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学界盛宴开场,伟光正红灯永照——十条快读四中全会决定
石按:仔细看了17000字的四中决定全文,9000多字的决定说明,简单写了以下这十条。总体而言,最直接的两个后果是,刑法马上就要出新的修正案了,明年两会也可能修宪。行政法学者和律师们有事情做了。民法典就要编篡,准备司考的要吃苦了。有分教:法学界盛宴开场,伟光正红灯永照。
1、【财产性利益】“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这个学界讨论已经很久了,接下来就要看两高的司法解释如何阐释和规范这个其他财产性利益。比如性贿赂,算不算其他财产性利益?
2、【正义的行头】四中决定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在中外法制史上,宣誓是自然法的一个体现,和法袍法槌等一样,以程序环节来体现职务的神圣感,贺卫方称这些东东为正义的行头。此举学界讨论至少有二十年了,现在变现,不是坏事。接下来主要看在审美和细节设置上如何尽量不倒胃口。按照贺卫方老师的老同事强世功教授关于党章就是宪法的最新解读,以后党员身份的公务员就要面对两个宪法宣誓了。
3、【治理媒体】1、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2、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这两个是新提法,在铺天盖地的寻衅滋事犯面前,前者显是门面文章。后者是重点,最后一句“防止媒体影响司法公正”触目惊心。这个提法貌似是第一次出现在执政党的文件中,我估计不仅不会影响正在大行其道的央视认罪模式,与此同时,必将成为治理媒体得心应手的政策工具。
4、【诉讼流程五点变革】1、法院内部审执分离。2、检法内部审判检察业务和司法行政工作分离。3、公检法之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4、所有办案流程建立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责任制这两制。5、当事人上访实行诉访分离和申诉律师代理这两个制度。这五点,特别是前三点,带有鲜明的英美法系色彩,是这次四中决定不多的亮点,也是可能影响诉讼特别是刑诉全程的看点。至于最高法建立巡回法庭和跨区域建立地方法院检察院,只不过是顺应学界和业界此前二十年的技术改进建议罢了。
5、【司法官序列】“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这个早就在说,实际上也一直在做,关键的问题是,法官检察官是否建立单独的司法官职务序列?我相信庞大的官僚人事体系不会善罢甘休,不用谈党权和司法独立等,司法官只要还列入常规公务员序列管理,一定就前景漫漫。
6、【城管要加强】1、上岗要考试,不合格拿不到执法证。2、任务更重,要配合其他领域的综合执法。3、油水可能会少,在此前屡屡强调的收支两条线基础上要求严禁将罚没收入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尽管放心,整体看下来,城管会成为行政执法的重心,城管工作不会削弱反会加强。
7、【政法委不死】四中决定强调,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将长期坚持,职能将主要限制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等六个宏观方面。这意味着自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以来关于政法委去留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改革和争议,至此将告一段落。
8、【如何批条子】“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这几句的意思是,不是不可以干预,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合法干预就叫党的领导。稍不同的是,此前争议了很久的条子是否进案卷的问题,这次尘埃落定了。以后领导批下来的条子,都会进案卷。
9、【网罗天下】“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这个,是2013年以来,打击微博大V、整顿网络传谣、规定500转入刑等一系列运动式措施,将落地以法律法规的方式严格治理网络。带鱼们有福了。和各位分享一条微博:
2020年预览——“同志你好,我申请发布一条微博。”“哪个微博?”“新浪微博。”“发几条?”“就两条。”“什么内容呐?”“晒一下昨天吃饭的照片。”“在这张表上签字,去管理科登记!”拍黄瓜,松花蛋,排骨炖豆角,砂锅丸子,溜肥肠,红烧带y…”“最后一条不行。下一个!” via@王微_危机管理
10、【南望香江】在一国两制之前加了“全面准确贯彻”这几个字,另强调“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南望香江,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