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官方终于发布四川海螺沟旅游区亚硝酸盐中毒事件的调查结果,“四川甘孜州公安局海螺沟景区分局局长李忠明在发布会上通报,经调查,明珠花园酒店于今年2月在成都购得5袋亚硝酸钠后,存放于厨房库房中。8月1日,酒店员工因加工卤肉在库房领取一袋,使用后将剩余亚硝酸钠存放于厨房操作台下。8 月18日,明珠花园酒店原厨房工作人员全部更换,厨房已开封使用的盐、味精等易耗品未进行移交。10月8日早晨6时许,厨房员工制作早餐时,误将亚硝酸钠作为食盐,加入炒菜、烫饭、面条等食物中,游客和员工食用后,相继出现呕吐等中毒现象。”总之一个字“误”用。
笔者好赖还学过化学,知道亚硝酸盐和食盐的外观和性质的区别,也在工作之际了解到各级食品加工和餐饮企业的用盐情况,又了解各种食盐(工业级和食用级的亚硝酸盐及国家专营的食盐)的销售渠道和价格,还懂点逻辑推理常识,官方公布的上述情况稍加推敲,就可知道是用春秋笔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到底是为了降低成本不惜损害他人健康甚至生命而故意违法使用亚硝酸盐,还是因为管理不严、使用不当、不小心、不故意地误用,这个问题谁能问心无愧地回答?官方媒体为了维护某种利益(可能会冠以稳定、大局、旅游区声誉等冠冕堂皇的借口),使用春秋笔法在不得不公布调查结果的情况下,把使用者、监管者、查处者的责任一推二六五,顶多找一个“临时工”来背黑锅,致使这类事件接连不断层出不穷,那百姓的身心健康又岂是一个“误”字了得!你可以不了解中国中低档饭店用盐情况,可以低估中国人道德崩溃的程度,可以高估奸商的良心的残留量,可以高估监管部门责任心的含金量,但是不要“误”以为你的智商可以在所有时间欺骗所有的人。
官方媒体还有很多类似春秋笔法的实例。可以把驾车故意撞人写成“误”撞,从而由危害公共安全罪轻判为交通肇事罪;可以把强奸幼女写成“误”把幼女当成妓女,甚至被勾引;把强拆官员打死人写成“误”伤;把贪污公款写成“误”用,挪用,私分;可以把质量事故写成“误”操作,或偶然故障;可以把官二代肇事逃逸并叫嚣“我爸是李刚”写成情急之下吓坏了为自保而逃走,甚至官方安排出面接受采访的学生和保安都一致否认听到“李刚”,甚至声情并茂地描述李刚五天之后面对亡者亲人的哽咽;。。。。。。
春秋笔法的始作俑者孔子用春秋笔法“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委婉而不谄媚,曲折而不歪曲,含蓄而不掩饰,何况还有秉笔直书的董孤令其有所顾忌。当代媒体这种笔法不仅歪曲事实,谄媚权贵,而且利用其附庸的权势,垄断着社会话语权和舆情导向,操纵者愚民娱民洗脑禁锢的工具,把新闻纪实蜕变为强奸犯的爽歪歪的呻吟。比二十四史被春秋笔法演变成“二十四姓家谱”还要卑劣。但是自以为埋下了事实,其实也埋下了反抗的导火索。古代文人附庸权贵还能做个奴婢,当代文人却只能做个妓女甚至野鸡,争前恐后地摇舍呐喊,奋笔助威,否则写晚了写差了就分不到洗脚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