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中共「一党专政」的统治地位,一直是中共思兹念兹的事。过去,它在宪法层面上作出硬性的规定。现在,它还要从意识形态上把它提升为国家的最高核心利益来加以巩固。中共愈是这样做,就愈突显出这个政权所面临的来自人民的挑战。

原始来源:http://news.mingpao.com/cfm/Redirect.cfm?ch=mr&NewsFile=20101218%2Fmr%2Fms%2Fmsa%2Etxt

编辑说明:12月7日国务委员戴秉国阐述中国的和平崛起政策,文章关键之处是正式宣布维持中共的统治不但是国家的核心利益,而且是比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更重要的核心利益[1],对此明报发表了如下的社论文章。

戴秉国的原文是这样﹕「什么是我们的核心利益?我个人理解,一是中国的国体、政体和政治稳定,即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中国的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三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些利益是不容侵犯和破坏的。」

这是中共第二次作出同类的阐述。第一次是在2009年7月28日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议上,当时代表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对话会的戴秉国就说﹕「中国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维护基本制度和国家安全,其次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三是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这两个表述共同的,是把维护中共的统治地位看成比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更为重要的核心利益;所不同的,第一次的表述还是「犹抱琵琶半遮脸」,到了第二次表述时,就赤裸裸了。

根据这个最新的表述,凡是提出废除「一党专政」的、凡是质疑「一党专政」的合法性和认受性的、凡是揭露「一党专政」下种种弊端的,都违反了国家的最高核心利益,当局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整治这些提出异议的人。天下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吗?

这就等同现行中国宪法序言写下的四项坚持(其中之一就是维护共产党的统治地位),凡是反对中共执政的言论和行动,客观上已经违宪,在法律上已经可以被严惩一样。

维护中共「一党专政」的统治地位,一直是中共思兹念兹的事。过去,它在宪法层面上作出硬性的规定。现在,它还要从意识形态上把它提升为国家的最高核心利益来加以巩固。中共愈是这样做,就愈突显出这个政权所面临的来自人民的挑战。

事实上中共为了保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处处把自己的位置摆在国家之上,这已经是一贯的做法。这在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中尤其突出。例如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提出树立「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即「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20字价值观[2]时,就已经把党的利益放在人民和国家之上。

在政法工作中也是如是。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2007年12月25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对大法官、大检察官提出政法工作要实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这是所谓司法工作的「三个至上」,把中共的利益放到最前。他又强调要「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这是所谓「三维护一确保」,也是把保卫中共的执政地位放在第一位[3]。

问题是﹕当党违背了国家利益时,如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时期,人民是以捍卫党的继续统治来体现维护国家利益呢?还是以推翻这个党来达到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呢?

正如已故中共总书记赵紫阳说,党的执政地位需要靠政绩来维护,不能靠写上宪法来保证[4],人民是否接受某个执政党的统治,也是取决于它的政绩,而不是靠强迫人民接受它作为国家的核心利益。

在这个问题上,中共最新的表述是严重的倒退。中共未执政前,到处呼吁废除「一党专政」。毛泽东说﹕「结束一党治国才有民主可言。」[5]邓小平也说﹕「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我们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6]半个世纪以后的中共却是用种种手段来维护落后的「一党专政」制度。

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就指出,国家和朝廷不能等同。他说﹕「朝廷由正式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代表,爱朝廷即所以爱国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蟊贼,正朝廷乃所以爱国家也。」[7]用今天的话说,爱国不等同爱党,当党做得不好时,匡正这个党乃是爱国的正途。同这些先哲比,中共把自己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做法,又如何能服众呢?

注释﹕
[1]原文刊登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并在外交部网站发表
[2]见新华网北京2008年12月30日电
[3]新华网2007年12月25日报道
[4]见赵紫阳回忆录﹕《国家的囚徒》
[5]1944年毛泽东与美国驻华官员谢伟思(John Service)等人的谈话(原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编《党史通讯》1983年第20至21期)
[6]《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2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7]《新民说》第六节「论国家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