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狗,我只是认识其中的几只,能够叫出名字来。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曾经向我传授过一些关于狗的简单知识。比如说看见狗走过来不要怕,千万不能转身就跑。又比如说如果想吓走一条狗,那么就蹲下身去,一直手假装在地上寻摸什么。狗会以为你在找石头砸它,会扭头就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们住在山沟里,周围只有些土狗。我在土狗身上验证过这些知识,证明确实有效。但是后来就再也没有机会和一条狗在狭窄的山路上遭遇,双方心理上都在犹豫着要维持尊严到哪一刻,然后掉头就跑。城市里只有宠物狗,他们紧跟着主人,8字型兜圈跑,专心找电线杆和垃圾桶撒尿。它们对我没有兴趣,可能是因为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小乖是一个很好的名字,适合一条大型犬。的确存在着这么一条金毛犬,他现在就在北京。小乖的主人是我朋友,我初到北京时在他家里借住了大半年。没去他家之前,朋友在MSN上天天发女大学生的照片给我,告诉我说这是他新交往的女朋友。为此,我对于借住他家这件事充满了粉红色的期待。等我真的住进去了,才发觉他过着一种素炒苦瓜的生活,每天按时起床上班,下班上MSN问候他在国外的太太。没有女大学生,没有,除了我们两个人和偶尔出现的保姆,200多平米的房间里没有别人。朋友晚上10点半睡觉,早晨7点半起床;我晚上三点睡觉,中午十一点起床。后来上了班,早上八点半起床,晚上三点半回来。总之,我们除了周末在客厅偶遇之外,很少有见面的机会。
于是我见到小乖的机会远远高于见到我朋友。小乖住在阳台上,阳台和厨房共享一个窗子。当我进厨房泡茶吃饭的时候,它就会跳起身来,趴在窗台上,像个狗头雷达一样盯着我。我甚至不用看过去,只要听到它的喘息声就知道它在那里了。带着它一贯温顺的目光和湿漉漉的鼻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这种凝视的力量很大,有助于节食。当一个人在午饭的时候,如果有一条狗那么眼睁睁地看着你,你很难不心软分一半肉菜给他。无数次,无数次酱牛肉或者鸭肝滑过一条优美的曲线,一准落在小乖早已经张开的大口里。只听到牙关敲击的一响,喉咙咕咚的一声,不到一秒钟时间,一块肉就消失不见。小乖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依然平静地趴在窗口,用温顺的目光从身后继续拍我的肩膀,努力把我的脸转过来。
我和小乖一开始是典型的酒肉朋友关系,它不反对吃任何我正在吃的东西:葡萄、酸奶、西红柿都好,它只反对挑食。我惊诧于它的好胃口,和对食物的永不餍足,如果有东西吃,它永远处在吃的状态,直到像一条金鱼一样被撑死。历史上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趁我朋友不注意,他一口气吃了八个馒头,然后一直在喝水,最后就四脚朝天倒在地上不起来。顺带说一句,小乖是没有声音的。人类发明了一种电击项圈,在狗还很小的时候套在颈项上。感应器一旦测量到狗的声带有所震动,就会发出一道弱电击,给狗一个刺激。久而久之,狗就不会叫了,长大了也不会。小乖戴过这种项圈,而且被阉过,所以寂然无声,永不恼怒,就像是皇帝后宫里的服务人员,一声不吭,专心做事。小乖不能说话,所以它安安静静地看着你。
知道它是个哑巴之后,我们之间的信任感终于建立起来。对于城里人来说,这一点尤为不易。可以想见,我和小乖经常是房间里仅存的活物,所以我们经常聊天。准确地说,是我说,小乖听。小乖是个好听众,从来不打断我,也永远不提问,只是用温顺的目光怜悯地看着我,一个钟头都不会厌倦。在很多个凌晨三点半,我放了工回来,跑到厨房里抽只睡前烟解乏,哪怕是在那么漆黑的夜里,周围只有电器的电源指示灯闪烁着微茫的光亮,只要我走到窗台边,伸手就可以摸到小乖毛茸茸的脑袋,或者湿漉漉的鼻子,等着听我讲着漫长的一天里又有什么操蛋的人和操蛋的事。如今,小乖已经搬到了五环外,据说因为周围少人而患上了忧郁症,连心爱的兔子玩偶也无心撕扯了。我觉得我可能知道他的心事,在我们聊天的岁月里其实我一直憋了一些话没有对他说,其中一个话题就是:小乖,来,我给你讲讲关于交配这件事。。。。。。
小乖永远也不会知道一件可能彻底摧毁我们友谊的事情:我是一个食狗者。起码我认识它的时候,我依然是一个食狗者。我喜欢碳烤狗排,凉拌狗肉以及狗肉米线。为此,我曾经多次讴歌过昆明双龙桥的狗肉夜市,以及手下超生无数犬只的狗三爷他老人家。是的,我曾经说过食狗者们至今还在传诵的名言: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因为它们的味道很棒。我并不是要忏悔什么,谁能责备一个神志健全的中国人呢?做中国人的好处就在这里,我可以一边吃着狗,一边和一条狗聊天。我永远也不会费神去建立一种无效连接,把眼前这条狗和锅里的那些联系起来,好让自己不自在。要区分它们很简单,小乖是具体的,有名字的一条狗,我和他很熟悉;而在汤锅里沸腾的那些,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来,我们不熟,它们被煮熟,它们是肉。读史书的时候我就明白这一点,比如说赵括将军,假若他是被“醢之”,我感觉很惊悚,很震撼,想着吹牛逼的代价也太严重了。而说到他的士兵,赵降卒四十万,历史上被“坑之”,我没什么感觉。那四十万人在一个坑里沸腾着,我叫不出他们的名字来,我们不熟,他们变成化肥,上面有疯长的树,他们是肥料。
我也永远不会费神去建立假设:有一天世界上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我和小乖,以及我们中间的一口砂锅。这种假设没有意义,因为人类已然灭绝,而神话故事里总会剩下一男一女,不是一男和一阉狗。不用到那口砂锅,镜头扫到我和小乖的时候就可以写上“THE END”了。没有最后,最后是怎样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片子倒放回去,我和小乖都身在各自无数的同类中间,以至于意识不到对方还有海量的同类存在。这一刻是幸福而美好的,况且我们认识彼此,我能叫出他的名字。而且,小乖见我蹲下,在地上寻摸什么的时候并不会转身逃开,而是继续直扑向我,为了他这一次终于能舔到我的脸而由衷地感觉到高兴。小乖是城里人,他没有土狗的那种遗传记忆残留。
至于说我为什么连土狗现在也不吃了,原因是一段Youtube上的视频。我不能告诉你为什么我可以看到Youtube,因为我不想戴上电击项圈。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当时我看到了什么:一只狗在熟睡中突然翻身惊起,四爪翻飞就开始往前冲,一直冲到墙上被撞倒,这才睁开眼睛,四下望了一圈,趔趄着走回去继续睡觉。我看完之后确定,该狗当时一定是在做梦,而且发生了梦游。那么,如果一只狗能够做梦,而且为梦境所惊吓以至于梦游逃跑,说明它的小脑袋瓜里有类似人类的什么东西,而并不只是条件反射或者生物本能。具体是什么东西,我猜想是灵魂。我不能把一样有灵魂的东西放在锅里煮熟吃掉,这件事情会让我非常难以接受,就像吃掉一个同类。有人听过这个故事,坏笑着问我说:那你要不要看一段牛或者猪做梦的视频?我这里也有。
所以说,故事之所以被流传是因为它总是不能被正确理解。也许,牛或者猪的确是会做梦。但是,我不曾在一个窗台上,在凌晨三点半和它们聊过天。或者说,牛或者猪只是一个集合名词,我不知道它们的名字。也许,它们也曾经有过名字,但是被卖给了汤婆婆,这就是汤婆婆那里永不匮乏肉食的原因。小乖不同,它坐上了水中行驶的列车,带着自己的名字远远逃离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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