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培云日前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的乡村纪事专栏文章,谈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有相关观察与感悟的读友请留言讨论。

——思想国评论(www.21pinglun.com

 

尽管几个儿女都在城里成家立业,但是和许多来自乡间的老人一样,我的父母并不喜欢城里的生活。通常,住不了一年半载,二老便会为村里几麻将桌的熟人寝食难安,想尽早回到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的乡村。城市里的灯红酒绿、满地繁华,对其而言,不过是摆在玻璃橱窗里的异国景物,终究敌不过故乡熟络的人与事。而我,能持之以恒地观察本乡本土的生活,多少得益于父母至今大多数时间仍然在乡下居住。

2010年的这个热天,我回乡省亲,有机会和父亲一起去镇上买空调,其间也有不少意想不到的观感与体会:

一是刚到镇上时,父亲二话不说,就像系一匹马一样,把他骑的摩托停在了镇口的一家摩托车行便开始徒步逛街了,且没有给车上锁。理由是,车是在那家车行买的,老板会帮着看车,既省事,又能保证车子不会丢。

二是在电器商店我了解到当地农民大多喜欢到镇上赊购电器,即使他们手里并不真正缺钱,而卖方也愿意以此为促销手段。通常的约定是余款年底付清,不像按揭一样要利息,而且连欠条都不用打,店主会派皮卡车将电器直接送到农民家里。透过这个细节,你会明白当农民初次进城找工作时,为什么会以近乎赤诚的心态信赖与雇主达成的口头承诺,却很少想到要签什么合同来保护自己,全然忽略了那里是陌生人居住的城市,而非他们熟悉的可以通过个人信用实现自治的乡村。

当然,在不影响全局的情况下,也有人不能如期偿付余款。邻村便有这样一位农民,曾经在镇上赊购一辆摩托车,直到几年后车子都被骑散了架,还欠卖主五百元未还。当然,事出有因。一则这位农民的确有些好吃懒做,所谓“赊购资质”有问题。二则他有个儿子因为打工时抢劫杀人被判了刑。据说,为此这家人每年要花几千元疏通关系给孩子买平安,免得他在监狱里挨牢头狱霸的打。

当天的一场阵雨留我们在镇上吃了午饭,其时见闻颇令人诧异。谁能相信,一家号称有“高级厨师”的餐馆,菜谱上竟然没有价格。老板娘没忘让我们宽心,“放心吧,不会宰你的。”这可真是件有趣的事情!其后服务员送上来的“相用”餐巾纸也让我大跌眼镜,显然是仿冒了“相印”。这不由得让我想起此前不久在乡下看到的“大子奶”。若要打击假冒伪劣,你无需说它仿制了“太子奶”,只需将“大子奶”从右念到左,反它个“三俗”就好了。就是这样一家餐馆,能在当地得以维持,可见乡下人活得何等随意,何等漫不经心。在城里,如果服务员给你一份没有价钱的菜单,恐怕你立即会觉得自己的脖子上有点凉飕飕。

将几件事放在一起想,你会发现它们都与“信任”或者“信用”有关。小镇虽然有过副地级的排场,但是规模并不大,在镇上做生意的人对方圆十几公里内的农民,因为地缘与人缘的关系,即使不完全认识,但对他们基本也都信得过。又毕竟,他们的屋舍田园和邻居都在那里。这一切,恰好印证了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指出的,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通过种种“知根知底”,直接或间接把各种关系像蜘蛛网一样联接起来。你可以批评他们的相关交易有许多法律漏洞,然而事实上,能诉诸法律的纠纷却并不多见。作为道德共同体中的一员,绝大多数人都能较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使当地社会能在道德伦理的约束下保持相对良好的运行,而少有欺骗行为发生。

以亲缘、血缘和地缘为中心构筑的具有封闭特征的熟人社会,一方面培养了农民日常的漫不经心,以及逃逸于国家宏大叙事之外的自由品格;另一方面也使他们更重道德伦理而非法律来调整彼此的交易与关系。一个国家不讲信用,尚能通过暴力机器勉强维持,而一位农民如果长期失信于人,就意味着其在人格上破产,继而将自己推到四面楚歌的地步。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谁要是赖账,谁就会成为人人责备与防范的对象。

而历史一次次证明,对于农民而言,他们遇到的最大问题不是农民之间的失信,而是国家的失信,乃至国家信用的破产。农民可以对来自邻居与社会的失信进行或明或暗的抵制,但是对于国家的“说话不算数”,却只有无能为力。否则,今时代能向国家要求得而复失的土地者,怎会寥若晨星?农民很少去想,中国自古有“口袋罪”,如今更有“口袋利益”,即当局者的什么一己之私都可以往“国家利益”的大口袋里装。

在任何一个传统的、主张“父债子还”的熟人社会都难以想象的是,尽管有法律文本的支持,来自陌生人社会或者半熟人社会之间的失信危机如此触目惊心。2003年“中国信用论坛”的统计数字表明,中国每年订立合同40亿份,履约率只有一半;由于企业之间不讲信用,三角债占全国流动资金的20%。此后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外贸企业信用体系白皮书》也表明,中国因为社会失信而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降了两个百分点。

随着社会的开放与社会分工的细化,无论是熟人社会的乡村中国,还是半熟人社会的单位中国,人们的生活已经越来越“陌生化”,开始进入陌生人社会。

如果说齐美尔从社会层面定义了什么是“陌生人”(注:在齐美尔看来,天狼星的居民对我们而言并非真正陌生,因为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为地球人而存在的,其存在与否,和地球人没有什么关系,因此无所谓亲疏远近和相互影响),那么劳伦斯·弗里德曼则为我们详细展示了什么是陌生人社会以及它如何可能。作为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法学家,弗里德曼曾这样描述人们如何被迫卷入这种陌生化浪潮,“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陌生人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如果我们得病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者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

比较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的区别,城市与农村的安全感,看看幼儿园、小学外面有多少家长在接送学生就立见分晓。农村的孩子无需父母接送,因为那是一个近乎透明的熟人社会。当然,农民并不拒绝接受陌生人对自己生活的闯入,比如,许多农民不再种菜,而是像城里人一样守在村口买菜,有的甚至购买远道而来的纯净水。

严格说,首先将陌生人带进了农民世界的是电视。新闻联播播音员十年如一日的面孔,是最当之无愧的“熟悉的陌生人”,他们完成了对平民日常生活的侵入。当然,通过控制电视机的电源,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阻止这种侵入。然而不可避免的是,走出家门,每个人都要面对商品社会,面对一个被陌生人统治的世界。不是么?我们虽然可以自由抉择,却近乎宿命地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活品质拱手交给了从未谋生的陌生人。我们不知道罐头和火腿有没有毒,不知道粮食和蔬菜是否被污染,不知道动车和飞机是否正常检修,不知道司机和飞行员是否饮酒,不知道传说中口若悬河的布道者是否同时是个强奸犯……多么令人担心啊!过去“特务投毒”,总像武侠小说里的坏蛋一样,跑到水井边、食堂里,锁定目标,务求投毒效果立等可取,而今坏蛋们用的都是三聚氰胺投毒法,像是天女散花,无远弗届,让每个人都活在侥幸之中。

当然,事情并不至于让人绝望。如读者所知,人类早被上苍赋予了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本性。它不仅创造了国家,而且发明了法律,确立了契约背后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而陌生人社会得以维持的根本,就在于全社会尊重契约,愿意通过法律来调节各自的行为。如亨利·梅因所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遗憾的是,在这个“一切皆有可能”的时代,道德在不该退场时已经退场,法律在应该担当时未能担当。

安分守己的农民如何面对陌生人社会?在这个动荡不安的时代里,他们的最大苦恼恰恰是,一方面,进城后他们丢掉了熟人社会中温馨的身份;另一方面,新社会又没有提供足够值得信赖的契约以保障他们的安全。而这一切,也是许多农民告别曾经苦苦谋生的城市,愿意重返乡镇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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