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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补偿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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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补偿”并非法律概念或正式术语,而是中文互联网上一个明显带有反讽意味的表达。类似于恶意返乡、恶意讨薪。

一些外资企业在裁员、关厂或撤离中国时,往往会严格依法依规给予中国员工经济补偿,例如劳动合同解除时提供比劳动法规定的N+1(N为工龄)更高的标准:N+3、N+5,甚至2.3N。

在2022年佳能珠海关厂事件中,部分舆论将外企的高额补偿斥为“恶意补偿”、“糖衣炮弹”,指责其拉高了整体行业标准,给国内企业赔偿制造了压力,“利用失业赔偿金激化民族企业和工人矛盾”。

@第一财经:【佳能撤离珠海被指恶意赔偿:故意拉高国内企业补偿标准】前段时间,佳能宣布关闭经营了32年的珠海工厂,引发网络关注。而更引人关注的,则是佳能珠海对员工十分优厚的经济补偿。这份补偿收获了不少好评。不过,也有不同的声音出现,说这是“恶意补偿”,故意拉高了国内企业的补偿标准,“扰乱”市场环境,似乎佳能不怀好意。一时间,“恶意补偿”的论调传播甚广。(2022年1月26日)

@吃瓜盟主:扎根24年,产值近500亿,纳税23亿,曾是中山制造业的标杆。如今因市场变迁、产业转移,不得不按下停止键。上千名员工面临离散,本该是一场冷冰冰的“裁员潮”,却意外成了全网点赞的“温情告别”。一名工作20年的老员工晒出银行到账记录:630800元,备注“离职补偿金”。另一名18年工龄的员工,拿到40万赔偿,外加“铭恩贡献奖”、“新征程奋斗奖”和董事长亲笔推荐信。(2025年12月11日)

因此,“恶意补偿”的说法,若非出于反讽,便暴露出一种价值立场——它事实上站在了不守法企业一侧,而非工人阶级一侧。本身构成了一种倒置的价值判断——当违规成为常态,守法就会显得不合群;当低标准被默许,高标准反而被视为“破坏秩序”。

在网民语境中,“恶意补偿”往往是一种反讽:它既是对劳动法难以落实、低标准被默许的批评,也隐含着对外资企业更高补偿、更明确规则的羡慕——这种羡慕,正是由长期的不对等对待与制度落差所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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