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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初中生发帖被刑拘引发的蝴蝶效应

甘肃省公安厅为这种决定提供的理由是,经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事件经过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9月18日晚间对外公布称, 9月12日该县一名男子从楼上坠下死亡,事发后有人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对此进行治安处罚,其中行政拘留一人,罚款五人,并对”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这名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却是被处罚的六人中身份最特殊的一位——16岁的初三学生杨某。因为质疑这起高空坠亡事件另有隐情,杨某在9月14日中午发微博,称9•12命案发生后警方不作为,且多次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殴打死者家属。当晚,他再发微博,称警方强行拘留死者家属,与群众发生冲突。9月15日晚,杨某又发微博称,案发地”钻石国际KTV”的法人代表是当地法院”副院长苏建”。 “初三学生微博质疑命案被刑拘” 的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在严打网络”谣言”和最高法院新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下,这成为第一起根据”500次转发”而被惩处的案例。不过公众很快发现一个明显的漏洞,在司法解释中,”500次转发”是诽谤罪的入罪条件,而张家川公安却张冠李戴,用在寻衅滋事罪之上,而后者标准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即便在”500次”这个标准上,也存在很多疑点。根据《京华时报》记者统计,由于杨某链接至QQ空间”说说”的帖子均被删除,无法得知其帖子总转发次数,但该报记者所见的三条与案件相关的微博转发量均未超过500次。 蝴蝶效应 尽管张家川公安机关发现了自己的疏漏,并进行了改正,事后不再提及”500次转发”,而上级单位甘肃省司法厅也宁愿息事宁人,以刑事拘留改成行政拘留告终。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而网络上围绕这一定性仍然存有争议,杨某父亲和微博上的多数声音坚持认为,刑事拘留固然荒谬,行政拘留也不能接受,因为当事人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论权利,即使和事实真相有一定距离,也不构成违法。 更有观察者发现,这次初三学生被刑拘事件和此前的吴虹飞事件有惊人相似。和微博上兴高采烈庆功言论相反,学者王晓渔发出了不同声音:这”谈不上什么网民的胜利,不但没有胜利,几乎一败涂地。言论问题,从吴虹飞开始逐渐成为一种模式,先是刑拘,没有网友关注,严打到底;举国关注,考虑”悔罪表现”,改为行政拘留。这种”退两步,进一步”,不是进步,只是更高超的退步。” 尽管对行政拘留的正当性仍然存疑,但”500次转发”标准被误用并遭到失败的结局,还是构成了对新司法解释公信力的一个打击,也给此前因为”打击网络谣言”和”敲打大V”而情绪低迷的微博舆论打了一阵强心剂。专栏作家徐达内在媒体观察札记《少年说》中点明了这层背景:”放眼望去,那些活跃的自由派意见领袖像是倾巢出动,要为这位少年讨个公道,认定张家川官方所为是打击网络谣言行动扩大化的最有力证据——经历了薛蛮子、王功权乃至花总的系列风波后,这些知识分子太需要一个可以宣泄情感的出口了。”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有评论总结这件事是”对大大(习近平)负责,从娃娃抓起”。而张家川当地公安因为过分热心地”从娃娃抓起”,反而因此惹火烧身。继”初三学生发微博被刑拘”之后后,这个国家级贫困县耗巨资修建的行政中心大楼被曝光,政府机关的富丽堂皇和下乡调研反映出的穷困破败形成了鲜明反差,而县公安局长此前向上级行贿五万元的旧文也被再度提及。 著名网友”假装在纽约”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张家川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政府大楼气派挺拔堪比白宫,县政府会议室富丽堂皇如人民大会堂,县长县委书记端坐其中气宇轩昂如同皇帝,乡镇官员肥头大耳油光满面如同土豪,公安局长被证实行贿却继续位居高位……一个孩子却因为发了几个帖子而被治罪。张家川县,其实正是这个国家的缩影。” 在铺天盖地的”张家川事件”评论中,当局甚至已经很难精确控制话题的走向。在新司法解释成为当仁不让的矛头之后,更有评论警告,目前劳教制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一些地方的劳教惯性很容易通过新司法解释而借尸还魂。 更有甚者,在大V潘石屹憨厚的话语下,张家川一个少年被刑拘,也揭开了这个国家最血淋淋的历史旧账。他提到”曾经有一段时期,张家川与清水合为一个县。我父亲是在清水错划右派的。一些右派送夹边沟了,大部分整死了。父亲很幸运,送回老家了。”拜学者杨显惠《夹边沟纪事》一书所赐,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了解夹边沟这场惨剧的历史。这也提醒人们,从惨绝人寰的夹边沟农场,到今天的初中生发帖被刑拘,中间的距离也并不如想象的那样大。 这种”蝴蝶效应”,恐怕是当初张家川公安部门一拍脑门做决定时始料未及的。 相关日志 2013/09/23 — 张家川公安局长行贿一事,要说清 2013/09/23 — 南周深度:甘肃少年发帖被拘事件调查 2013/09/23 — 真是肠子也要悔青了,甘肃省纪委对张家川书记刘长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13/09/23 — 《华尔街日报》中国打击网络谣言提高微信影响力 2013/09/23 — 甘肃张家川造谣初中生今晨已获释 2013/09/22 — 被刑拘的少年 2013/09/22 — 抓个中学生被挖出来行贿历史,这买卖干的,甘肃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估计肠子悔青了 2013/09/22 — 揭开大V鲁迅的公知画皮——摹写《北平日报》评论员文章 2013/09/22 — 武汉资金困局:市政府每天都要偿还1亿元债务 2013/09/22 — 反腐风下月饼大闸蟹销售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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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甘肃警方对发帖被拘初中生“从轻处理”

甘肃初中生发帖案引发中国网友热议 因“发帖转载500次以上”被甘肃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的初中生杨某因未成年身份和“悔罪表现”,被撤销刑事案件,处以行政拘留7日。 中国媒体报道,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中生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后,鉴于其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吸纳,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惩罚。 此案是中国司法当局9月10日开始执行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以来,利用“转发超过500次”而刑事拘留“造谣者”的第一起案件。 9月12日早6时17分,张家川县公安局接到市民电话报警,称在张川镇镇里一处人行道上发现一男子躺在马路上,生死不明。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男子已死亡。警方称在办案中多次要求死者家属配合尸检,均遭拒绝。 警方指责说,在死者死因未确定的情况下,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6岁的初三学生杨某于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间发布此案“所谓死亡真相”,“误导群众, 造谣发布警察与群众争执,殴打死者家属、凶手警察早知道了”、“看来必须得游行了”等虚假信息煽动游行,导致死者为他杀的言论大量传播。 警方说,这“致使案发现场数百名群众聚集,交通堵塞,现场失控,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警方称,经过强制尸检结合调查取证,确定该死者系高坠致死,排除他杀。 此案消息传来,引发公众热议,中国一些法律界人士为杨某这个未成年打抱不平。 有法律界人士呼吁,从法治的原则出发,对这一司法解释本身必须坚持严格的适用范围,不能随意扩大。 (撰稿:高志强,责编: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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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深度 | 被刑拘的少年

9月17日下午,在学校上课的杨辉被警方带走。警方在后来的通报中称,他在微博、QQ空间发布虚假信息煽动民众游行,“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16岁的杨辉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媒体报道后,这名甘肃初中生的命运受到很多人关注。 刑拘事件的起因,源自一名男子的非正常死亡。 2013年9月12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人民西路“钻石国际”KTV的工作人员高某死亡。多名当地居民对南都记者称,当地警方对事故的处理存在争议,遭到死者家属以及一些群众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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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法律界人士质疑甘肃初中生发帖被拘罪

中国各界呼吁当局在整治网络谣言同时也应该保护公民言论渠道。 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初中生因“发帖转载500次以上”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受到法律界人士质疑。 此案是中国司法当局9月10日开始执行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以来,利用“转发超过500次”而刑事拘留“造谣者”的第一起案件。 中国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转发500次只是诽谤罪的入罪条件,并非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条件。后者的入罪条件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当地警方则表示,这名学生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同时给公安机关办案带来极大被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警方指责 9月12日早6时17分,张家川县公安局接到市民电话报警,称在张川镇镇里一处人行道上发现一人躺在马路上,生死不明。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男子已死亡。 警方称在办案中多次要求死者家属配合尸检,均遭拒绝。 警方指责说,在死者死因未确定的情况下,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中学生杨某于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间发布此案“所谓死亡真相”,“误导群众, 造谣发布警察与群众争执,殴打死者家属、凶手警察早知道了”、“看来必须得游行了”等虚假信息煽动游行,导致死者为他杀的言论大量传播。 警方说,这“致使案发现场数百名群众聚集,交通堵塞,现场失控,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警方称,经过强制尸检结合调查取证,确定高某系高坠致死,排除他杀。 法律争议 中国媒体援引法律界人士刘子溪认为,根据新出台“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有关司法,杨某仅符合诽谤罪,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 解释认为,转发500次只是诽谤罪的入罪条件,并非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条件。后者的入罪条件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转发超过500次未必一定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中国浙江律师袁裕来表示,这名未成年人发微博质疑当地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实在谈不上有多大危害,但因转发超过500次,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如果真被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过重。 北京律师王少光表示,16岁的未成年人抱打不平,发微博质疑警方办案,并未如像近年中国多起权贵的子女所犯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但因此就刑事拘留他,证明这是“地狱模式”。 法律界人士呼吁,从法治的原则出发,对这一司法解释本身必须坚持严格的适用范围,不能随意扩大。 即使在适用的时候,也必须坚持严格的证明标准,希望当地能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处置,同时尽可能公开信息,消除公众疑虑。 中国最高司法当局出台管制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后,引发网民的不少争议。 (撰稿:立行/责编:董乐) 读者阅后有话说,请用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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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甘肃警方通报“初中生造谣被刑拘”事件

图片来自张家川公安微博人民网北京9月20日电  据甘肃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此前通报,9月12日早6时17分,张家川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张川镇桥南路马某电话报警:称在张川镇原明盛楼对面的人行道上发现一人躺在马路上,生死不明。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男子已死亡。警方办案中多次要求家属配合尸检,均遭拒绝。今日清晨,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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