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铭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诉
因驾车撞人后声称“我爸是李刚”而导致舆论大哗的河北保定男子李启铭星期日(1月30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六年有期徒刑。
法庭称,李启铭去年10月16日醉酒驾驶,在河北大学致1人死亡1人受伤,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
检控方称,事故发生时,李启铭不仅醉酒驾车,而且车速超过校园限速。
不过法庭在判决书中指出,李启铭的父亲李刚在庭审开始前对死者家属和伤者都作出了赔偿。
法庭透露,死者陈晓凤的家属得到46万元人民币赔偿,伤者张晶晶也得到9.1万元人民币赔偿。
得到赔偿后,陈晓凤的家人和张晶晶都同意法庭对李启铭从轻处罚。
李启铭的父亲李刚是保定市一个公安分局的副局长。
去年10月在事故发生后,互联网上出现一篇帖子,称李启铭在事故后态度嚣张,对众人称:“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这一说法令有关事故很快获得全国性的关注,“我爸是李刚”也成为红极一时的网络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