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上台以来,反腐力度空前加大,几乎每周都有贪腐官员被查处。一般级别的官员不说,省部级以上的已有三、四十位,更有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这样的“副国级”,军委副主席徐才厚这样级别的官员。

关于反腐,习近平明确展示了决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要打苍蝇,也要打老虎”。不管是从救党救国,顺应民意,还是从巩固权力,铲除异己的角度,都能看到他反腐的力度、威慑的广度和受欢迎的程度。

但是这样的反腐能持续下去吗?最终的效果如何?会不会沦为过去的运动式反腐?或者说反腐能到什么级别?前常委,现任常委?最高权力谁来监督?官越大越腐败,最大的官领导反腐败,这似乎矛盾,但却是中国的现实。

从百姓来说,看见不断有贪官落马,固然高兴,但高兴之余,福利改善了吗?收入增加了吗?没收的钱财还利于民了吗?或者给国民减税退税了吗?

而更大的问题还在于,本次反腐是由中纪委新掌门王岐山主持的运动,属于党内的自查自纠。由于没有新闻自由,在一个封闭的体系内反腐,程序不公开,信息不透明,外界很难了解反腐原委,更难参与进去。

本来媒体的监督,群众的举报,更有利于反腐,但是对媒体仍然牢牢控制。新闻只能打“死老虎”,即报道已被查处的官员,很难“打死”老虎,揭露未被查处的官员。重庆记者刘虎实名举报几名高官,反而被逮捕。山西记者李建军举报华润老总宋林,却被迫流亡香港,即使后者已被查处,举报人也不敢回来。

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的滥用、不受制约。习近平说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但却避而不谈权力的来源是民选,或接受民众监督,还是继续以往的上级任命,带病提拔。官员是上级任命的,只要瞒住或讨好上级,就可放心贪腐。许多官员被查处,也仅仅是因为受到上级的牵连,不管是经济上的沆瀣一气,还是由于权力斗争的失败,即所谓政治上站错了队。权力只有民选,接受选民的监督,议会的监督,媒体的监督,才能有效的防止贪腐。

反腐最终还要靠法治和司法公正。不管是程序的公正,还是最后审判的公正,都需要司法独立,不受政治运动、长官意志、政法委的干扰。但是习的时代提出司法要做党的“刀把子”,法律完全沦为政治的附庸。查或不查、判或不判、轻判或重判,都是政治领导说了算,而不是独立的司法起作用。

不管是新闻自由、权力民选还是司法独立,三者的聚合都是政治改革,向民主化发展。然而习近平上台以来,不但没有看到任何政改和民主化的迹象,反而出现了反民主、反宪政的政治倒退。新闻自由不能讲,公民权利、司法独立、党内民主统统不能讲。大肆镇压公民运动,拒绝公示官员财产,整肃媒体和网络,抓教授、抓记者、抓律师,震慑不听话的民众。

政治不民主的集权体制,就像一个藏污纳垢、臭气熏天的粪坑,不断滋生腐败的苍蝇。守着粪坑打苍蝇,技术再高,策略再好,声势再大,都不能根除。打得多了,能博得观众的叫好。但是只要粪坑不除,不改变,不净化,换一拨人,换一个季节,蛆虫蠕动,苍蝇嗡嗡,蝇营狗苟,腐败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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