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防老不道德”颠覆了中国传统伦理
 

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陈志武给女儿的信中说,如果你知道自己不一定喜欢子女,但出于养
老需要而生孩子,那么,你真的对不起还没出生的子女,因为在他们还没出生之前,就被你赋予了终生的包袱。这样做,对后代是天生的不公平!
因此,因“养子防老”而生子的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自私!(10月7日《广州日报》)
  
  这是一封家书,如果只是与子女沟通,也就无可厚非,但经媒体公开发表,显然就变味了!这不仅仅是对中国几千年来传统的“生儿防老”的
颠覆,更是对《中华人们共和国婚姻法》的一种亵渎。《中华人们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
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当然,对于陈志武这样的高薪教授,当然不需要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正如这封信中说到的“我和妈妈已经买好退休基金、医疗保险、投资基
金,甚至也买好长期护理保险,如果我们老了不能动、需要他人长期护理,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支付护理费用。等我们老了,我们要么雇人照顾,
要么就去养老院。总之,我们会在经济上做好各种安排,等年长后不用你们‘孝敬’回报,我们不会成为你们经济上的任何负担。”但在我们这块
国度上又有多少人可以如此?可以说,中国的9亿农民没有这个能力,还是要“养子防老”。陈志武的这种理念或许在美国有人赞同,但在中国是没
有多少人会赞同的。在我看来,陈志武教授是站着说话不腰痛,这种自豪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富裕人的宣言而已。在一个没有社会养老保障的国度
,如果儿女不赡养父母,父母老了不能赚钱,生活不能自理,那就只有饿死和等死。稻田的粮食谁帮老汉打?缸里没水谁帮老妇挑?不要老是笑话
农民愚昧,重男轻女,女儿嫁出去了,还得靠身边的儿子养老。人都不傻,农民是最讲实际的。
  
  陈志武教授说,“养子防老”而生子的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自私!我不知陈志武教授的父母要不要靠子女养老?如果要,是不是陈教授的父母
也不道德,是自私的?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思想难道也是不道德的?总不能说,父母对子女就有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就没有赡养义务,如果按陈志武教授的说法,就是一种义务的不对等,父母就应该付出,而孩子就不需要,那么,请问养孩子又究竟是
为了什么?事实上,养老金制度也是社会化意义上的“养子防老”,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不是具体的某子养某老,而是众多的“子”养众
多的“老”。你可以不依靠自己的子女来养老,但所有老人则必须依靠所有的年轻劳动者来共同承担养老。
  
  陈志武教授生活在美国,理查德•A•波斯纳的《衰老与老龄》说,在美国,65岁及以上的老人虽然只占美国人口的13%,但他们健康费用却占所
有健康费用的约1/3,老人账单的2/3是由政府通过老年保健医疗制度或者其他公共计划担负的。在这种保障预期之下,现代社会的父母会懒得拿
出时间来给子女反复灌输孝敬或者更广义的尊敬老人的思想;若不是存在一个慷慨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话,今天就会比16世纪更需要一部要求子女支
持(孝顺)自己父母的法律。由此可见,陈志武教授的这封家书在美国也不见得有多少人会赞同。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刘禹锡这句美丽的诗句虽然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但是切莫忘记这首叫《酬乐天咏老见示》诗的首句
:“人谁不顾老,老去有谁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