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是2006年末发生于中國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

  此案一波三折,有说调节成功的,有说最后的结果是彭宇赔付老太太受害人损失的45876.6元了事的,虽过去多年,但在当今如此发达的网络上找寻多时,却找不到一个确定的官方说法,可见官方都对其讳莫如深,由此也可见争论之大。

  彭宇案在初审时,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由于彭宇送南京老太到医院时,还垫付了200元, 判决书因此认为:如果不是彭宇撞的,彭宇应该不会垫钱。由此,法院推断,是彭宇撞了老太,并裁定彭宇需付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其实,深究彭宇案,其中最荒谬而不能让世人信服的,不是其他,正是法官断案的推理过程。此种以人性本恶为基础作出的推理过程,完全颠覆了中國几千年来人性本善的孔孟之道,不仅如此,这个法官的论断可以说把人的道德水准降到了禽兽之下,因为禽兽在必要的时候也会互相帮助的,而这个法官推论就等于向天下人宣告:凡是帮助别人的人,都是肇事者,或者是居心不良,这位法官用法律阻止了中國人的互助之路,可谓罪大恶极。

  先贤袁了凡在《四训》里说:“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现行虽善,其流足以害人;则似善而实非也;现行虽不善,而其流足以济人,则非善而实是也。”用此观点去看彭宇案,这位法官的断案流弊可谓大矣。从时间去看,不仅其流毒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越来越严重。因为已经出现了很多老人在街头病发而无人敢授之以手的情况,问之,则曰:“怕被受助人反咬一口,怕遭受到彭宇的遭遇。”从范围看,影响的不仅仅是彭宇一人,乃至不仅是南京一市,而是整个天下。其恶可谓大矣。

  君不见,就在今年四月一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大厅内发生了令世人震惊的一幕。一位从日本读书回国的留学生公然刺杀母亲,连刺数刀后掉头就跑,母亲则倒地血涌如注,见此一幕者计有上百人,唯有一老外上前对被刺杀的母亲伸出援手,为之包扎,众多国人对此禁足不敢往前,乃至避之唯恐不及,何谈伸以援手。

  是国人天性淡漠吗?非也!揣测其心理,就怕被当做肇事者。 被法院判个“你如果不是肇事者,为什么要上前帮忙?”如此,则天下人对此类事件禁足不前可以理解也!外国人不懂中國的法律民风,出于人性本能,上前帮忙也可以理解也!

  彭宇一案,天下人犹在观望,观望中國高层的态度。如高层能拨乱反正,此百姓之喜也!百姓之喜,即天下之喜,也乃高层之福也!

  高层不应该对这个案件视而不见,或者表现得模棱两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大是大非面前,高层是否该应该明确的告诉百姓,这法官的判法是对是错。如果是错,则纠正之,并将这害群之马调离法官队伍。

  电子邮件 yklleeyelingjun(at)163.com

  作者:叶康乐


中国报道周刊, 201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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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彭宇案与中国道德民风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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