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
一
中共最高领导层的最新宣示,发表在《新闻联播》和《人民日报》头条中。新华社稿件显示,政治局委员们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要求“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和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
《新京报》提供了题为“社会管理关系政权稳固”的专家解读。根据中央党校教授向春玲的评估,“目前这一话题被高密度地频频讲起,就是要领导干部和全社会都重视起来……在解决温饱之后,老百姓的需求多元化,一些公民有了自我实现的需求和被尊重的需求,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
正如向教授所云,自胡锦涛今年2月19日向省部级大员宣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之重要性以来,相关词组频繁现于时政媒体,其间既有官员表态之作,亦有学者论证之道,中共中央机关报已将2011年命名为“社会管理创新年”。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本顺那篇《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在《求是》杂志发表后,曾引发少许波澜——《经济观察报》、《南方周末》接力刊发回应文章,为“公民社会”争名分。
《南方都市报》解读官方通稿时,甚至也引用了周副主任的《求是》之作,不过是用来正面佐证“借鉴国外社会管理有益成果”已是共识。另一位中央党报教授蔡霞在文中分析,此番“维稳”定义已有所转变:“过去是强制稳定,而目前则指依据法治,为百姓伸张权利,沟通协商,使各方利益获得大致平衡。”
此时,胡春华,一位被寄予期待的政治新星,正在他治下的内蒙古阐释总书记执政思路:“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做到统筹兼顾。群众利益保护不好,发展也是不可持续的。”通过《环球时报》今日社评,两周来发生在这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不和谐因素”得以向全国民众进一步公开(此前,即使是在网络论坛中,相关消息亦控制得格外紧密)。
根据《内蒙古晨报》等昨天刊发的官方通稿,针对“当前形势”,胡春华于5月27日来到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综合高级中学,看望老师和学生,宣告“最近发生在锡盟的两起案件,性质恶劣,民愤极大”,承诺“对犯罪嫌疑人一定会依照法律程序,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受害者及家属的权利。”
在《理性看待内蒙近日发生的事》一文中,《环球时报》简报,风波缘于蒙族牧民莫日根被矿企司机碾死,导致部分群众和学生近日举行抗议,进而批评“境外敌对势力(‘蒙独’)鼓吹的一些极端主张”,认为“此次事件的影响总体上被外媒放大了”。作者强调,“蒙族群众的抗议不是政治示威……我们理解部分蒙族群众对肇事者形成的民愤,也理解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工业化浪潮面前的不安,尤其是一旦矿山开采直接影响到他们生活的时候。”
二
根据《新闻晨报》编辑的认知,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中共中央最新宣示,就应该配上一幅强拆现场的图片,以及《〈人民日报〉连发五论》的背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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