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新沂市一辆宝马车碾死一个3岁小男孩的车祸案引起很多网民的关注,主要因为这个男孩一共被这辆车反复碾压了四次。目前肇事者已被以“过失杀人罪 ”逮捕。中国是世界上因车祸死亡的人数最多的国家。从全国来讲,每年有9万多人死于意外车祸,平均每5分钟就有一人死在车轮之下。在车祸赔偿方面,中国民间有一种奇怪的说法,就是对司机来说,撞死人比撞伤人更划算。这种说法从何而来?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邀请广东的法律专家唐荆陵先生和广东的保险咨询专家张津郡先生从中国的法律制度,保险制度和公众的道德水平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唐荆陵先生:“这个心态恐怕还是因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取得了驾驶证,经常面对的就是有一个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面对于一些重伤的人,尤其是有那些伤残、残疾遗留的,赔偿金额会远远高过死亡赔偿金的,因为对一个确定的死者的赔偿金的数额是确定的、明确的数额。但是对于一些重度伤残的人士,他们的赔偿金额可能是开放式的,会是一个长期延续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就会经常出现重伤残的赔偿金可能远远高于死亡的情况。这种赔偿长期形成的这种事实就造成了一种法律环境,就是撞死的可能比撞伤更合算,就出现了这一个事实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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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奇怪的车祸“智慧”: 撞死比撞伤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