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北京、上海之后,目前广东省正在申请“单独”生二胎试点省份,之前有人认为广东省已经成为我国第一人口大省,不适合开放“单独”生二胎,你怎么看这个说法?

这要看怎么看待人口。台湾人口密度跟广东没多大差别吧?还不是照样鼓励生育?何况允许“单独”生二胎并不是鼓励生育,不过是控制生育的尺度略微有所放松而已。如果仍然把人口当包袱,当然是人越少越好。但是三十年来广东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事实胜于雄辩地否定了这种观点:广东的发展几乎是全国各省中最快的,广东的人口增长也几乎是全国各省中最快的。

2民间有关“放开独生子女政策”的呼声日渐提高,你认为在全国范围内“单独”生二胎什么时候可以实现?

说实话我无法做这个预测。强制计划生育的前提本身就是杜撰的中国人的生育意愿强烈,政府不强制老百姓就会像母猪生小猪一样生一大窝。因此任何主张改革计划生育的呼声,本身就会被当作生育意愿强、生育率反弹风险高的理由。

3、放开生二胎会不会导致生育率上升,人口暴增?

《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妇女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73个,其中未婚育龄妇女平均理想子女数仅为1.46个。这说明我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可能还在继续下降。如今避孕手段发达,意外怀孕而又拒绝堕胎的能有多大比例?相反,不育率却越来越高,卫生部多年前承认的数据就高达10-12.5%。加上育前死亡的、育龄结束前未婚的和丁克,估计有四分之一的人无后。事实上北京、上海的生育率近10年来只有0.7左右,接近三分之一的人无后。

“放开二胎”,虽然多少可以使得一些受政策压制的生育意愿得以释放,但是过低的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和高达四分之一的无后率,决定了“放开二胎”的效果极其有限。同时2016年后1991年低生育率和高性别比以后出生的女孩进入生育高峰,母亲人数将大大减少,不育率还可能进一步攀升。1986-1990年平均每年出生女孩高达一千二百多万,但1991年以后每年出生的女孩将从九百多万经过5年时间逐步下降到六百多万。“放开二胎”后生育率的有限提高远远抵不上母亲人数减少对出生人口总量的影响,2016年之后每年新生儿数量就会大幅减少。

4、数据显示,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你认为放开生二胎能否缓解人口老龄化趋势?

人口老龄化趋势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人均寿命延长和生育率下降的必然产物,而阻止过快和过度老龄化的唯一手段就是鼓励生育。推迟退休和提高劳动生产力只能缓解养老负担,并不能改变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程度。放开二胎无论是跟鼓励生育相比,还是跟自由生育相比,都是在加速老龄化趋势,而不是缓解老龄化趋势。

5、有专家认为,随着出生率的下降,目前中国的“人口红利”即将枯竭。那放开生二胎是否可以延长人口红利期?

我国的总和生育率1991年就下降到了1.8,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下降到了1.22。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再次显示我国的人口总数低于预期,其中0-14岁人口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目前我国的人口形势不是什么“人口红利”即将枯竭,而是人口负债已经20年。放开二胎或许可以稍微减缓人口负债增长的速度,但仍然会增加人口负债的总量,直到死亡高峰来临。

6、近年来,中国男女出生性别比不断攀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以女孩为100的话)是118.06,如果实行放开生二胎,能不能降低这个性别比?

有作用但估计作用不大。作用在于消灭第一胎的性别选择,但第一胎进行性别选择的本来就不多。除大城市外,第一个是女孩的仍然存在第二胎进行性别选择的压力,但是第一个是男孩的第二胎进行性别选择的压力却小得多。性别比失衡也不完全是强制计划生育的产物,自愿计划生育的韩国性别比曾经也很高。性别选择跟文化传统有关,也跟生孩子家庭的生育数量密切相关。同样的生育率,假如一部分人不生孩子,另一部分人生三个以上孩子,估计几乎没有做性别选择的;但如果所有的人倾向于生一个或两个孩子,则会产生性别选择的压力。

7计划生育理论认为,人口的增多会造成环境的恶化,如果放开二胎,会不会对有限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资源产生更大的压力?

日本、韩国人口密度比中国大得多,台湾人口密度比大陆大得多,环境破坏比中国大陆严重吗?人可以破坏环境,也可以建设环境。对环境来说重要的不是人口密度,而是产权和国家发展战略。至于社会保障方面,跟那些鼓励生育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大陆的儿童福利其实也就是聊胜于无。另外,由于1991年起中国大陆人口出生率急剧下降,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小学大量倒闭,自本世纪初开始初中大量倒闭。多生一些孩子不过降低一点学校倒闭的速度而已,这也叫更大的压力?

8、在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下,富裕者可以通过交纳“社会抚养费”多生孩子,这会不会造成社会不公?

这基本上是睁眼说瞎话。据我观察,除了极少数土财主,富人都是通过到国外或香港生孩子来满足其生育意愿,根本就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那几个土财主生了孩子上贵族学校,然后送到国外去读大学,几乎不占用中国大陆的儿童福利资源,却给计生委送去比同地区穷人多得多的“社会抚养费”,他们要是觉得不公,我看理由倒蛮充分。再说了,生孩子本是天赋人权,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被阉割了,就攻击别人花钱逃脱了被阉割的命运。我觉得应该祝贺他们。

9、从法律角度来说,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公民生育权之间有没有矛盾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生育第二个或第二个以上孩子没有取得生育服务证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公职人员还要受行政处分,但生育行为本身仍然是合法的,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仍然是存在的,只是受到了具有中国大陆特色的限制。这种限制会产生很多法律冲突。但是我想一般所谓计划生育政策,指的是实际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就是准生证制度,它把没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生育行为作为违法行为处罚。这样的计划生育政策跟生育权没有矛盾,因为它的存在本身是以取消作为基本人权的生育权为前提的。完整的行政许可过程可化约为:自然权利或普遍权利——立法禁止——行政许可——行政法上的权利(特许)。这种准生制度虽然因为取消了通常所谓生育权而不存在跟生育权的矛盾,但是却产生更多的法律问题。其中最严重的一个,是跟生命权的矛盾。我们可以不承认胎儿是生命,但是无法否认那些已经出生的“超生儿”是生命。一些强制流产的胎儿是活的,还有一些打了流产针的孕妇逃走后把孩子生下来了。这些孩子完全可以控告政府谋杀未遂。

10、目前部份省市开放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这是否意味着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不适合我国目前国情,需要调整?

计划生育的强制手段和城市一胎、农村一胎半的目标从来就是错误的。即使30多年前也最多只能提倡二胎一段时间(台湾就是这么做的,但现在显然已经后悔了),而不应该强制一胎、一胎半。

11、有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面临调整,你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应该向哪方面调整?

没法调整。应该彻底废除计划生育,并视废除计划生育后的生育率决定是否鼓励生育及鼓励的力度。

12、按照人口学的规律,只有保持2.1的总和生育率才可以保持人口总数稳定。有专家认为目前情况下普遍允许生育两个孩子也不会违背2.1这个平衡指标,所以建议应该普遍允许生育两个孩子,怎么看待这个建议?

这个建议是荒谬的。人家不愿生孩子,你人口学家能强制他们生?人家患不育症,你人口学家能把他们治好?人家没生孩子就死了,你人口学家能让他们起死回生?性别比严重失衡,你人口学家能从国外大量进口新娘?普遍允许生两个孩子,如果没有那些不顾一切的“超生”夫妻(上世纪80年代这种人很多,如今这种人是越来越少了),生育率连1.6都很难达到。同文同种的台湾,鼓励生育不惜代价,但生育率还几乎是全球最低。在人口问题上,台湾的今天无疑就是我们的明天。另外,提这个建议的人也不知道生育权为何物,更未考虑家庭结构的多样性对社会多样性的影响。

13、目前在“双独”家庭中普遍存在“想生不敢生”的顾虑,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中国的教育、中国的主流住宅都是按独生子女家庭设计的,中国的所得税法和儿童福利是以抑制生育为目的的,这使得养两个孩子变得很困难。中国城市妇女的攀比心理又很强,当主流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时,这种攀比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就变得特别大。多子女妈妈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从幼儿园开始就要送孩子上各种各样的文化班、特长班,结果养两个孩子变成了养两个“独生子女”。

14、面对我国目前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加剧、生育率水平低的现状,你认为有效的应对措施是什么?

人口基数大无非是因为中国没像欧洲那样分裂成几十个国家,中国的人口密度并不大。何况人口密度大也不是什么问题,世界上人口密度大而自由、富庶的国家多去了。重要的不是人口密度,更不是人口规模,而是人口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中国以前根本没有人口问题,那时的所谓人口问题不过是计划经济失败的遮羞布。是三十年计划生育制造了中国的人口问题,把中国的人口结构搞坏了。所以应当立即停止计划生育。

南方人物周刊2011年第23期?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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