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起强拆案 2011年5月5日 原文 市、县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要明确政府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 群体性事件 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现场做好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联合查处典型案例,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强制拆迁,北京,群体事件 相关文章 【404文库】金无忌|我在北京“被上访”的两年 张所长|那尔那茜应该在哪里高考? 中国新闻周刊|郑州、开封同时宣布:今晚禁行 【404文库】经济观察报|超低利润席卷北京餐饮业 天涯行路|怪人们越来越“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