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政府”,其修远兮? 05/19/2011 原文 然而,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的每一项决策每一次权力动作过程,都事关老百姓利益,老百姓有权利获得政府信息,做到心中有数,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法律所赋予公民的“ 知情权 、表达权、参与权、 监督权 ”的根本所系。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政府,行政问责 相关文章 【404文库】往事与随想|你指望卜小花在低福利的石叠村能得到什么? 【404文库】互联网大观|某小区发通知:今后不得妄议物业公司 黑噪音|当下的经济问题,是过去二十年竭泽而渔的代价 【404文库】黑柳丁|人心一旦凉了,就暖不回来了! 麦杰逊|齐齐哈尔的刷屏与张雪峰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