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旅遊喜歡在風景名勝古蹟刻畫、塗鴉,留下惡名。圖為野柳的女王頭,是陸客來台觀光必去瞻仰的奇岩。
本報資料照

大陸「旅遊法」將於十月一日實施,遊客如在景區亂塗亂畫將可拘留十天;而新版旅遊合約及相關細則遲遲未公布,市場陷入混亂,業者對未來盈利模式憂心不已。

大陸「旅遊法」十月一日上路,對遊客不文明的旅遊行為,訂出處罰規定。一些遊客缺乏公德心,在名勝古蹟、文物上刻畫、塗鴉,可處警告或罰款;情節較重的,可拘留五至十天。藉重罰,遏制陸客喜歡到處留下「到此一遊」塗鴉的惡習。

「旅遊法」也禁止旅行社安排購物行程,「低團費」、「零團費」將不復存在,使得十一後的旅遊團大減,連陸客來台團組都受波及;新版旅遊合約及相關細則遲未公布,也讓旅遊業者十分著急。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不少旅行社根據「旅遊法」的標準,自行修訂出新版合約或以地方試用版,但操作過程中發現出現不少問題。

一些旅行社反映,因購物和自費項目被取消,在新版旅遊合約細則未明確前,如何在合約中處理上述內容頗為敏感。南湖國旅策次畫推廣部副總監蘇峰表示,目前一些旅行社處理購物問題,會在行程中留出半天或一天自由活動,讓遊客自主購物。

另有一些細節也讓業者無所適從,「統一新版未出,我們只能用今年上海市試用版,其中規定合同不得出現『準X星級』、『相當於X星』等模糊用語。但海內外有很多酒店並非按標準五星畫分,難以處理。」佳琦旅遊機構創始人瞿佳坦言,為了不觸犯「雷區」,不少旅行社今年十一旺季自動減少發團,避免糾紛。

最讓業者擔憂的是盈利模式,尤其以往主打低價團的旅行社,主要靠購物和自費景點收取回扣獲利,如今這部分利潤損失,一時之間無法彌補,必須尋找新的獲利模式。

報導指出,購物回扣的損失對大型、具規範旅行社影響不大,但對低價旅行社衝擊很大,只能靠漲價補償。例如,一家廣東地區的旅行社,其北京雙飛五天團,撤除原本安排的五個購物點,售價上漲人民幣兩百元至二千三百九十九元不等,有些東南亞產品甚至翻倍漲。

瞿佳表示,很多導遊底薪很低,主要靠回扣,回扣比率為遊客購物金額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卅不等,導遊一天因購物獲得回扣少則幾十元,多則上萬元人民幣,如今這部分收益取消,導遊收益驟降,只能調漲導遊服務費。

陸客旅遊喜歡在風景名勝古蹟刻畫、塗鴉,留下惡名。圖為野柳的女王頭,是陸客來台觀光必去瞻仰的奇岩。 / 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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