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政府”,其修远兮? 2011年5月19日 原文 然而,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的每一项决策每一次权力动作过程,都事关老百姓利益,老百姓有权利获得政府信息,做到心中有数,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法律所赋予公民的“ 知情权 、表达权、参与权、 监督权 ”的根本所系。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政府,行政问责 相关文章 新新新默存|王五四:我们终将成为一种历史奇观。 风声OPINION|风声:“最忙五人组”暴露了一大堆匪夷所思的漏洞 【404文库】大何日拱一卒|我国有多少财政供养人员?多少人算合理,多少人算多呢? 【404文库】四环青年|慈善总会“借”10亿给地方城投,借不借都难办 【404文库】往事与随想|你指望卜小花在低福利的石叠村能得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