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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那么多的名词堆彻,只要问一句:药家鑫杀人案罪名是否成立?当法律成为摆设的时候,我们都担心他不死。
(2011年4月6日)
一
同门师妹李颖在网络留言中对药家鑫的一句声援,令一些本就认定“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民众更加怒不可遏,也令围绕药家鑫案的舆情向纵深处挺进:辩论中的人性底线,青年一代的生命教育和人性教育。
这一轮新闻传播,南方系是重要发源地。广东省委机关报于4月3日引用4月1日微博上流传的人人网留言贴图,称这位同样来自西安音乐学院的女大学生李颖抱怨道:“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此言一出,外界反应激烈,《南方日报》总结为这样的标题:“药家鑫师妹放厥词遭网友狂批,专家对其很痛心”。
《南方都市报》于周日发表社论,题为“争议药家鑫杀人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称李颖此言“将此前一直在发酵的舆论之争导向白热化,同时,更将药家鑫沉沦、张妙被杀的原因引向社会弊病与教育症结”。该文认为,在这场围绕“钢琴男”药家鑫撞伤女工张妙后连捅数刀致死案的舆情辩论中,“表面上争的是专业操守问题,实质上争的是人性美丑……声讨药家鑫的舆论,坚持人性恶的观点严厉抨击;护卫药家鑫的,则用人性弱点委婉回复。”在叹息舆论反响匮乏“反思和忏悔”、“人性萎缩信仰不张”的同时,这篇社论警示受众:“如果仅仅以辩论的立场来看待药家鑫案,不去理解它指向的那些现实寓言,本来可信赖的东西或许一再错失成长机会。”
在“众论”版上,《南方都市报》还组织了三篇站在不同视角“会商”药家鑫师妹的文章,其一称要直面“药家鑫们”产生的土壤,“是中国教育最危险的信号”;其二称李颖被“人肉”可以理解,“当一个人的意识能如此之疯狂时,已是社会的隐患”;其三则向药家鑫的亲友投以理解之同情,强调“我也捅”是语言对抗情况下的一种应激之举,如同通常条件下“话赶话”的一种失语,“不能轻易以是非观念界限模糊、没有人性来做结论,更不能将这种现象推而广之,强加到青年大学生这个群体,甚至说是教育的缺失。”
对辩论底线的强调延续到了周一的媒体上。《南方都市报》继续刊出对早前自家社评的回应稿,其作者强调要补上“人格教育课程”,而且不能“只将板子打在教育身上”。《第一财经日报》也刊出评论,作者首先呼吁“为药家鑫正当辩护的言论(例如主张罪不至死)不应当受到网络暴力的攻击”,继而认为“辩护”应有“法律底线与人伦底线”:“在李颖说出这种伤天害理的言语之时,我认为,区分这两种为药家鑫‘辩护’的言论显得特别重要。”
搜狐转载推荐早前刊于《西安晚报》的文章,强调“好人论”不能为凶手减轻罪责,“人情大于法”生动地照见了法律在当下中国的尴尬处境。
原刊于昨日《羊城晚报》的《盲目力挺药家鑫“捅伤”了道德》在今天也得到了《京华时报》的转载推荐。这篇评论称,多位药家鑫的同学都发表或转发了内容相同的帖子,“尽管没有李颖的言论偏激、露骨,但是也表达出了基于同学情谊盲目同情力挺药家鑫的鲜明态度”。文末,作者发出警告,“因为同学情谊而不分青红皂白地混淆是非进而选择法律立场的理念是糊涂的、悲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