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的今晚,即在4月14日晚十时二十分,我与家人和外界失去了联系,前后算起六天时间。天数虽然不多,留给我的记忆却非常地深刻,甚至动摇了我对“法律的信仰”。

   
记得在去年十一月下旬时,艾大胖子拍摄了《刘年不利》片子。没想到的是,今年还是“不利之年”,两次被迫搬家,一次被训话,一次因网上发帖寻人遭“寻衅滋事”传唤,一次消失五天时间。今年,不仅于我“不利”,于艾大胖子更为“不利”。在今年“不利”人群里,不仅有我与他,还有众多善良之人,与他们不幸相比,我算是“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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