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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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2日 (四) 20:02的版本
伤害中国人民感情,这是一个中国外交官和党媒在提到任何涉外冲突时的常用短语,通常用于指责意识形态或冲突对立面的国家或组织冒犯中共及其官员。替代形式包括“伤害14亿人的感情”和“伤害中华民族的感情”
背景
这个措辞最早出现在人民日报1959年发表的《谴责印度军队侵犯我国领土》中,中国民主同盟副主席胡愈之指责印度议员在边界争端中诽谤中国,原文表述为“难道这不是伤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吗?”自1978 年后,该词逐渐被规范化,从此成为中国共产党政治话语的一部分。
半年以来,在印度发动两次大规模的反华运动,印度国会议员和反动报刊大肆诬蔑我国是“帝国主义”,甚至纠集暴徒在我国使领馆门前示威,难道这可以说是“公平对待”一个友好国家吗?难道这不是伤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吗?
总体来看,任何国家各种各样的行为都可能引发中共及其媒体的强烈反应,即声称某人 "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包括但不限于的例子有,会见达赖喇嘛;与台湾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正式(或非正式)访问台湾;批评西藏侵犯人权行为;谈论中共对少数民族政策;谈论香港问题等等。在 2008 年北京奥运会前几个月,全球掀起了抗议中国人权问题的浪潮。据统计,《中国日报》至少 88 次使用了这个短语,涉及对于数十家国际企业的指责。
如果我们将时间设置为1946年至2006年,以中国官媒“《人民日报》电子版”的数据库进行搜索,香港中文大学传播学教授方克诚在研究后发现,发表涉及该词的文章有一百余篇;有 19 个国家和组织在《人民日报》的版面上被指责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环球网》有文章指出,“中国人民的感情”、“伤害”为关键词检索《人民日报》1946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1日发布内容,出现相关文章237篇,相关词组240次,共涉及2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印度9次,法国16次,美国62次,日本96次。
诸多批判者认为,所谓"伤害感情 "的指责 "在本质上是愚蠢的",是基于对整个中国社会的不成熟假设。为何中国人民的情感变动,是由中共或其所控制的媒体来决定?而不是将这一判断权交给中国人民自己。有微博用户点名了这个问题的核心:
@Xiansu1981:对于那些被央视声称‘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的歪果仁,我告诉你们,我是中国人民的一员,我的感情丝毫没有被你们伤害。你们真正伤害的是赵家人的感情。
2023 年 9 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规定 "有损中华民族精神或伤害中华民族感情 "的着装或言论将被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或 5000 元以下罚款。该项措施引发了网民的激烈讨论: "穿西装、牛仔裤会伤害中华民族的感情吗?" "为了避免被罚款或拘留,最保险的办法就是大家都穿上文革装"。
值得一提的是,学者维克多-迈尔(Victor Mair)曾在《语言日志》上进行了反向研究,发现中国人的感情受到伤害的频率显然比俄罗斯人、日本人、犹太人以及其他民族和种族群体的感情受到伤害的频率高出数倍。为何在习思想引导下“稳中向好”的中国,却变得越来越脆弱,越来越玻璃心?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以下是历年来一些“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的事件:
- 2012年9月15日,由于日本“国有化”钓鱼岛,新华社称此举“伤害13亿中国人民感情”。
- 2008年10月23日,欧洲议会宣布将2008年度萨哈罗夫奖授予中国社会活动家胡佳。而在此前,中国方面曾为了阻碍胡佳获奖而对欧洲议会广泛施加压力,中国驻欧盟使团宋哲在向欧洲议会主席递交的警告信中称,如果胡佳获得萨哈罗夫奖,这将严重损害中欧关系,且会再次“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
中国数字时代
- 羽戈|“人民!人民!您好像是从自己裤裆里掏出来似的。”
- 山巅上的加图|法律修订,绝不可轻言“伤害民族感情”
- 【网络民议】中国人民感情被伤害的频率远高于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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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伤害中国人民感情
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或者公民表達對個人、組織或政府一些被認為對中共具有敵對性質的言論、行動或政策的不滿或譴責等问题上的言行表达不满的口號,替代形式包括“傷害14億人的感情”和“傷害中華民族的感情”。常見於《人民日報》、《中國日報》、新華社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媒體和政治宣傳機構,或出現於中國共產黨於各地的附屬報紙。中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9月公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訂草案,首次在法律處罰範圍列明纳入「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行為,引起廣泛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