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鹏说,「每一个公民都有监督他人的权利,特别是监督公众人物在公共领域的事务」,「一个公民社会,首先得从监督公共人物开始,一个公共人物,如果连监督都不敢接受,很快就会变成公共厕所」。网民表示,「李承鹏是君子。选这样的人当人民代表,我赞同」;「这才是脊梁敢担当。这才是爷们够坦荡。好样的李承鹏」。

北京学者﹑「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说,独立候选人出现引起地方政府不安。这要从基层人大选举谈起。人大制度名义上是中国权力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实际权力并不在人大手中,而是在党的手里,人大的权力是虚化的。所以在基层人大的选举中,所有代表都是各方分配和平衡的结果,由党的组织部门严格挑选,再由人大保证选举产生。这样一种选举制度,在政治学中被称为分赃制度,在中国也可称为奖励制度。独立候选人就是要打破这个已经分配好的名单,得到选民的直接支持选上人大代表。这种打破事先分配好的代表名单的做法,当然不会得到地方党、政、人大的支持。当局认为,不管什么人,都不允许打破既有利益分配和平衡的格局。由于选举已事先安排好,选举程序就不重要了,对政府而言,重要的是结果,即事先安排好的参选者能选上。而百姓对基层人大选举兴趣一直不大,认为是一个「被选举」的过程。

李凡还说,在中国大陆虽然选举的法律制度的框架已经出现,但是离法治化相去甚远。主要问题是选举程序的细节漏洞比较多,给操纵选举提供了空间;其次是由于大量流动人口的存在给选举必需实行双过半的原则带来了困扰,而且找不到解决的办法,造成选举的复杂性;第三,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对待选举中大量涌现的贿选问题;第四是缺少法律援助的规定,选举程序不公平的问题没有办法在法院进行解决。

现在独立候选人出现,就发现选举制度和程序的设计漏洞百出,可被选举组织者操纵。以前,没有人关注这些程序细节,因为选举结果已经有了。这样的选举没有任何竞争性,徒有其名而已。现在恰恰因为独立候选人的出现,才使人们看到中国选举制度和选举程序的草率:这是一个漏洞百出、可以随意操纵的选举,离自由、公平、竞争的选举相差甚远。这样的选举被称为直接选举,是名不副实的。

法国国际播电台中文部特约记者史英强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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