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代的徐志摩在政治上是反苏的,但如果把“鲍尔雪微克”(布尔什维克)和徐诗人联系起来,人们一定很惊讶,这之间的距离不啻南极和北极。但,没错,1919年徐志摩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修经济学硕士时,虽想望成为中国的汉密尔顿,但当时他的同学就视他为鲍尔雪微克。这不止因为徐志摩的书架上插着一些苏俄的书;更因为他自己当时很明确的社会主义倾向:“我最初看到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斯(思)前期的,劳勃脱欧温(即欧文,笔者注)一派,人道主义,慈善主义,以及乌托邦主义混成一起的,正合我的脾胃。我最容易感情冲动,这题目够我的发泄了:我立定主意研究社会主义。”

这段自述来自徐志摩1926年8月23日发在《晨报副刊》上的文章《劳资问题》。他后来从北美到英伦,出于对社会主义的好感,专门接触的也是工党那一派人物。不过他承认这是当时的一种时髦:“劳工,多响亮,多神圣的名词!”相反,“贵族,资本家:这类字样一提着就够挖苦。”可是,1922年回国之后,徐志摩并没有修成社会主义的正果,倒是原来的热情不断降温。毕竟1920年代的中国,大体还处在农业文明阶段,并没有一个成规模的劳资双方存在。“尤其是在北京一类地方,除了洋车夫与粪夫,见不到什么劳工社会,资本更说不上。

徐志摩1918年出国前曾拜梁启超为师,回来后追随任公左右,思想颇受任公影响。1925年五一劳动节,梁启超发表《无产阶级与无业阶级》,认为中国并没有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真正可以构成对待关系的倒是有业阶级和无业阶级。前者有一定的职业,哪怕他是洋车夫和粪夫。对这个社会构成危害的是那些流民性质的无业阶级,在梁看来,他们大致有“受外国宣传部津贴的学生、强盗(穿军营制服的包在内)、乞丐(穿长衫马褂的包在内)与及其他之贪吃懒做的各种人等”。其中第一类人最可怕,因为他们会煽动,明明没有劳资冲突,但他们却可以煽动阶级斗争。当时宣传苏俄制度的有《新青年》杂志,受它影响的年轻学生,就是梁任公担心的对象。他认为有些无业阶级的人脸皮真厚,手段也真麻俐,他们随时可以自行充当某部分人民代表。正如路易十四世说“联即国家”,他们却说“我即国民”。 所以,梁启超警告说“有业阶级战胜无业阶级便天下太平,无业阶级征服有业阶级便亡国灭种。”

但,徐志摩有一次南下省亲,再度唤起他的社会主义的纠结。徐志摩的父亲就是一个资本家,因为他在家乡开了一间丝厂,从绍兴那边雇了一百多个女工,有些女工还带着孩子做帮手,这就是童工了。那是六月中旬的一天,温度已经够高,徐志摩的父亲领着他到厂里车间参观,目睹了女工的辛勤劳作,于是就有了徐志摩记在《劳资问题》中他与账房先生的对话:

“那末这大热天何妨让工人们少做一点时间呢?”我代工人求恳似的问。“工人们哪里肯?她们只是多做,不要少做;多做多赚钱,少做少赚钱。”我没得话说了。“那末为什么不按星期放工呢?”“她们连那两天都不愿意空闲哪!”我又没得话说了……。“这大热天工人不发病吗?”我又替她们担忧似的问。“她们才叫牢靠哪,狠少病的;厂里也备了各种痧药,以后还请镇上一个西医每天来一个半钟头;厂里也够卫生了的。”“那末有这么许多孩子,何妨附近设一个学校,让她们有空认几个字也好不是?”“这——我们不赞成;工人识了字有了知识,就会什么罢工造反,那有什么好处!”我又没得话说了。

一再无话可说的徐志摩很诚实,他的社会主义取向主要体现在工人每天干活十一个半小时的问题上。当那位账房给他算账,从买进生茧到卖出熟丝,扣去开销,每包丝能赚多少钱时,徐志摩立即“呒”了一声,这不是“马克斯的剩余价值论!这不是剥削工人的劳力?我们是听惯八小时工作八小时睡眠八小时自由论的,这十一二小时的工作如何听得顺耳。”这“三八论”显然是指英美成熟的工业社会形态,当时中国离工业文明还很远。但,剩余价值论尽管表明徐志摩的马克思式的社会主义倾向,只是这同时也表明他在哥伦比亚并没有学好经济学,他也被他并不明白的一个伪概念所迷惑。如果我们可以用徐家的丝厂为例,徐志摩的父亲用一百大洋投资,其中六十大洋用于购买各种生产资料,四十大洋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当第一次生产完成后,卖出的熟丝是一百五十元。它的数学公式是:150-100(60 40)=50。那么,这盈余的五十元应该归谁?其实,不需问账房,就是问厂子里的女工,都不会认为这笔钱应当进入自己的口袋,这是利润,也是常识。但,剩余价值论认为前六十大洋是死钱,它不创造任何价值,这五十元纯然是工人创造的,而且是工人四十元工资之外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它不叫利润叫剩余价值,应该悉数归劳动者,否则就是剥削。

利润,还是剩余价值,后者的荒谬在于褫夺了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使其没有任何利益可言,同时又让社会生产难以为继。所谓知识扭曲常识,只是这样的伪知识又岂止迷惑了一个徐志摩,而是迷惑了一个时代。徐志摩的矛盾在于,尽管“换一面看,这多的工人,原来也许在乡间挨饿的,这来有了生计,多少可以赚一点钱回去养家,又不能说是没有好处;……你要是去问工人们自己满意不满意,我敢说她们是不会(因为知识不到)出怨言的。”“知识不到”的说法很有趣,可是自以为知识到了的徐志摩,还不如那些女工明智。“一个女工到外府来做工每年年底可以捧一百多现洋钱回家,确是狠可自傲的了”。毕竟工业资源紧缺,很多人还没有这样上工的机会。但,也正是“看到一般人受生计逼迫无可奈何的实在,这才看到资本主义(在现在中国)是怎样一个必要的作孽。”这时徐志摩提出了他自己的社会主义方案:“就治本说,发展实业是否只能听其自然的委给资产阶级,抑或国家和地方有集中经营的余地。就治标说,保护劳工法的种种条例有切实施行的必要,否则劳资间的冲突逃不了一天乱似一天的。”

治标或治本,前者是改良,后者是革命。单就后者,徐志摩是反对苏俄暴力革命的,在这一点上,他并不鲍尔雪微克。但在产权问题上,他又有一定的鲍尔雪微克性。并非通过苏俄式的暴力劫夺,照样可以走国家和地方经营的道路。这种经营实际上是政府经营,产权已经不在私人之手,而在政府之手,它一改以往的权利经济(私有经济)为权力经济(国有经济)。学经济的徐志摩虽然酷爱自由,但他没想通的是,当财产及产权表现为个人的权利,亦即它分散在民间时,社会才有自由选择可言。当产权一旦集中为国家的权力,国家便成为社会唯一的雇主,自由则不复存在。取消这种自由的乃是掌握了全部本来属于民间生产资源的极权主义。何况即使如此,徐志摩要解决的剩余价值问题依然存在,因为那盈余的五十元照样不会到工人手里,获得它的乃是另一个资本者即国家。苏俄式的社会主义实质上是以社会名义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它没有也不可能取消资本主义中的资本。只是历史在徐志摩身后经过近一个世纪的血泪斑斑,我们方才从苦难中觉悟,社会主义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或权力资本主义),乃是自由的死敌。

志摩以诗人名世,虽然有一段学人经历,但终究一生是文人。文人有文人的短处,在知识上往往未求甚解,却热衷高蹈议论。他在上个世纪20年代反苏俄,的确比那一代人高出一筹(这是受了罗素和梁任公的影响),应当记入思想史。但这不妨碍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究诗人的思想底色。这时可以看到,在最容易被那个时代知识人忽略因而也是最能考量一个人思想成色的财产权上,正如徐志摩的朋友胡适之摔过一跤,徐志摩自己的身子也晃了两晃。这里勾陈徐志摩不为人知的思想片段,就是要看看错谬的知识和观念是如何包装起来害人的。观念影响行为,行为构成历史。有过英美留学经历且爱自由一如爱女人的徐志摩,却不知道自由女神的众妙之门。玄之又玄,想想那些号称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热爱自由主义上半身)的知识人、文人,比如《新青年》中的那一拨吧,是如何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这就不难理解,20世纪的历史错局,如果从观念史的角度看,胡适所谓那些“穿长衫的人”,该有多少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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