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S档案 | 禁蒙面法:自由香港作古

位于瑞士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言人赫玛达(Marta Hurtado)发表声明,指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必须要有法理依据,而限制亦须合符比例以及把干预减至最低。她说,和平集会自由是基本人权,须确保能尽量不受限制地使用。
慕尼黑出版的《南德意志报》以”新的怒火”为题,刊发评论指出,香港特区政府已经不再值得信任,这座城市的自由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也有评论认为,《反蒙面法对反送中运动有利》,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颜纯钩认为,反蒙面法客观上保护了勇武派,同时让更多和理非走上前线,冤仇越结越深,旷日持久,香港沉沦,等于揽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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