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必须从“物价控”走向“工资福利控”
童大焕—2010年11月21日星期日
调控高房价,是此去经年持续不衰的焦点话题。如今,高房价的“霸主地位”已开始动摇,物价的快速上涨,尤其是农产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房地产第二”。
事实上,比起高房价,由农产品涨价主导的高物价更能对普通民众的生存质量与尊严构成挤压甚至威胁,搞不好甚至不乏有可能造成“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悲剧。2010年10月份4.4%的CPI涨幅中,食品类价格上涨“贡献”了74%。民以食为天,这种食品价格上涨为主的通胀不可轻视,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已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国务院办公厅11月20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上述16项措施包括: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化肥生产供应、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等等。此前的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四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但价格干预只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虽然有效却非常有限,而且副作用非常明显。房地产调控多少年,屡调屡涨即是证明。日前温总理在澳门晨练时也谈到“房价压不下来,如果真的买不到房,可以考虑先租。”
价格干预有一个相当明显的副作用:因为它违背经济规律,它人为扭曲了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关系,使市场的自主、自动调节功能部分失效,从而使每一次价格干预都成为价格反弹的伏笔和前兆。就以当前的农产品涨价为例。当前农产品涨价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价格太低、成本提高,农民不愿种地,再加上天气因素等等。高价格才能刺激多生产,但是目前又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又要稳定农副产品供应和价格,从内在机制上来说本身即是冲突和矛盾的。因此,价格管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会继续挫伤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从而为下一轮涨价打下伏笔。
新中国成立至今六十一年的时间里,中国老百姓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处于手中货币几无存余的时代,前三十年计划经济和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自不必说,多数老百姓手中无余钱、家中无余粮。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向市场经济转型,但中国人进入真正的“财富时代”,基本上还是从1998年城市住房私有化开始。在这样一种个人货币匮乏环境里成长起来的中国人,低物价成为他们一种近乎本能的必然诉求。而任何政府,都不能漠视这种民众诉求。因此,迎合低物价的民意诉求,自然成为各级、各届政府在紧要关头必须不遗余力的头等大事。
加上中国知识分子一方面存在知识的缺陷,都是文学理想主义,缺乏科学的基础和理性、逻辑能力;二是人格的缺陷,缺乏独立性,因此也就缺乏独立思考基础上的智慧和胆量。不是依附政府等强大权势集团,就是依附民众,迎合民粹或民族主义。因此,每当物价上涨,多数知识分子也都在呼吁政府打压物价。
政府频繁地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干预物价,导致市场的风险无限扩大,不确定因素增加,企业对人才、对市场的稳定预期被打破,于是乎,中国的人力资本价格始终无法得到有效提高。加上“廉价劳动力优势”这个极端落后的发展方式和观念长期主宰中国的市场,因此,中国被迫长期走向“低工资、低福利、低物价”和价格频繁管制的恶性循环!
中国不发达,首先是因为思想观念的不发达!一直在朝着压低物价方面努力,而不是朝着相反的提高全民的工资和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努力,结果是:价格越来越管不住,工资和社会福利也没有得到提升,却越来越丧失世界经济的定价权和竞争力!这其中,“廉价劳动力优势”是罪魁祸首。它是最落后的以货币为本位而非以物、以财富为本位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更不是以人为本位的价值观和方法论。
中国必须迅速走出传统的“物价控”的阴影,走到“工资控”和“福利控”的阳光大道上来。也就是说,政府不应该三天两头去管物价,市场的应该还给市场;政府应该回到确保大多数人工资和社会福利提升的正道上来。一是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基础工资,包括普通公务员工资。二是提高全民社会保障的水平和公平性,让民众有基本的抵御经济风险的“国家支持力”。三是建立健全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国家临时补贴措施,像香港等地区一样,在通胀比较厉害时用国家财政或者国有企业分红给这些民众“派糖”。
为中国和中国民众的长远利益计,我们应该告别过去那种靠低工资低保障低物价发展的道路,与国际接轨,走向高工资、高保障、高福利、高物价的发展道路上来。对物价的管制只是在高工资、高福利、高保障没有到位时迫不得已的临时举措,切不可将其视为“正道”,不思更新、更公平合理的制度改进。
FT中文网2010年11月23日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5671?page=1
(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知名时评人,专栏时评作家,著有《买房的革命》等图书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