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
一
中国最著名通缉犯的好运气看来真是到了尽头。
在被中国政府以走私等罪名指控十余年后,依靠在加拿大“避难”逃避牢狱的“远华案”首犯赖昌星将回国受审。新华社上午发出消息,通过引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答问的形式公布此讯,即“中方对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表示欢迎。”根据发自温哥华的电稿,“赖昌星遣返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结束,等待他的将是加拿大政府采取行动将他遣返回中国。”
“最快明天被遣送回中国”,几乎所有商业门户都在用头条标题发布预报。网站专题均火速建立,编辑们配发《中国史上最大走私家族生存之道》、《赖昌星这12年:遣送与反遣送》、《中方曾承诺不判死刑》等历史记录。
二
根据新华社四年前的稿件,当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强调“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与司法公平无关”。与他相比,另一个名叫李昌奎的在押犯人会不会被判死刑,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司法公平”的底线。
“赛家鑫”——虽然舆论关注强度不能与上月赴死的“钢琴男”相比,但李昌奎的罪行之深由此外号可见一斑。如果说药家鑫因为他的年轻泪水还有人心生怜悯(新近有记者发布博客,记录药家父母哀痛与当时舆情扭曲,满篇叹息),那么“赛家鑫”所能看到的几乎全是“杀”。
2009年,云南男子李昌奎强奸同村少女,并将受害人及其三岁弟弟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该案一审李昌奎获死刑,但今年3月云南高院改判为死缓,此讯7月初经由媒体披露后,迅速发酵,人们迅速将其罪行与“非死不可”的药家鑫相比,感叹“药家鑫死了,赛家鑫还活着”。针对此案,腾讯“今日话题”更是连推三期专题,分别是《李昌奎改死缓疑问》、《杀人偿命过时了么》、《再审李昌奎是更大的恶?》
三个专题恰是对应此轮舆情的三个节点。根据媒体播报,云南高院的改判背景是“婚恋、邻里纠纷慎用死刑”,依据是自首情节和积极赔偿,但这显然不能说服众人,得到说话机会的评论员普遍认为,本案符合“罪大恶极”标准,如此改判有损司法公信力,进而质疑此间暗含猫腻。根据一项网络调查,有将近98%的网友认为李昌奎“应死刑,比药家鑫凶残”,更有法律工作者值此直呼“中国只要还有死刑存在,李昌奎就该享受此待遇。”
面对质疑,云南高院承诺复查,但同时坚称“改判程序合法,不存在徇私舞弊”。在风暴眼中的云南,《生活新报》亦于7月6日辟出头版位置关注李昌奎案进展,发表头条评论《李昌奎案有错必纠,当思重拾司法公信》。该文引用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的话:“如果省高院改判错了,肯定有错必纠;但如果经过重新审查,最终认定是对的,请广大网民和受害者家属服从判决结果”,强调“人们对‘失去自由’的惊悸还不足以抵挡对‘剥夺生命’的畏惧背景下,奢谈‘免死’未必契合中国国情。”
正当人们准备等待复查结果时,《新快报》7月13日一稿却将田成有彻底推向了民意对立面。这篇来自广州媒体的报道,引述田成有呼吁,包括“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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