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起强拆案 2011年5月5日 原文 市、县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要明确政府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 群体性事件 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现场做好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联合查处典型案例,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强制拆迁,北京,群体事件 相关文章 李半江|马驹桥零工市场调研——走出大学入尘寰 【CDT周报】第252期:蓝天越蓝,屋子越寒;北京越体面,河北越冰冷 【404文库】明天真的会更好吗|蓝天不该有血的颜色——请给农村老人一个温暖的冬天 大象新闻|河北“煤改气”之困:蓝天账要算,民生温度不能降 建设性意见|这么近,那么蓝,河北人周末到北京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