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人大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包括禁止各地人大代表设立自己的工作室或办事处。这项条例被认为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倒退。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这个星期在北京召开,会议议程包括审议人大代表法修正案,对已经实行了十八年之久的人大代表法进行首次重大修正,内容涉及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人大:有了常委会 无需代表工作室*
根据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信息,修正案草案规定,鉴于各级人大常委会已经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因此人大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
在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设有工作室的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对这一法案感到无奈。广东南方日报和香港明报报道说,杨剑昌计划下个月关闭他用来接待访民和投诉者的工作室。他对媒体说,“不让搞就不搞,有事就让他们找人大常委会吧。”
北京市民、公民社会活动人士刘安军说,中国的人大代表本来就不是公民自己选出来的,再不让他们有自己的办公室,公民就更没有渠道去反应民意了。
刘安军:“人大代表,你取消它的工作室,实际上是更加封锁了民意,因为如果人大代表没有办公室,通过什么反映民意呢?本身人大代表就不是中国公民选出来的,是他们(官方)自己任命的。如果再取消一个基本上能接触到民意的这种办公室,那我感觉就是彻底地一点民意都没有了。”
*禁设代表工作室被指改革倒退*
中国的人大代表虽然不是由选民根据自己的意志自由选举出来的,但是深圳市的杨剑昌和中国其它地方的一些人大代表仍然试图为民众做一些事情。澳门立法会议员欧锦新说,新的法律条例不让这些人大代表有自己的办事处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倒退。
欧锦新说:“现在这个规定很明显是一个倒退,是压缩人大代表应有的功能。澳门也有十二个人大代表,我们民间也希望这些人大代表有办事处,让人们有需要的时候找找他们。”
香港明报的报道说,著名经济学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也表示,政府应该鼓励人大代表开设办公室,公布联系电话和办公地点,而不准人大代表设立工作室是架空人大代表的举措,是改革的严重倒退。
*官方支持者:人大代表履职以集体行为为主*
一些支持这项修正方案的人大代表说,人大代表履职强调的是集体行为,不提倡代表们的个人行为。此外,这项法案有利于对付一些人大代表利用代表职务牟取私利的问题。对此,澳门立法会议员欧锦新认为,这只是当局架空人大代表的一个借口。
欧锦新说:“如果他(人大代表)有以权谋私的情况,应该有其它的法律来规管,但是它不应该针对他可能以权谋私就不让他接触人民和基层,就好象你怕吃饭,因噎而废食一样。这个理由是不可能(成立)的。 ”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预计星期六结束。人大官方网站有关这次会议的消息没有提到与会委员是否就不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的议案进行过辩论,也没有说明会议在星期六结束前是否会针对人大代表法修正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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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禁设代表工作室 被批改革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