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把“爱国”当成“生意”来做?
——熊飞骏
“爱国”本来是一种很高尚的情感,可在某些投机政客眼中,“爱国”一词不过是一个能给他带来巨大利益的“商标”,是通往快速升官发财的捷径。
视“爱国”一词为“商标”者,必然把“爱国”当成“生意”来做。
五四青年梅思平就是把“爱国”当成“生意”来做的典型代表!
梅思平是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北大政治系学生,五四运动的头号“爱国”愤青,火烧赵家楼的第一把火就是此人放的。
中国出席巴黎和会的首席代表曹汝霖被梅思平斥为头号“汉奸卖国贼”!
梅思平因此被全国人民奉为伟大的“爱国青年”,迅速上升为社会舞台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十年后,在日军大举进攻中国前夕,梅思平再度高举抗日大旗,成为千百万年轻人内心景仰的“爱国志士”。
当时极少有人看清这个头号“爱国青年”的“爱国行为”只是“口号式”的,除了在公众面前高呼“爱国口号”,攻击异议者为“汉奸卖国贼”等哗众取宠的外销行头外,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爱国行动。
往后的事实证明,梅思平视“爱国表演”为个人青云直上的阶梯,“爱国”在他眼中不过是一宗一本万利的“生意”。
日军占领北京后,被梅思平斥为中国头号“汉奸卖国贼”的曹汝霖,宁死也不肯出任华北汉奸政权的伪职,在日伪政要的威逼利诱下坚决不就范,在关键时刻显示了极为可贵的民族气节和硬骨头精神。
日本人恼羞成怒,训斥曹汝霖:你不帮皇军,是何居心?这时火烧曹宅的“爱国青年”和“抗日志士”梅思平主动跑来请缨,出任了汉奸政府的组织部长?
1940年汪伪汉奸政权成立后,梅思平在其间历任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组织部长、工商部长、实业部长、浙江省省长、内政部长等要职。
更具讽刺意义的是:梅思平在担任日伪汉奸政权的党政要职时,继续高举“爱国”大旗,把“爱国台戏”表演得淋漓尽致,经常在台上义愤填膺地怒斥在重庆坚持抗战的蒋中正为中国的“头号汉奸卖国贼”?
梅思平和蒋中正究竟谁更爱国?谁才是真正的“汉奸卖国贼”?只要看看二人在力量相差悬殊逆境下个人利益的损益就一目了然。
真爱国者常常不顾个人利害得失,不惜付出巨大的牺牲,甚至不惜以性命相博;“爱国演员”则不肯付出任何代价,且不择手段发国难财升国难官。
抗战期间蒋中正在力量占绝对优势的强敌面前,地盘越打越少军事实力越打越小,尤其是蒋赖以发迹的黄埔军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从威风八面的大国元首退为四面楚歌的一方诸侯。梅思平则借助表演“爱国功夫”从低品级政客跃升为高官显贵。
如果蒋中正当初肯走梅思平的路,不但梅思平,连他的顶头上司汪精卫也根本没戏。日本人会毫不犹豫地把二人踹到一边,让蒋中正取而代之。
二人谁更爱国不证自明,可梅思平的“爱国口号”却比蒋中正响亮百倍。
至于早先被梅思平斥为“头号汉奸卖国贼”的曹汝霖,五四前期是北洋政府权重一时的政府常委,集交通总长、财政总长、交通银行总理等数职于一身,在抗日期间则沦为一介平民。
…………
令人痛心的是:民国时期把“爱国”当成“生意”来做的“爱国演员”远不止梅思平一人。那些把爱国口号喊得震天响,动不动就斥责别人为“汉奸卖国贼”愤青,最后很多堕落成了货真价实的“汉奸卖国贼”。
“梅思平式爱国”有下列几大特征:
一、 爱国口号喊得震天响。
二、先发致人贼喊捉贼,“汉奸卖国贼”的帽子满天飞。
三、摆出打死老虎的气概,选择最安全的方向主动出击,把没有反抗力的对象打为“爱国祭品”。
四、慷慨激昂骂外国,对那些绝对听不见他怒吼的遥远列强义愤填膺。
五、和能够决定他命运的权势政要保持高度一致,哪怕明知对方祸国殃民倒行逆施也绝不触及对方的忌讳。
六、因为是“爱国表演”,所以绝对在乎观众,每次爱国折腾后必然大力炒作哗众取宠的广告效应,绝不做默默无闻的爱国砖头。
七、热衷聚众起哄,善于裹胁支持盲从者营造声势,从不搞单独的爱国行动。
八、 语境极端,行为夸张,间或掺杂非理性暴力。
九、 宁栽赃君子不开罪小人。
…………
如果梅思平生活在当今中国,一定会对三样“爱国演出”乐此不疲:
唱红;不投反对票;骂美国……
梅思平的“爱国生意”也许会做得更红火更出色,名头绝对比北大教授孔庆东响亮百倍!
对于梅思平式的“爱国生意经”和“爱国影帝”,我只想说一句:中国是你的家,别再贼喊捉贼借爱国之名行害国之实好不好?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