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按:河南高院总以一种网络舆情快速灭火队的形象频频出现在媒体视野,不管什么样的案件只要网络出现质疑,河南高院总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灭火,甚至想通过危机处理达到正面宣传的效果,这种做法其实是一种企业行为,或者说是一种行政行为。

但是作为法院,这样做是不妥当,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审判职能,其一切关于案件的活动均应该以审判的形式解决。譬如赵作海案半夜去监狱宣告无罪,半夜去谈判赔偿,最后还高出国家标准一再赔偿、盖房等。再譬如天价高速费案,起初平顶山中院做出的判决被告人没上诉,检察院没抗诉,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仅仅是因为判决结果的道德公平性受到质疑,就吓得河南高院和平顶山中院不知所措,又是“凌晨决定再审”又是“新闻发布会”,紧接着又发现案件连被告人都居然搞错了,又发现审判长居然是助理审判员,又发现有新的犯罪嫌疑人,又决定要求检察机关撤诉。而河南高院也没闲着,也是很及时的新闻发布会,也是在高院还没有决定再审,特别是平顶山中院已经决定再审的情况下,高院的审监庭和刑庭也搅和进来了,更不要说“党组”还做出了一系列的决定:免助理审判员,免庭长,甚至对院长也诫勉谈话等等。尽管新闻语言里也有什么通过法律程序、商市委等官方语言,但,让人们还是明显感到,河南高院越权了。

高院和中院其没有什么关系,法律的规定仅仅是业务指导关系,还不是领导关系,也不是上下级关系(检察院才存在上下级关系)。他们都是诞生于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对于中院的生效判决高院可以且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但是对于目前平顶山中院已经决定再审,这种情况下,高院是事实上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在没有再审结案前,还不知道是什么结果,也就意味着再审也不一定就可以说明原来的判决是错案。但是,人也免了,职务也停了,院长也诫勉了,而这些没有一样是河南高院有权做的。

最后再看看平顶山中院,不管案子错到什么程度,对于已经终审的案件也不存在要求检察机关撤诉啊。再说即便撤诉也是检察院要求而不能是法院要求。你尽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就完了。

总之,对于这起沸沸扬扬的案例,没有更多的精力关注。对于已经乱作一团的河南高院和平顶山中院,不过是想善意地提示一下,你们是法院,不管外边“风声多紧”,要知道自己是什么,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别一有风吹草动,就乱了阵脚。

河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时建锋诈骗一案进展情况

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时建锋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这是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时建锋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省法院副院长田立文、孙振民出席,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参加。省法院刑三庭庭长程慎生、审监庭庭长韩兆印出席了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宣传处处长袁荷刚主持发布会。

省法院副院长田立文通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情况。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也引起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1月13日,张立勇院长批示,要求省法院刑庭、审判监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张立勇院长要求主管刑事、审判监督的副院长召集省院刑庭、审监庭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1月15日晚,张立勇院长亲自主持召开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听取了平顶山中院对本案的汇报,研究分析案情,随后又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案件情况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什么等。加之,时建锋之弟时军锋昨晚已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述称其哥是替其顶罪,案情出现了重大变化,鉴于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责成平顶山中院对此案认真审查,妥善处理。

二、案件进展情况

平顶山中院对时建锋案件提起再审后,迅速将被告人时建锋供述其弟弟时军锋参与共同作案的情况,通报给公安、检察机关。公安、检察机关非常重视。犯罪嫌疑人时军锋于15日晚到公安机关投案。鉴于本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已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三、有关责任追究情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峰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判决结果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决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1、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对案件证据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2、平顶山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失职,责令平顶山中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职务,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3、平顶山中院副院长任建军,作为主管院长,主持审委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经商平顶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

4、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作为院长,要对全院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对其诫勉谈话。

5、责成平顶山中院向省法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中院在全省通报批评。

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分别就时建锋诈骗一案存在的问题、案件进展以及对相关审判人员责任追究情况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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