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竺居士
中国是出圣人的社会。所谓圣人,就是什么都知道且怎么说都是正确的人。圣人的话是不能讨论的,必须奉为教条。由于2500年前出了孔圣人,因此,在中国公共空间便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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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传统中没有公民这个概念,因为公民是一个在公共空间中拥有权利(rights)的人。 但是我们灿烂的传统中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公共空间。
在西方,从古希腊的时候就有公共空间了。在这个空间中,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更为关键的一点是,在这里所有的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
因此我们就可以明白为什么西方人似乎总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了。他们之所以敢对世界指手画脚,是因为他们相信“知识就是力量(knowledge is power)”。由于他们所有的知识都是人类最伟大的思想家经过几千年的辩论才生存下来的,因此,他们自然就认为拥有了话语权。
我们信奉的则是“力量就是知识”。这个信条虽然在国内屡试不爽,当在外国人面前则没办法自信。因为从来没有与他人平等辩论的习惯,因此我们的官员面对他人的指责时一般的反应有两种。第一种,如果觉得对方似乎力量不如自己,则不让对方说话,或者让对方感到恐惧,例如会责问对方诸如“你是哪个单位的”,“你叫什么名字”之类的问题,或者干脆来一句“你们老百姓算个屁啊”。第二种,如果觉得对方的实力较强,比如对待外国人,则偷换概念激起国人民族主义情绪,或者干脆坚决不承认。不管采取哪一种方式,其共同点是决不与你正面纠缠问题本身。
中国是出圣人的社会。所谓圣人,就是什么都知道且怎么说都是正确的人。圣人的话是不能讨论的,必须奉为教条。由于2500年前出了孔圣人,因此,在中国公共空间便是多余的。
没有了公共空间,自然就没有了公民这个概念。
在中国社会里,只有顺民、刁民的概念。放弃自己权利的,如“领导要我干啥就干啥”的,就是顺民。主张自己权利的,如钉子户,就是刁民。刁民是要坚决镇压的。不管是顺民还是刁民,在官员的眼里都是“屁民”。
宪法里规定了很多关于公民的权利。如果你把自己当作公民,以为自己真的拥有这些权利,那你就成了刁民了。如果你还是一个认死理的人,那么“自焚”或许就是一个选择了。当我们感觉到似乎宪法里很多的权利都没有享受到时,你应该明白一个道理:你根本就不是一个公民。如果你一定认为自己是公民,那么你肯定就是一个刁民,被镇压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然有宪法总比没有宪法强。因为一旦有了公共空间,公民就会成为一种共同的感觉,宪法里关于公民的权利就可以作为一种自我保护的武器。现在,由于互联网的出现,尽管受到经常性的压制,这个虚拟的空间还是自发地拥有了公共空间的雏形。
现在官民之间的矛盾空前尖锐,原因就在于官员们还是把老百姓视为“屁民”,但屁民们却以为自己是公民。
前段时间的一份调查表明,官员们最怕网络监督。其实,监督官员的机构有很多,但由于监督者本身也是官员,所以并不可怕。然而,老百姓一旦有了公民的感觉,那就非常非常可怕了。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在的教育会彻底放弃“权利本位”的公民教育了。
分数至上的应试教育培养的是奴才,而这非常有助于官员们的身心健康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