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值入学季,各种教育怪象纷呈上演。9月2日,在四川巴中市龙泉外国语学校,初三(2)班的班主任李老师要求表现差的学生,要写承诺书并交2000元保证金才能入学。家长认为老师是故意刁难,“明摆着不让孩子上学”,双方由此发生抓扯。李老师事后解释称,“保证金”只是一种督促手段,学校也无要求,自己纯粹是出于一片苦心。
事实上,享受李老师这片“苦心”的,并非只有这一位家长。据李老师交代,9月1日有两位家长交了保证金,当时也没开收据。只不过,她转过身就将这笔钱退了,并要求家长对孩子保密。“我这样做,是给学生压力,让他们明白父母的不容易,从此更加专心学习。”
这位老师的做法,看起来颇有些“苦肉计”的意味。不过,更多的人对此并未买账,而质疑其是以督促之名行敛财之实;或如那位家长所说的,是故意不让孩子上学,乃达到借“保证金”驱赶“差生”之目的。
应当说,在教育已越来越功利化的背景下,人们的这种质疑并非空穴来风。且不说学校或者老师以各种名义敛财已成常态,单说所谓“不让差生上学”,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学生成绩的合格率和升学率,是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家长从上而下、从外至内对老师最重要的评价指标。而学生成绩的好坏,往往直接影响着学校和老师的利益分配。基于此,希望自己班上的学生个个成绩好,大抵是老师们的普遍心愿。而对成绩差的学生,一些老师往往视其为包袱,认为此类学生“拖了全班的后腿”。由是,也就不难理解,在一些地方,为了升学率而出现中考前劝退学生这种反教育行为。
不过,质疑终归只是质疑,而非确证的事实。李老师此举的意图,是否是敛财或变相劝退学生,目前不好说。但退一步说,即便要求学生写承诺书,并交保证金真是一出“苦肉计”,如果这算是教育方法的话,那也是一种非常拙劣并极为失败的教育方法。
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容不得别人剥夺。而当着学生的面要求交保证金,给人造成“额外花钱买学”观感,俨然“花钱买官”。或许是出于“好心”,但其效果显然是恶劣的:不仅败坏了老师的形象,更为重要的是对成绩不好的学生的再次伤害,给学生和家长一种歧视之感。如此做法,非但不能让学生“更加专心学习”,反而可能因对老师产生抵触、鄙视心理而增加厌学情绪。
从这位老师的做法中,我们既看不到师者的些许智慧,更体会不到教育者的一丝爱心,而是对学生和家长的傲慢与偏见,乃至歧视。这是师德的堕落与畸形教育观的投射。学生表现差便被定性为“差生”,显然是一种错误的教育理念。现代教育提倡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学生。这意味着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而平等的个体。
学生有差异,但并无“差生”。正如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所指出的,学生的智能并无高低之分,只有智能倾向的不同和结构的差别。教育者的责任,即在“有教无类”的基础上,做到“因材施教”,发现并强化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而“差生”则是单纯以学习成绩或行为表现作为衡量标准的“标签”,这种评价方式,既背离了教育的本真,也是对生命多样化的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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