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30日 12:35:49

今日,检察日报社、人民检察、正义网、方圆律政发表联合声明,指责“大律师网”盗用其名称,误导公众。据悉,“大律师网”曾主办“第二届中国百强大律师评选活动”。
 
 做律师,谁不愿意做大律师呢?其利也,日进斗金,其名也,社会流传。名与利,俗之所好也,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是故永嘉学派,开宗明义“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物之所在,道则在焉”,是故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律师不讳言功利。
 
 然而,何为真正大律师,有名有利者即是乎?非也!真正之大律师,是如丹诺式的,永远站在弱者这边,为伸张正义而战,其利不多,其名千古。而今所谓之“大律师”有四:第一种,埋头赚钱,长袖善舞,官方场合常出现焉。第二种,舆论办案,网上知名,每案必造势,盖其缺人脉而付之于公众支持也。第三种,硬碰硬,以法律水平胜。第四种,各种评选所评出者。呜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人物,唯第三种律师能接受历史检验而持久不衰,其他不足道也,然酒香也怕巷子深,第三种律师如不出名,则亦埋没矣。
 
 我则以为,每个律师,都可以做当事人心中的大律师,尽职服务,维护权益,律师的功业莫大于此。每个律师,都可以做每个专业的大律师,从不同角度,促进法治进步,久而久之有一技之长,不亦乐乎。总而言之,社会名利,有之可以,无之亦无怨,不必虚名误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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