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者吴思在2003年出版的《血酬定律》一书中,提出过一套“血酬史观”:土匪(强盗)发现掠夺过度会导致收入下降,如果改用保护掠夺对象,向其征收一定的税费,反而能使自己的收入更稳定、更有保证,于是土匪放弃掠夺,建立起征收税费的制度和法规,这样土匪的身份也就相应地变成了统治者,所收的保护费也变成了公共税收,它减去公共开支的剩余,就成为被统治者侵吞的“法酬”。“法酬”在理论上是土匪流血拼命换取的酬报———“血酬”的转化形式。这个规律,叫做“血酬定律”。而早在20年前,美国学者曼瑟尔·奥尔森就提出他的“匪帮理论”,即匪徒(强盗)为了利益的稳定化和长期化,改变劫掠策略,变无度掠夺为有限制掠夺,提供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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