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压倒一切”已经沦落为执政惰性的“告白书”
“稳定压倒一切”的形成是一个历史渐进的过程,1987年3月8日,邓小平在接见外宾时指出,保持“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的重要条件之一。6月29日,他又指出:“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1989年2月26日,他又说:“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1990年12月24日,他强调:“我不止一次讲过,稳定压倒一切,人民民主专政不能丢。”从这个过程我们可以清晰看到,“稳定压倒一切”在邓小平同志的心中也是由重要条件之一到非常重要再到压倒一切重要的发展轨迹,之所以能够成为压倒一切的重要,主要是源于当时的国内外政治背景,1989年的国内政治风波以及大约同时发生的苏东剧变应该是主要原因。“稳定压倒一切”意味着什么?就是为了稳定,发展可以放一放,改革可以停一停,是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短暂放弃发展和改革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策略,那就有些本末倒置了,已经超过二十年,也该有些革命性的变化了。 稳定压倒一切已经严重被行为短视和违法异化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的推进,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腐败泛滥、贫富差距增大、征地拆迁、失业下岗、劳工权益、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等等,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增长,尤其是一些特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发生,让当局压力倍增,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当局往往会采取各种措施维持社会的稳定,并最终形成一种不择手段简单压制刚性维稳的应对方式。 在稳定问题上的扩大化简单化趋势来自于一种宁左勿右、宁紧勿松的思维定势,在这种定势中,即使是控制过头了,尽管无益但至少是无害的,为了稳定不思进取而安于现状,不是积极地解决社会中那些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是把问题捂住压制住,把稳定当成了目的,为了所谓稳定,公平和正义也要为之让路,为了今天的稳定,可以放弃明天的爆发,在有些地方,稳定甚至成了挡箭牌,明知事情做错了,却借口稳定不去纠正,反而用更多的错误掩饰前一个错误,维稳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遮羞布”,甚至成了一些地方官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庇护伞”,例如2010年8月发生的湖南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当地政府部门隐瞒检验结果的借口,竟然是为了社会稳定;……甚至一些地方搞暴力拆迁,也名曰“维稳”,更有甚者,一些腐败分子更是利用“稳定压倒一切”,压制民众对腐败的不满,甚至利用国家机器对腐败揭露者进行打击报复,我国每年有上千万人上访,如果这些人都到北京去,北京难以承受是一方面理由,可能潜伏着大规模政治风波的危险,则是深层焦虑,虽然有的上访者表示不暴力,但当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是出台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指示和政策,推出了信访一票否决制,而很多上访本来就是地方政府侵犯公民权力造成的,指望地方政府解决访民问题无异于与虎谋皮,于是有了地方政府保护北京中央,保护上级就是抓打访民,围追堵截,设黑监狱,送精神病院,办法制学习班等等,种种非法非人性的手段层出不穷,他们的灾难首先源于地方政府和官员的滥权,次生灾难则源于维稳制度,而且次生灾难比之原生灾难,因为维稳迎合上级需求,官员可以不用担心处罚,行使权力表现出更无人性,更没有道德和法律底线,也更凶残狠毒,而且正在呈现出明显泛滥的趋势,于是有了专门关押、押送到北京上访者为主业设立黑监狱的“安元鼎”的保安公司,据舜网-济南日报2011年7月15日报道,陕西城固“法制培训中心”被指关押饿死上访者,……“影响社会稳定”,有多少罪恶假借汝之名而行之?此话看来不假,抓访民防止了北京可能的不稳定,地方政府却在人民的心中成了黑政府,带来了全国范围内的不稳定,从历史上看,北京的稳定不可能独立于全国之外,北京王朝的颠覆往往源于地方矛盾的爆发,辛亥革命源于武昌起义,反袁称帝的护国战争源于云南发起,由于过分的言论行为控制,正常的民意表达和利益诉求往往被扼杀在萌芽状态,结果是社会中的矛盾不断积累。 稳定压倒一切更多压倒的是民权和民生 但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利益表达往往被看作是不稳定因素,压制利益表达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比如一些所谓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房地产交易,城镇房屋拆迁,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款结算,牧业管理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地权、征地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涉农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劳动就业、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传销、制假售假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集资、证券、储蓄、保险等金融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基层组织和领导干部工作方法、工作作风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行政执法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司法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军转干部的问题、大中专学生就业安置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退伍、退役军人就业安置,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教育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企业改制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食品、药品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防洪、建桥、水库开发影响群众生活、生产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医疗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因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等,在这些因素中,都是因利益的问题而引起的,绝大部分是社会发展必然遇到的,我相信大多数人的诉求是合理的正常的,也是一些基本的民生和民权问题,这些的诉求是完全通过建立一个健康的利益表达和代言方式以及司法制度去解决的,假如我们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一定的谈判、妥协、讨价还价以及公正判决裁定的方式解决的,那么我们的社会冲突就会大为减少。 从另一个方面讲,在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伴随一些矛盾和所谓不稳定因素是正常的,再说矛盾本身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我们没有必要过于敏感,在美国攻打伊拉克的时候,曾经有上百万人上街反对布什的对伊政策,但没有人会认为美国要天下大乱了,即使现在进行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也还是没有人会认为美国天下要大乱,为什么我们在和平时期,几十个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就会被看作是不稳定因素?是我们把群体性事件妖魔化了,很多老百姓的利益表达其实是正常的,不应用维稳概念压倒民众的利益诉求,改革的本质是什么,其实改革本身就是重新调整社会利益结构,社会发展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无非是满足日益增加的人民群众对物质和文化的要求,我们如果不让老百姓去说,那我们又怎样知道社会发展的目标,对于老百姓的正常合理诉求,我们不应该简单的压制,而是应该建立一种社会次序进行疏导和满足,简单压制只会让问题更加复杂,矛盾更加尖锐,简单压制更多的是把暂时的小问题积累到将来的大矛盾。 稳定压倒一切阻碍了政治体制的改革 在过去二十几年的时间里,经济增长速度很快,一些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也在有效推进,但经济发展中一些重要的结构性矛盾始终得不到解决,按照吴敬琏先生的说法,如果市场经济也有好市场和坏市场之分,那么,走向坏的市场经济的那些因素不但没有减弱,甚至有的方面还在强化。吴敬琏先生的话还是比较客气含蓄的,实际上特别是由于某些扭曲改革机制的形成,有的改革措施实际上成为一些利益集团掠夺财富的手段,于是人们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有着迫切的希望和期盼,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就难以深入;没有政治体制改革,不解决不同群体表达权和权利均衡的问题,利益关系就理不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对权力的社会化制约,腐败的问题就难以解决;就是从改革本身看,由于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其他改革措施也往往走样变形。 但实际上政治改革的进展又是相对迟缓的,对于社会动荡不确定性判断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定势使得整个管理层谨小慎微畏首畏尾,过于敏感的心理夸大了改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在关于稳定的问题上,我们需要准确地判断中国发生的这些矛盾和冲突的性质,准确地判断社会发生大的危机的可能性,对此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必草木皆兵,我个人认为,社会目前还不具备颠覆性大动荡的社会基础,第一,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有一种将矛盾或危机分散化的效应,过去各种矛盾都是直接面对政府,现在不一样了,劳资冲突是面对资方的,小区维权是面对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即使涉及政府,也往往是地方政府,在多数情况下连省一级的地方政府都涉及不到,政府只要依法行政公正一点,完全可以超然其外。第二,市场经济的建立,也使中国社会结构进一步分化,不同社会群体的追求也呈现出比较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注意力也大大分散了,这样也就降低了整个社会采取一致行动的可能性。第三,比较稳定的户籍土地制度成就了相对稳定的城乡人口机构,我们的城市没有像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走向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出现大量群居的失地农民,农民还是有土地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证。第四,政府掌握和运用资源的能力,就目前的社会情况来看,政府的手中还拥有相当的资源。这种掌握和运用资源的能力,使得政府在社会危机发生的时候,能够将之用于救急,用于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第五,社会虽然对中共执政不满大为增加,但能够威胁中共执政地位的社会力量还不存在的,中共还是有能力领导和干预整个社会的进展。当然,由于腐败的猖獗、贫富差距的拉大,以及中共内部意见的不一致,一般性社会动荡因素还是存在的,怎样化解这些矛盾,还是需要些政治智慧。因此,我们完全可以适度捐弃一些过敏的旧思维,抓住历史机遇,大胆推进社会政治体制改革。 稳定压倒一切背离法制并给腐败带来成长空间 有人在他的博客中写道:在我们企业,“稳定压倒一切”被放大到了这样的程度,压倒一切的稳定工作就是不让工人说话,不让工人彼此联系,不让……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定势下,职工连要求对话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如果为了稳定可以压制公民最基本的合法表达和对话权利,如果稳定可以压倒法律压倒法制,那么我们还怎样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社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矛盾和冲突,建立法制社会的目的就是要用法律公正有序地去解决调整这些矛盾和冲突,让社会运转有序而充满活力,法治的理念最早由小平同志提出来的,应该说就是从人治到法治的开始,如果能够把中国社会以前那种完全是靠人治执政的方式,转变成完全依靠法律进行执政的方式,会是一个根本性的改变。当初,我们提出来的法治的目标是有法必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最近年来,对于稳定的过于敏感,在法治的问题上存在一些明显倒退,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地方上也带来权利滥用的情况,例如好几个省都曾经发生以维稳为名进行的跨区域追捕,像2009年河南的王帅案,2010年陕西谢朝平案,2010年甘肃省王鹏案,或者山东一些地方因为所谓维稳而出现的“被精神病”个案,随后的新闻报道都显示出,在这些案件中,维稳扩大化或者被过度滥用之后确实给真正的法治带来了巨大的伤害。2011年深圳市政府借着大运会期间“维稳”的旗号,先是“清理八万高危人群”,接着深圳市住建局4月27日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通知其中规定“在严肃处理期间,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政府法规竟然禁止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讨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这还是号称改革前沿的深圳,侵犯人权到如此地步,实在令人痛心无语。在这些事件中,何为“稳定”本身就是一个千人千解的话题,既没有法律基础也不能依法判决,而是由掌握了权力的人决定的,在现在的体制框架下,有权确定稳定与否的是当地党和政府的领导人,这些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利益取向和稳定价值观,几百万的各级官员各不相同的利益取向和稳定价值观,将是怎样一番混乱景象,这无疑也为人治也为腐败创造了基础,如果有这样的人认为某人或某事是违反了稳定的原则,包括因为侵害了他们个人或部门利益,也可以假违反稳定之名,把相关的人和事都往靠后,甚至打击报复举报妨碍腐败之人,如果地方领导人认为立法或司法判决妨碍了稳定,那他完全可以让已经通过的法律不实行,让已经通过的判决不生效,这本身就是对法治最大的伤害,变成人治复辟和腐败成长的一个土壤。 稳定压倒一切违背科学和社会发展需要 “社会不能乱”,如果孤立地看,这话当然没错,社会当然不能乱,社会乱了,经济不能发展,人民不能正常生活,老百姓当然不愿意乱,更害怕战争,乱会带来灾难,这谁都知道,但当“稳定”和“一切”被置于对立的位置时,“稳定”其实就已经不成其为稳定,就如狼群扑向羊群,却要求羊群保持稳定一样,这本身就是违背科学的悖论,这时候,少数人的稳定要求正是大多数人不稳定的根源,他们希望剥夺人民对稳定的选择和表达权利。 在任何社会都不能把绝对的稳定当成追求目标,有纠纷的存在是一个社会成功实现其目标的标志,这就像一个好的婚姻里,双方常常发生争论一样,其实是一种交流和沟通,如果婚姻里出现了绝对稳定,那可能就是冷战开始,而冷战几乎意味着婚姻将走向解体,一个成功的社会应该去善于管理冲突,而不是杜绝冲突,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最具有活力的社会恰恰充满了抗争活动。审视“维稳”的口号和做法,也不难发现它同样是违背事物发展规律的,首先,从词义来看,“维稳”有“保持事物当前状态”的意思,也有“苟且”的意味,给人感觉似乎是一个“摇摇欲坠”的东西要防止它倒塌下来,从心理上就带给人不稳定和惶惶不可终日感。其次,稳定有积极的、动态的生气勃勃的稳定和消极的、死气沉沉的稳定。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内因驱动的稳定,才是积极的、动态的、有长久生命力的稳定;靠外加强力“维持”的稳定,虽然暂时掩盖了许多矛盾,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死水一潭,但深层次的矛盾此起彼伏、波涛汹涌,随时会像火山一样爆发。在目前中国,几乎所有的管理工作,包括经济,教育,司法,社会管理,文化管理等等,都处于政治即维稳的统领之下,没有那个工作是不需要考虑政治大局,考虑稳定的。但问题接踵而来,用维稳来决定如何管理,必定使管理偏离本来的轨道,它或许能解决官员眼中的某一不稳定问题,却肯定会因为管理偏离本来的轨道而产生另一种不稳定,这些现象可以说比比皆是,教育行政化,是政府为了控制学校,防止某种不稳定的出现,但现在教育行政化和低效率却招来全民的声讨,已经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司法政治化是为了保证司法在维稳政治的统领之下,而律师却要按司法本来的规则办事,无形中冲击司法政治化,所以打压律师也是一种维稳政治,但打压律师激起律师的反弹和民众的愤怒,也成为一种新的不稳定?如此等等,我们不断的维稳,同时又不断的因维稳而种下了新不稳定的根源,我们解决了短暂的稳定,却带来了长期的不稳定,我们解决了小范围的稳定,却带来了更大范围的不稳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岂能是一个科学的治疗原则。 稳定压倒一切持续这么久说明问题一直没有有效解决 这么多年以来,我们的一些政府维稳思维的一个最大误区,就是将民众的正当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把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于是出现了公民维权政府维稳的对立,难道全体公民已经成为政府的公敌。同时,思维狭隘眼光短视,只基于任期短时利益考虑,一些地方政府的维稳是治标不治本,常动用警力等专政工具来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用行政方式替代司法方式,不树立法治权威,用更多更大的错误去掩盖已犯有限的错误,只求实现一时之社会稳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在解决温饱问题后,对更高层次的如居所、安全、劳动报酬、教育、尊严等诉求是完全正当、合理和合法的。什么是和谐社会?任仲夷先生有一个非常形象地说法,和谐社会就是“人人有饭吃(“和”字可拆成“禾-口”)、个个能说话(“谐”字可拆成“言-皆”)”。这就是说,人长着嘴巴有两个功能,一要吃饭,二要说话。在近年发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中,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工权益等往往是主要起因。不难判断,这些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基本上都是因利益之争而引发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围的利益冲突与利益矛盾,利益的冲突是理性可调和的冲突,而长久以来,有关部门却往往将这样的矛盾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不恰当地上升为危及基本制度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政治矛盾、宗教矛盾和意识形态矛盾通常是难以调和的,但利益矛盾是可以用谈判、妥协、讨价还价司法审判等理性方式解决的,通常是不会造成大规模社会动荡的,研究表明,在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是利益表达和代言机制的缺失,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失衡与社会公正的机制问题,一味以稳定为名压制合法的利益表达方式,则只会积聚矛盾,扩大冲突,使社会更不稳定,目前我国的维稳工作方式,在更大程度上可称为“运动式治理”模式,这种维稳行为方式,“不仅大大增加成本,而且会严重破坏全社会的法制观、是非观、公正观等极其宝贵的价值理念,在道德正义上严重削弱了党和政府形象,非但不能促进社会公平,反而加速了社会基础秩序和社会价值体系的失范和堕落,党和政府失信社会失德,并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冲击社会稳定,”,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1993年我国发生社会群体性事件0.87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并一直保持上升势头,另据(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明报报道,中国财政部公布2011年的财政预算,涉及内地维稳的“公共安全”开支达6244亿元,增幅达13.8%,无论数额和增幅都较国防开支(军费)为高(后者为6011亿元,增幅12.7%),这也是维稳开支连续第二年再超军费开支,二十多年的维稳实践以及超越军费开支的天价维稳支出也充分说明了这些。 结束语 二十多年的维稳实践和现实充分说明,我们的社会稳定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好,相反其社会冲突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说明我们的社会治理出现了大问题,持续这样持久还在延续的错误,我认为更多的是缺乏决断力,也说明我们的执政者改革精神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我们需要即时反思更正,今天的“稳定压倒一切”和三十多年前的“两个凡是”从僵化性上看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稳定可以压倒民生民权的主张,但稳定却不能压倒腐败和贫富分化的扩大,要长期稳定压倒一切只是一些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一厢情愿的幻想,甚至是违法腐败巧取豪夺的遮羞衣,我们要清晰认识到,规范化、可控制的、有代言的表达方式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和影响,远远小于不规范、不可控制的、无代言的方式。因此,提高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能力,要以法治建设为中心,建立必要的代言人制度,要承认这些利益表达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并通过法律法规进一步对其加以规范,确认其程序、规则和边界。中华民族从来就是一个敢于创新和开拓的民族,我们的文化一直以来就是人类文明的主体之一,100年前的辛亥革命我们先辈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宪政国家,今天应当怎样实践我们的复兴,已经刻不容缓摆在我们的面前,历史不会无限制地把机会放在我们的面前,我们不去选择历史,历史就会选择我们。 放眼未来,只有建立健全以民主为基础公正高效的的法制管理体系,才是解决社会长治久安的唯一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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