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2010年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论坛上,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指出,目前全国约五分之一的城市大气污染严重,113个重点城市中三分之一以上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机动车排放成为部分大中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有些城市空气质量越来越糟糕,这是许多人的切身感受,但这些数据仍然让人怵目惊心。这意味着,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大气污染已经进入亟待加强治理的瓶颈。按环保部官员所称,一些城市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成以机动车排放污染为主,但事实情况可能比这更加复杂。
去年4月《新民周刊》做过一期关于广州城市空气污染的调查报道,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城市出现的是新型的复合型大气污染。近代以来,早期的污染是煤烟型污染,第二期的污染是由能源革命造成的,即以硫酸盐与二氧化硫为主的污染;而第三阶段是以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为代表的污染,也就是细粒子污染。国外经历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从煤烟污染阶段过渡到今天的细粒子污染阶段,而在我们这里则是集中地压缩、同时出现了,这形成了目前的新型复合型大气污染。
据介绍,细粒子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排放的气体污染物。刘志全也指出,国内一些区域出现灰霾现象(有报道写作“灰煤”,应为笔误),能见度明显下降。研究表明灰霾现象与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存在明显的关系。这都说明了,城市大气污染日趋严重,而机动车尾气排放乃主要凶手之一。倘若这个现象和结论是站得住脚的,那么接下来当然是如何治理的问题。
对此,相关官员指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健全汽车排放标准体系、加强机动车排放控制。重点是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完善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制度,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另外要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研究有利于机动车污染防止的税费政策。同时要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强化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
这些措施看似多管齐下,说到底还是把眼光盯住了汽车尾气排放这个“终端环节”。因此难免有人会问:既然罪魁祸首是机动车,从源头上抑制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不是更能够解决问题吗?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要知道,汽车产业已经成了国内许多城市的经济支柱之一,要让这些城市控制机动车增速,等于是谋杀GDP、抹杀官员政绩,谈何容易?
实际上也是如此,比如有的地方宁愿搞单双号限行,也不会去动汽车产业这块奶酪;还有的地方搞车牌拍卖,说是为了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结果没见总量减缓,当地的经济收入却是额外增加了。至于还有些地方在讨论的征收拥堵费等政策,其原理大致也是如此。换言之,就是拿消费者问罪,而不去关掉上游的水龙头。
由此可见,单纯从政府角度提出城市大气污染的治理措施,难免会有所偏差。简单讲,政府部门往往会有选择性地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不太可能站在宏观和客观的立场上出台措施。还有必要说一点,这并不是赞成抑制汽车增长,而是想借此强调,治理城市大气污染不光只有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尾气排放这么简单。这其实是一个综合治理的问题。简单举个例子,夏天的时候,有人看到某会场外有好几辆领导用车都开着引擎,了解才得知,这是为了保持车内的冷气,这样领导们开完会也就不用等着开空调了。但这样做不仅不低碳,而且不环保。那么不妨再问一句:上面所述种种针对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措施,包括公务用车在内吗?
因此,我认为控制城市大气污染应当引入公共治理的理念,也就是走开放式、对话式治理的路径,而不能由行政部门单方面决策,例如今天禁止黄标车上路,明天收取“尾气排放费”什么的——如果出台这类政策,那真叫连汽车放屁也收税了。空气污染是影响所有人生活质量的问题,在一个充满灰霾的城市里生活,正如有专家所言,每个人都将成为人体吸尘器,用自己的身体为城市过滤空气。也因如此,在取得共识基础上,民间团体和个人都会有积极性参与到这场控制大气污染的社会性运动中来。例如,除了严格控制尾气排放,还可以通过发展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等方式来达到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的目标。
总之,控制城市大气污染不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不光政府要出台治理措施,老百姓也有权利监督政府的运作过程。否则的话,即便像北京那样通过强力措施,不惜代价地在奥运会期间创造出“好天气”,过后也很容易烟消云散,灰霾卷土重来。
2010年9月6日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