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起来再说”是典型的法治乱象之一。是不完善体制缺陷造成的。律师“不识时务”抓起来再说,记者说真话抓起来再说,作家揭露时弊抓起来再说,最后连网民搞点网络恶作剧也要抓起来再说。侦查机关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早已令公权力威信扫地。这样的司法现实让社会恐惧,令百姓寒心。公民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何谈幸福,还有何尊严? 政改一日不启动,这样的局面一日不会改变,只会愈演愈烈。
“抓起来再说”让民众心怀恐惧
2010年10月21日 17: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10月3日,中国银行山西临汾支行门前的国旗降成了半旗,有网民拍下照片上传至当地网络论坛,随后被其他论坛转贴。10月7日至9日,4名与此事有关的网民先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走,涉嫌的罪名是“敲诈勒索”,而该银行负责人称,并没有人向他们索要财物。(《中国青年报》 10月19日)
这本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银行门前的国旗降成了半旗(后经调查是几名学生玩耍时不小心降下来的),网民拍几张照片发在BBS上,并打电话告知相关银行,银行得知后,把国旗升起来就是,这事就算完了。网民将“降半旗”照片发在BBS上,是他们的正当权利;他们打电话告知相关银行,是一种善意提醒;有关部门要求删帖,他们立即这样做了,多么听话!你还要他们怎么样?他们怎样做才能免于被抓的厄运?当地警方拘留4名网民的依据是什么?“敲诈勒索”从何而来?
一件简单的事情闹腾成4人被刑拘的大事,其根本驱动力在于权力的飞扬跋扈,不问青红皂白,想抓谁就抓谁,随便找个罪名就抓人,什么法律规定、公民权利完全不在话下。随便抓人正是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最常见的执法犯法,也是所有冤假错案的起始和源头——人既然抓来了,总得想办法给他安个罪名,以示抓人的正当性,于是,有罪推定、刑讯逼供、制造假证便势所必然。
一种现象特别需要警惕,那就是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动辄把人“抓起来再说”。不管被抓者是否犯法,有无确凿证据,是否符合某项罪名,这些都先不管。只要不闹到赵作海案那种地步,相关警员及有关部门一般不会受到实质性处罚。打击报复之外,这样做还可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相当于告诉民众:别以为你没犯法我们就不能抓你,别以为我们抓人需要充分理由,前车之鉴在此,看谁还敢乱说乱动!
可以看到不少把人“抓起来再说”的案例。去年,河南青年王帅因网上发帖遭到跨省追捕;今年,作家谢朝平因纪实文学《大迁徙》被抓捕;并不涉黄的网络小说《在东莞》的作者袁磊,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拘留。这些都是典型的“抓起来再说”,在这些“错抓”案例中,没有哪个警员受到处理,哪个公安机关被追责。除了抓了再放,还有没抓到的,比如,辽宁西丰警方进京抓记者;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遭网上通缉等,都彰显了权力之无所不能。
令人恐惧的是,如果“抓起来再说”渐成一些践踏公民权利的手段时,它就犹如笼罩在人们头上的巨大恐怖阴影,让每个公民时时处于恐惧之中。写新闻会被抓,写小说会被抓,发帖会被抓,转帖会被抓,人们不知道什么情况下会被抓,只知道权力不高兴时会“抓错人”,但权力何时高兴或不高兴,人们无从判断、心里没底。公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和权利,可时时对权力心怀恐惧的人们,又怎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怎能对权力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