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同昌集团公司张宗真为侵吞巨额工程款

诬告陷害农民工头余能松及其妻子、外甥

致使广大农民工工资和材料商的材料款无处讨要

 

控 
告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正被北京市丰台区司法机关追诉的农民工包工头余能松的亲人余能良、刘桂钦和徐德章(余能良为余能松的三哥,刘桂钦为余能松的妻子,徐德章为刘桂钦的外甥)。现怀着十分悲愤的心情,反映和揭露永同昌集团公司老板张宗真为侵吞巨额工程款诬告陷害余能松,致使余能松被错误拘留、逮捕和起诉的问题,请领导予以关注。

 

一、事情起因于余能松向张宗真催讨长期拖欠的工程款

作为来自福建省建筑之乡永泰的农民工头,余能松从16岁起就开始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做工程,后来自己成立包工队带领家乡的农民工在闽北一带承包工程,1997年回到福州承包工程。1997年至2000年期间,永同昌集团老板张宗真在福州做地产开发项目,余能松在其公司也承包了一些零星的附属工程。由于余能松工程成本低、工程进度快,而且为人憨厚、勤勉朴实,为张宗真的公司节省大量的工程支出、降低了开发成本。2000年,张宗真开始在北京有开发项目,要求余能松继续带队伍到北京承包其附属工程。当时被拖欠了100多万元工程款的余能松,不情愿地跟着北上。2003年开始,余能松将施工队伍的骨干全部调往北京,承包永同昌公司开发的汽配城、卡布其诺、丽景、晨谷苑等多项附属工程的施工。这些项目陆续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总造价合计19410万元,其中已支付工程款8203万元,至今未支付工程款11206万元(上述已付工程款中,余能松用房产等权益抵押支付的工程款600万元未计入)。

在这些工程项目中,除了西国贸大酒店装修、酒店外围项目工程款及晨谷苑部分项目由于张宗真故意搁置工程账款、不予对账外,其余项目均已核对工程款,经双方核对应付未付的工程款就达1300多万元。

2007年底至2008年初,为迎接奥运会,在张宗真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作为表兄弟,余能松答应为酒店装修工程垫款施工,以保证酒店在奥运会前如期开业。2008年6月,余能松装修队伍日夜加班,边设计边施工,酒店装修工程终于在奥运会开幕时间提前2个月交付使用。酒店交付使用和开业后,张宗真突然翻脸,多次声称余能松工程款已多拿或没有可付的工程款了;2008年12月28日即春节前,众多农民工等着拿工资回家过年,张宗真提出要在他事先写好的《承诺书》上签字方可拿工程款,并要求用余能松的房产等权益作抵押,才向余能松支付600万元工程款。后经多次协商,张宗真答应在2009年初先给余能松工程款2000万元,用以支付余能松在外面赊欠的材料款和工人工资,剩下的工程款等双方对账完再给。2009年春节过后,余能松多次向张宗真索要长期拖欠的工程款,张宗真均以工程款已经全部支付为由不予对账、不予付款。不仅如此,2009年7月29日,翻脸不认人的张宗真,还通过其弟弟谎报余能松职务侵占,将余能松在过去几年中从永同昌公司领取的的多笔工程款(这些工程款每一笔都对应着余能松施工的具体工程内容),诬为侵占永同昌公司财物,通过公安机关将余能松刑事拘留,送入看守所。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张宗真为老板的永同昌公司无视余能松只是带着自己的施工队伍向永同昌公司承包工程,永同昌公司只是根据余能松承包完成施工的工程量向余能松支付工程款,双方根本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永同昌公司也从未给余能松及其带领的施工队任何人提供过工资报酬和劳动保险的事实,有组织地作假证,诬称余能松是其公司员工,而不提供反映余能松与永同昌公司之间真实承包关系的证据,比如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工程签证资料等,致使余能松被以职务侵占罪错误拘留、逮捕(目前已起诉至丰台区人民法院)。

刘桂钦作为余能松的妻子,长期在余能松承包的工程项目中负责给工人发工资、申领工程款、买材料等工作,也被以职务侵占罪错误拘留(现取保候审);徐德章作为刘桂钦的外甥,长期负责为余能松开车、管理施工现场、采购工程材料,以及余能松、刘桂钦安排的具体工作,同样被以职务侵占罪追诉(被拘留37天后因检察院不予批捕而取保候审)。余能松手下像刘桂钦、徐德章这样的管理人员,共有二三十人,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

 

二、张宗真为了达到侵吞工程款的目的,采取诬告手段陷害余能松

截至2009年,张宗真累计拖欠余能松工程队工程款人民币11206万元。张宗真在明知其公司与余能松存在工程承包关系的情况下,精心策划,捏造事实,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向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诬告陷害余能松、刘桂钦和徐德章,目的就是将余能松等人抓起来,使其所欠的巨额工程款无人讨要,最终赖掉巨额工程款。

具体事实是:

1.张宗真不顾余能松承包工程事实,伪造任命余能松为
“永同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工程队队长”的通知(行文注明时间是2004年3月29日),编造有余能松管理权限职责的“管理制度”,进而把余能松收到的工程款说成是侵吞公司钱款,构成“职务侵占罪”;

2.2008年1月,张宗真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单方面“任命”余能松为“永同昌建设集团总经理助理”,让余能松在自己承包工程的同时,帮助永同昌公司在一些工程事务上“把把关”,比如让余能松以永同昌公司代理人身份为永同昌公司审核、签署合同。余能松碍于表弟的情面,无偿地为永同昌公司的提供了一些管理上的帮助。结果,余能松陷入了张宗真设计的担任永同昌公司高管、具有职务行为从而符合职务侵占主体的陷阱。(实际上,余能松帮助永同昌公司把关工程事务期间,也仍然是自己承包工程,并根据所完成的工程量,经过永同昌公司十来道审批程序层层审核、签字后领取工程款。)

3.2008年1月至12月,张宗真利用余能松老实肯干、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性格特点,欺骗说公司如何如何困难,要求余能松大额垫付工程款帮他度过难关,同时称兄道弟,麻痹余能松,以让余能松深陷泥潭,不能自拔。如2008年12月28日17点07分张宗真发给余能松的一条短信中说,“能松,你永远记住我们是亲兄弟,我有饭吃,不会缺你的,公司好了,你有份的。不必有顾虑!”;

4.2008年12月,张宗真最后利用余能松每次领取工程款的有利时机特别是农民工春节回家过年的时机,逼迫余能松签订非本人意愿的承诺书,从此其丑恶嘴脸原形毕露;张宗真迫使余能松签订承诺书的真正目的是让余能松承认是公司的管理人员以达到诬告陷害的目的,同时改变工程结算方法即由定额决算工程款变为“直接人工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的110%”决算工程款,以达到无须核算工程量进而拒付巨额工程款的目的;

5.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张宗真一手编制所谓的“与绩效挂钩的工资形式”和非外包工程“直接人工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的110%”的工程款结算方式,为其侵占巨额工程款寻找依据,为其诬告余能松职务侵占寻找理由;

6.2009年,张宗真一会儿说余能松做的工程没有预算,一会儿又说有预算,翻来覆去、莫衷一是,满口胡话;当余能松讨要工程款或不听使唤时,就追究余能松的刑责,说余能松为建设集团直属工程队队长,对其职务侵占了;当需要为余能松的施工行为承担责任时,比如面对工地意外发生的工伤事故、农民工讨要工资,又以工程是余能松承包、与建设集团无关等为由,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7.因2008年6月8日酒店提前竣工,当年的永同昌年会宣布奖励余能松50万元明明是事先约定好的工期奖,在以职务侵占罪诬陷余能松时,为将余能松“证明”成永同昌公司员工,却叫张晓晨等人假作证说是“年度优秀员工奖”;

8.2009年7月,余能松被丰台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刑事拘留后,张宗真就开始派人私自处置余能松的工程器械、工程材料和私人财产,对余能松及其工人的住房断水断电,逼迫余能松工人和家属无处容身,以极为卑劣、残暴的手段驱散余能松施工管理人员。

张宗真为了谋取余能松的工程款,利欲熏心,不择手段,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余能松承包工程的事实终究不会改变!有大量的证据和事实可以证明,余能松根本不是永同昌建设集团公司的员工。无论张宗真的永同昌建设集团公司单方面任命余能松的什么“总经理助理”或者其他任何职务,余能松都是以包工队或施工队的名义承包或分包永同昌公司开发项目的附属工程,并根据自己施工的具体工程内容,向永同昌公司申领工程款。余能松从永同昌公司领取的每一笔钱,都是与自己完成的具体工程内容相对应的工程款,是经过永同昌公司各部门层层核对、审批后,才领取的。余能松没有任何职务上的便利可以侵占永同昌公司的财物,根本不存在对永同昌公司财产的职务侵占问题!

这起冤案的发生发展,究其原因,是张宗真利令智昏,利用其承发包的强势地位操纵处于弱势的余能松,虚构余能松具有永同昌建设集团公司职务的假象,以利事后伺机借故强取豪夺,最后侵占包工头余能松及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劳动果实。

张宗真的恶劣行径,已经给余能松及其家属、农民工兄弟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经济损失,也给北京的和谐稳定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余能松作为一个农民工出身的包工头,经过十多年的打拼,本来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承包永同昌公司北京开发项目的附属工程期间,这些积累几乎全部垫了进去,同时还向亲戚朋友借了几百万元垫资承包施工。结果因永同昌公司的谋财害命,余能松不仅所有家底全部搭进去,甚至连人也搭了进去不说,还欠一身的债务。

更让我们于心不忍的是,在余能松承包永同昌工程期间,因永同昌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余能松欠着长期跟着自己干的众多农民工兄弟的工资,以及向自己承包的工程提供材料的材料商(其实也多是农民工出身)的材料款,累计1000多万元。一些材料商被欠材料款达二三百万元。在余能松被陷害的一年多时间,这些长期领不到工资和材料款的工人和材料商不时询问我们“老板什么时候能够出来?”,直让我们痛不欲生!有些农民工已经跟余能松干了十来年,在十来年中,余能松每年都会给他们结清当年的工资的;余能松此次被陷害却导致这些农民工经过了两个年关还无法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有的农民工无奈起诉永同昌公司,该公司还不认帐,称与这些农民工兄弟没有关系,罪恶啊!!

在余能松被抓后,无法向余能松讨要工资和材料款的广大农民工和向余能松承包的工程供应材料的众多材料商,曾经集体到永同昌公司讨要他们的工资和材料款。该公司又不给钱,说无法确认他们是否有工资和材料款被欠,导致众多农民工和材料商欲哭无泪。而其中的一些农民工班组长,因为讨不到工资发给自己所带班组的农民工兄弟,甚至年都不敢回家过。而一些农民工班组长,为了向自己带出来干活的农民工兄弟有个交待,不得不自己贷款给他们发工资。

当了解到余能松所带的农民工班组长竟然贷款给农民工兄弟发放工资时,我们深深地感到了农民工的良善。同样作为农民工出身的余能松,从来不曾亏待过自己所带的农民工兄弟!然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作为房地产开发商,身为大老板的张宗真,为了侵占余能松的工程款,竟然对自己的亲表弟痛下手,谋财害命!(余能松不仅是张宗真的亲表弟,余能松的母亲还是张宗真的契娘!)

综上所述,张宗真为了侵吞余能松的工程款,不惜兄弟反目,背信弃义,恩将仇报,昧着良心诬告陷害余能松,有违天道,天理难容;其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余能松等人的人身权利,而且严重危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此,我们谨请求领导敦促相关部门立即撤销对余能松的错误追诉,释放余能松,还农民工兄弟一个公道!同时,我们也郑重举报张宗真及其公司有关人员对余能松及刘桂钦、徐德章的诬告陷害,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控告人:余能良

            
                              
刘桂钦

                                           
徐德章

                                    
2010年 12月 28日

 

 

以上是余能松承包永同昌公司开发项目附属工程的部分合同。余能松承包永同昌公司的大量工程没有合同。
史上最黑最邪恶的开发商!(有图有真相)
这是余能松妻子刘桂钦的外甥徐德章代表余能松对外签合同采购材料的证据

 

史上最黑最邪恶的开发商!(有图有真相)

史上最黑最邪恶的开发商!(有图有真相)

史上最黑最邪恶的开发商!(有图有真相)

史上最黑最邪恶的开发商!(有图有真相)

史上最黑最邪恶的开发商!(有图有真相)

史上最黑最邪恶的开发商!(有图有真相)

史上最黑最邪恶的开发商!(有图有真相)

 

从上面的工程进度付款审核表、工程付款审批表、工程量结算表等可以看出,余能松或其妻子刘桂钦从永同昌公司申领工程款要经过多少道程序。余能松通过什么样的职务便利可以侵占永同昌公司的财产呢?!

 

 

这是等着余能松出来给自己发工资并带着自己继续为城市建设服务的众多农民工兄弟为余能松鸣不平的签名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98defb0100ohf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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