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兴荣:中国公民选举权六十年_田里草_新浪博客 2011年5月7日 原文 在这样一种选举机制中,我们很难看到公民依据自己的意愿参与选举的制度空间。由此看来,宪法在 公民权利 章节中所“赋予”的公民选举权的内容仍滞留在文本层面,且一滞留达60年。而且此种滞留非现实当中有何障碍,不是歪嘴和尚念歪了真经,而是法律本身就不曾 … 看看现实中各地层出不穷的官逼民反酿成的突发 群体事件 造成的严重后果,就可以判断出官民关系恶化的程度。长此以往,社会就会发生分裂,引发动荡,出现政治危机。 五是造就不负责任的公民社会。当公民及代表所参与的选举并不需要也不允许且不能够(不了解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公民,选举,选举权,群体事件,新浪博客 相关文章 地球公民金建国|抗争是本能,不需要煽动 九号院时刻|中国的“普选”与“村民自治” 再昧拾金|阿列克谢·纳瓦利内:我决定不再害怕 中国新闻周刊|郑州、开封同时宣布:今晚禁行 李翘楚:维权律师许志永狱中绝食20天,体重急降状况危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