学说不是曲高和寡的理论说教,而是可以直接指导现代生活的实用规范。在儒家伦理经过改造后,即便一位默默无闻、自食其力的农民也完全可以成为儒家意义上的“君子”,位高权重的官员则反而更容易在权力体制的腐蚀下变成寡廉鲜耻的“小人”。如今中国之所以发生这么多事情,归根结底是中国人没有把自己的同胞当人看,也没有把自己的尊严当回事。     如果你是一个以种地为生的农民,你首先要问自己:有没有做亏心事?你种的蔬菜水果有没有注射激素或喷洒过量农药?养的猪有没有注射过瘦肉精?粮食有没有经过有害处理?虽然这个国家的政策仍然在歧视你,你也不能任由自己唯利是图的行为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因为那是在殃及无辜。维护自己利益的正当方式是通过改变现有的法律和政策,让你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也能平等分享发展的收益;而要改变制度,从基层选举开始,从关注自己的那张选票开始。如果你的地被征、房子被拆,也不要匆忙跑去“上访”,不仅因为低三下四求人有辱你的人格,而且漫漫上访路途凶险而收获甚微;作为十几亿人的一份子,你难以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也不应该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给他人。你不能不问:是谁征了你的地、拆了你的房?为什么村委会没有维护你的权利?征地补偿款究竟到了谁的腰包?为什么县乡政府敢拆你的房子?宪法规定他们对基层人大负责,为什么征地过程中从来没有看到人大代表的踪影?人大和村委会选举的时候,你自己在哪里?你很快会发现,与其上访,不如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对你更加负责的村委会和有效监督地方官员的人大身上。     如果你是一个街头小贩,城管来找你麻烦,你该如何应对?如果你卖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用了问题猪肉,或用了“地沟油”,或用了有害的食品添加剂,那么遭到查处罚没是咎由自取;自己做了亏心事,只能甘愿受罚。但是如果你卖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健康食品,那么你应该站起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作为一个有尊严的公民,你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享有合法谋生的自由;如果你的正当权利受到政府限制,那么无非是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政府行为根本无法可依,或者是政府依据的法本身就是一部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恶法。如果城管行为本身违法,可以和他对簿公堂;如果城管搬出一部恶法作为挡箭牌,也可以通过不同渠道挑战恶法的合理性。你可以要求法官拒绝参照或适用恶法,可以联名上书国家机构审查恶法的合法性,更可以通过媒体揭露恶法对你和其他小贩的无理限制。     如果你是一个法官或法律学者,那么你要问自己:我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职业,为这个国家的制度进步尽过一点力?农民、小贩和一切弱势群体要理性维护他们作为人的权利,只有通过有效的制度。制度不立,则必然民智不开;那样农民就只能为这个国家输送有毒食品,小贩遭遇城管只能持刀维权,被拆迁户只能自焚或上访……如果接到此类案件,你为他们争取过吗?干预司法的上级命令下来,你抵制过吗?宪法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就如同一张废纸;作为学者,你呼吁过吗?禁止司法适用宪法的一系列倒行逆施出台,你反对过吗?诚然,知识和行动是分开的两个环节,学者首先要把学术做好,但是即便把“为民请命”的中国传统放在一边,学者对于制度现状仍然要比普通百姓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连相对独立的学者都集体噤声,那又如何让百姓用制度维权?     如果你是一个官员或公务员,那么你不能忘记问自己:自己的贡献是否与自己的地位和待遇相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在“君轻民贵”、“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传统下,做官从来不只是一种享受,而更是一份责任。做官不是不能得好处,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也很难不让官员得好处,但是如果并没有对这个国家作出那么大的贡献,地方没有治理得那么出色,百姓的生活还不是那么幸福,能否适可而止、少拿一点?让人民多分一点?“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如果两千多年前古人就能做到“日三省吾身”、“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为什么今天的官员反而不能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官员自然也不例外;甚至贪官也有良知良能,只不过他用行为背叛了自己的尊严而已。官员的尊严显然不是体现于在人民面前耀武扬威、作威作福,而是在上级面前依法办事、不卑不亢。但是在严格的自上而下集团体制之下,各级官员在上级面前逢迎拍马、唯唯诺诺、低三下四,则是丧失了中国传统士大夫“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的人格和气魄。     中国人的尊严重建总要有一个起点;其实,只要每个人多在乎一点自己做人的尊严,建立一个尊严社会并非难事。尤其不要忘记,中国儒家传统是一门“为己之学”;数千年儒家文化的全部教诲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关注你自己,做对得起你自己的事情。做一个好人固然是对别人好,但首先是对自己好;一个坏人做的坏事损人利己,但其实损害最大的还是自己。贪官盗窃国库而不被发现,固然肥了自己、亏了纳税人;农民生产和销售有毒食量,固然降低了自己的成本而损害了国民健康;学者靠出卖灵魂歌功颂德、助纣为虐,自己名利双全却污染了一国的风气……但他们付出的代价是用自己的言行把自己变成贪官、奸商和御用文人。感冒了知道要看病吃药,为了看上去年轻而染发美容,哪怕是自己种的花草也懂得悉心爱护,为什么自己的灵魂堕落却不但不知拯救,反而沾沾自喜、乐此不疲呢?仿佛身体是自己的,容貌是自己的,甚至权力、财产、房子、花草等身外之物也是自己的,惟独灵魂不是自己的。用孟子的话说:“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孟子给每个人提出了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究竟什么是自我?什么才是真正对自己“好”?什么才是值得自己追求的生活?毕竟,人生只此一次,一个没有经过思考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          四、中国政治人格之建构          辛亥革命本来是要通过推翻专制、建立共和来提升中国的国格和人格,但是暴力革命不仅没有建立现代民主共和的政治人格,而且最终摧毁了传统道德人格。时至今日,政治制度的落后依然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耻辱,是中国不受世界尊重的根源。不要以为自己和制度没有直接关系,以为自己至多只是一个无能为力的制度受害者。要摆脱专制的奴役,体制内的支持固然值得争取,但是权力使人腐败,权力垄断下的巨大利益诱惑泯灭了官僚集团多数人的良知,除非他们在民众觉醒后的强大压力下被迫放弃部分权力和利益。归根结底,国人必须在恢复道德尊严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政治人格,做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并在此前提下构建民主宪政国家。     1.建构公民人格,再造社会契约     现代公民和专制臣民的根本区别在于政治人格。专制臣民缺乏政治人格,因而只能被动接受政府统治,甘愿在政治上做他人的奴隶;现代公民则出于对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的深切意识,坚持自己在经济、社会、政治等各个领域的人格独立,只接受自己参与形成的普遍法律的统治,因而主动参与国家政治过程,并影响国家机构及法律政策的形成。在从威权专制向民主宪政的转变过程中,人民首先必须从政治上被动消极的臣民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公民。宪政转变的出发点是公民之间经过广泛协商,就承认和尊重每个人的内在尊严达成普遍共识,在此基础上就国家的重建订立基本契约,确定国家的性质、形式与权限,并制定一部真正意义的宪法。建立宪政国家意味着公民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下,每个人都有义务守法并尊重他人的基本尊严;国家则只能通过法律才能限制公民自由,任何违法行为都不具备效力和正当性。某些基本权利触及公民尊严的核心,或对于维护民主宪政体制至关重要,因而即便通过程序正当的法律也不得加以限制。     概言之,中国社会的新契约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自由、民主、法治、联邦。作为现代宪政的基本原则,它们是任何民主国家宪法都不可缺少的,构成了现代宪政国家的基本“国体”。国家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自由、幸福、生命、财产等一系列基本权利,国家的性质是民主共和,治国的基本方略是法治与分权制衡,国家结构则是以联邦为范式的中央与地方各司其职的合理分治。     首先,宪政国家是自由国体。全民立宪的目的在于有效维护每一个人的内在尊严,而保护尊严意味着国家有义务尊重以下基本权利。一是思想与言论(包括新闻、集会与结社)自由。民主的真谛是公民的意志决定国家意志,而不是反过来;公民意志必须在保证自由思考、表达、辩论并接受不同信息的环境中形成,任何政府强加的意见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任何人或组织都没有权力假定自己的意见一贯正确,更没有权力为了实现自认为正确的主张而使用暴力。正是为了保证多数人意志的自由形成,政府的首要功能在于反暴力。只有当某种主张确实会产生迫在眉睫的危险,以致来不及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政府才能以暴制暴;只要还有时间进行讨论,那么探索真理、澄清错误的最有效方式是更多的辩论,而不是政府压制和专断。归根结底,既然“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自有能力判断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的主张,因而从来没有理由压制正常的社会辩论。不论政府或社会多数人认为某种言论正确还是错误、有利还是有害,只要不鼓吹、教唆或怂恿通过暴力手段实现目的,就应该被允许自由发表和交流;如果某些言论可能产生现实危害,那么自有正确的言论与之抗衡,而作为最终的评判者,多数人会在知情基础上作出理智的判断,少数政府精英并不比多数平民百姓更正确。     二是宗教信仰与活动自由。宗教信仰是人类最内在的思维活动,也是政府不得触及的人格尊严的核心。宗教信仰对于凝聚一个民族的道德勇气、净化心灵、鼓励行善和控制私欲发挥重要作用,宗教自由对于民族的秩序、团结、安定和活力至关重要。在历史上,基督教首先奠定了西方社会的政教分离和分权体制:“将属于凯撒的还给凯撒,属于上帝的还给上帝。”世俗国家不能垄断一切,至少不能垄断评价自己的道德标准;在信仰领域,没有国家的立足之地。国家不得扶持、帮助任何特定教派,更不能压制、打击和干预宗教活动。既然公民是有尊严的存在,政府应该信任绝大多数信教者不会信仰危害社会的教义,不得判断信仰本身正确与否。对于少数教唆、组织、宣扬犯罪活动的教派,完全可以依法制裁他们的行为与活动,而无须针对信仰本身。     三是一般自由权保障。在民主宪政国家,公民的尊严受到保障,绝大多数公民也会尊重法律,不会滥用自己的自由损害他人和社会。因此,自由是原则,限制是例外,法律不得没有必要地限制人民自由;法律限制必须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正当目的,为此而限制,手段必须是必要的,并和此正当目的成比例。刑事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严重限制,只有对严重侵犯他人权利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才能施加此类限制。刑事审判必须保证程序正当,并在原则上实行公开审判;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应得到实质性保障,严格禁止刑讯逼供。     四是财产权保障。财产权是人格独立的制度保障,也是个人尊严的外在延伸。中国过去几十年历史证明,私有财产及其保障的缺失将造成严重的社会贫困和动乱。为了避免平均主义和产权虚置带来的恶果,财产权在原则上应该私有,但是其使用可以为了公共利益而受到规制。作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尽可能赋予个人;国家应实现“耕者有其田”,赋予土地使用者以实质性的所有权。土地用途转换在原则上通过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完成,不必经过政府征收,政府可以通过审批保护耕地等重要稀缺资源。如果政府为了实现重要的公共利益而需要土地,首先必须尽量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协商谈判并达成协议;只有在协商失败后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征收土地等财产,并按公平市价给予公正补偿。     五是平等权保障。机会平等是人格尊严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平竞争和社会活力的必要保障。法律必须对所有处境类似的人群给予类似待遇,不得基于性别、族群、年龄、财富、教育程度、健康状态等不相关因素区别对待不同人群。由于尊严意识和公民道德有赖良好的教育制度,教育机会平等尤其重要;作为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只有在教育平等的环境下才能成长为民主社会的合格公民。在孔子“有教无类”的伟大理念影响下,中国教育原来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相对公平的考试制度也促进了中国社会的阶层流动。今天,教育却成了众人诟病、问题最大的领域,教育歧视无所不在;不仅中小学义务教育存在巨大城乡差别,而且大学招生和考试的地域歧视十分严重。要打破教育歧视、赋予全体公民平等教育和成长机会,国家有义务通过财政拨款保障基础教育水平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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