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专制独裁不是人民的“永劫”——埃及革命的意义
2400年前,希腊哲学家色诺芬(Xenophon c. 430 – 354 BC)在他的《居鲁士的教育》中讲述了古波斯佞主居鲁士(Cyrus c. 600 BC or 576 BC –530 BC)一生的故事。居鲁士把波斯从一个小小的共和国变成了一个强大的帝国,成为佞主制度,(也称“暴政制度”)在历史上最成功的创建者和维持者,但他的专制帝国在他死后,几乎一下子就令人诧异地崩溃了。《居鲁士的教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而是一个“故事”,正因为它是一个故事,它让读者看到的并不只是历史人物的居鲁士,而是所有那些很像是居鲁士的专制暴君们。二千多年过去了,暴君专制以许多变化的形式延绵不绝地存在,不断以新的创意和形式得以建立。它们以为可以就此稳定地存在下去,但每一次又都突然地土崩瓦解,动摇和衰败的景象与先前的强梁和稳定形成令人惊诧的对比。 这样的事情于2011年2月11日在埃及又再次发生,独裁者穆巴拉克在人民的和平起义中轰然倒台,应验了色诺芬所说的,世界上所有的政体都希望维持稳定,但没有一种政体能够免受不稳定之苦的,而专制暴政则尤其如此。在突尼斯和埃及剧变之前,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艾哈米(Fouad Ajam)在《独裁者们的终结》中问道,“为什么阿拉伯人民的怒火没有爆发出来呢?”[i] 他认为,这是因为,成功的“阿拉伯模式”和它的暴政专制似乎已经把阿拉伯人民引上了一条通往“永劫”(perdition)的不归之路。这个“永劫”,艾哈米说,就是“今天人们奋起摧毁的那座大监狱。”但是,在埃及发生的事情,连同这一年1月在突尼斯发生的事情,都让人们看到,无论这个“永劫”的大监狱看上去多么牢固,它都是会崩塌的。专制的“永劫”是可以颠覆的,一旦这个“永劫”被颠覆,独裁也就会随之被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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