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6日)

这着实是一条令中国媒体哗然的新闻:在四川,《天府早报》把封面做成了盖有国家税务总局红印的“辟谣声明”;在湖北,《武汉晨报》以“一纸假公文,骗了全世界”描述事态;在河南,《郑州晚报》用头版头条宣布,“昨天我们都被一条新闻忽悠了”;在云南,《云南信息报》以“网民直呼坑爹”的方式来形容舆情;在广东,《南方都市报》更是甘愿把胡锦涛赴粤考察的图片放在下方,以“奖金分摊计税?假的!国税总局文件遭伪造”的头条标题概述原委。

五大门户早在昨天午后就已经把来自国税总局的声明放在了新闻首页重点推荐。据新华社通稿转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的确误导芸芸众生。从上周六开始,这则声称“9月起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新闻,就如同当红炸子鸡,畅通于中国各家媒体。根据这份标明国税总局47号文的公告所提供新算法,“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情况将获消除。一时间,叫好声连连。

惊喜落空,《新京报》、《第一财经日报》、《南方都市报》、《齐鲁晚报》、《扬子晚报》、《解放日报》等都在今天辟出版面讲述“乌龙”由来。追根溯源,这份标记发布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的“47号文”,系于8月12日率先发布在中国会计视野网和“中华会计网校”这两家专业网站。8月13日,《广州日报》首次将此消息搬上传统媒体,署名记者何颖思大段引用相关文本,并作新旧算法举例对比。加上午后《北京晚报》刊发类似主旨报道,这一“个税减负”消息在当日即获凤凰网等多家门户推荐,并顺理成章地出现在次日中国各地报章上。

恰恰也是8月13日,新华社亦曾发布来自国税总局的一则答问稿,这也成为8月14日一些媒体综合报道时的信源之一。此文将信息改概括为“年终奖分摊至月计征个税”。不过,观察原文,这则原题为“新税法与原税法如何衔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三大问题”的电稿,并未旁证“47号文”,甚至是侧面否认了“47号文”所提新算法。

真正吊诡的事情此时到来,根据《齐鲁晚报》追记,正是8月14日,新华社又曾以“财经•权威新闻”的栏头播发一条题为“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的稿件,文中虽未直接言及年终奖计算方式,但主要条款均与“47号文”相似。今晨《解放日报》就此注明,“这次提及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个名称与上述两个公告全称都不一样……”

不过,显然没有太多媒体注意到其间的细微差别,在8月15日上午国税总局声明之前,不仅是那些面向纳税主力人群的市民报纸争相以“47号文”为头版头条,包括新华网等审核相对严格的媒体也纷纷援引转述,央视多个频道亦曾滚动播报,例如14日晨间《朝闻天下》那段《年终奖计税调整,避免多劳少得》。东方网已经在推荐评论,总结“年终奖个税新算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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