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六四学生”罗茜司法考试通过后,因“政治背景”被湖南司法厅取消考试成绩;罗茜就此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罗茜再上诉,今日二审开庭,罗茜抗议法院违法愤而退庭。
(德国之声中文网)湖南邵阳曾参加”八九民运”的”六四学生”罗茜,在2012年中国司法考试中顺利通过,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其考试成绩可以获得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湖南司法厅因其”参加过’八九民运'”、”被判过刑”为由取消其律考成绩,罗茜认为当局对他进行政治迫害,遂对湖南司法厅提起行政诉讼。今年8月,经过7个月漫长的司法程序后,该案在湖南长沙芙蓉区法院开庭,法院判罗茜败诉,罗茜当庭抗议并表示将上诉到底。
现年44岁的罗茜在1989年时为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代表,曾参加”天安门游行和绝食抗议”,”六四事件”后他被判监入狱,出狱后曾逃至海外。归国后在其家乡湖南新宁县一所中学做校工,被国保部门长期监控。截止目前,中国当局对和 “六四事件”相关的诉讼几乎不予受理,因此外界称罗茜的行政诉案为”八九人士”诉讼第一案。
10月25日,罗茜及其代理律师唐吉田收到长沙中级法院通知,二审于11月4日开庭。罗茜在接该案主审法官周文电话通知时表示希望法院依法独立审理,周文亦表示抵制一切干预,依法判决。据悉开庭前欲前往长沙中院参加旁听并声援罗茜的多位民主、维权人士遭当局控制。11月4日的二审开庭中,罗茜和代理律师唐吉田抗议法院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之处,因而退庭。
“退出表明一种立场’只配合合法的法庭和法官'”
罗茜和唐吉田分别向德国之声介绍了二审开庭情况。罗茜表示,在二审开庭前,他及律师向长沙中院提出对一审法官枉法裁判的控告、提出调取新宁国保人员曾作出的对罗茜的证词等,二审法院均未做回应;另外罗茜也认为二审法院没有对湖南司法厅出庭人员进行调查,存在和被控诉方的利益关系,因此他要求审判长回避,审判长拒绝此要求,在开庭十分钟后罗茜及律师再次提出这些要求时,法庭将两人逐出法庭。后再通过该院一行政庭庭长劝解,邀请罗茜重新回到二审法庭上,法院又试图更改庭审为书面审理,罗茜以退庭的方式表示抗议。
唐吉田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认为,长沙市中院存在程序严重违法之处,因此已丧失主持法律审理的资格:”我和罗茜退出这样一个法庭,因为再做下去有没有意义?他们自己公然违法还不纠正,还以将我们逐出法庭或书面审的方式威胁,实际上法庭已经站到了被上诉人一方,从形式到内容看不到公正的迹象,我们的退出表明一种立场’只配合合法的法庭和法官’,至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并不重要了。”
唐吉田也认为,像罗茜诉湖南司法厅这样的行政案,法官并不能主导案件,背后有政法委等权力部门定下基调,再透过法院的程序来给出既定的结果,而罗茜案的一审、二审法院连表面上的司法程序都不愿意再维持。
“这不仅是我一个人的命运,而是关系’八九一代’“
罗茜也向德国之声表示,自己之所以在这个案件中竭力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因为他身上特殊的”八九一代”的背景和标签,这一代人因为其”政治背景”,很多当年的民运参加者都承受了当局在各方面给予的控制和压力:”‘六四’已经过去20多年了,中共对我们进行政治迫害,这不仅关系我一个人,是关系’八九’一代人的命运。”
唐吉田也认为习李新政已届一年的时间,原来公众期待可以松动的”六四问题”毫无解冻迹象,于国家是一种民主方向的无望;于个体命运,”有理想”、”有正义感”的一代人在这个国家无法自由生活;除此之外,这个案例依然成为对国家司法体制的检验,当”政治””权力”成为”司法”的最高准则时,中国的法律并不能成为罗茜维护合法权利的武器。
作者:吴雨
责编: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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