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遭遇“贴牌生产”的背后
文/魏英杰
在武汉东湖高新区,一学生公寓已建成十多年,却被当地“贴牌”为去年开建的保健房项目。这是《新京报》日前披露的消息。
这并非第一起保障房项目掺水的事例。去年5月份笔者就注意到,将拆迁安置房当作保障性住房,已成为许多地方的普遍做法。例如,青海最大拆迁安置工程康川新城去年被曝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惊现21栋“楼脆脆”。这一拆迁安置工程,就被当地列为保障性住房。去年初有专家披露,南京保障性住房中超过70%用作拆迁安置房。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并不觉得这么做有何不妥,甚至公开进行提倡。如去年1月,广州国土房管局局长就表示,在住房保障方面,考虑将拆迁安置房纳入保障房体系,更好地解决拆迁安置问题。由此可见,国家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在一开始就有被地方刻意扭曲的倾向。
武汉等地暴露出来的“贴牌生产”保障房问题,可看作上述做法的升级加强版。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当地一些保障房建设项目进展并不理想,如武汉市去年最大的保障房建设项目——汉口城市广场四期,整个项目区还是一个巨大的挖掘坑。不仅武汉,包括东莞等地,大量企事业单位宿舍、生活楼都成了所谓的公租房项目。这意味着,国家高度重视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在层层分解后,也被一些地方层层化解了。
国家大规模推进和实施保障房工程,其政策用意在于保障民生,稳定房地产市场,并借此增加投资、拉动内需。但正如有专家所称,这些愿景都建立在真实的建设量上。一边是地方高调宣布“圆满完成”任务,另一边是层出不穷的各种掺水、作假现象。倘若如此,相关政策就可能打水漂,现实与政策目标也将渐行渐远。时至今日,非常有必要对相关政策与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深刻反思。
中央推进实施保障房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地方,并没有对保障房的性质进行明确定义。这给地方留下了很大的自由操作空间。一些地方之所以公开把拆迁安置房列入保障房,问题就出在这里。安置房与保障房不可混为一谈,这似乎属于常识范畴。但对地方政府来讲,只要法规上没有明确,就不妨碍其滥竽充数。
保障房建设被大量掺水,地方自然难辞其咎。这么一来不但中央政策目标可能落空,还将直接影响本该受保障房政策覆盖的相关群体的切身利益。但也不得不承认,当初制定目标任务时,可能没有全面考虑到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例如,湖北分配给武汉的任务是开建11.8万套保障房,任务量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那么,相关任务量是根据什么原则分配,武汉又是怎么对任务进行分解?当任务可能难以完成,又不得不完成,地方在吃不消情况下,难免会搞假动作。
相关任务分解后,国内外经济形势也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也在影响政策的有效执行。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内房地产经济放缓,有的地方还遭遇出口经济下滑等诸多问题。地方政府手中没钱,建设保障房难免有心无力。特别是,有的地方严重依赖房地产经济,当土地指标缩减,卖地收入减少,这时候恐怕拿拆迁安置房当保障房都不足以保证完成任务。何况,一部分保障房是在商品住宅建设中进行配建,房地产遇冷,也直接影响了保障房建设。
综上所述,要确保国家保障房工程得到有效执行,首先必须对保障房进行明确定义,并制定相关约束措施;其次,在任务分解时,要更讲求决策科学性,不能对任务进行简单切割而不顾各地实际情况;第三,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如有必要还应对保障房目标任务进行适当调整,这样才能减少滥竽充数现象,以及保证保障房建设的工程质量。总之,既要讲求政策的刚性原则,也应注重执行的实际效果,否则保障房政策难免被异化。“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此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落实举措,还不算太晚。
2012年5月9日
发于《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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