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目标
中央政府再向地方施压
(2011-10-02)
早报导读 |
● 黄慧敏 北京特派员
为达成在今年内建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中国中央政府再向地方施压,无法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与购置政府办公楼。但为帮助地方政府完成任务,当局也呼吁优先处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债券发行申请。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是于周五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大该工程建设的推行力度。
未来五年建3600万套
保障性住房
所谓保障性住房是针对中低收入者而建的廉价房,并可进一步细分为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类别。为了解决房价高涨带来的问题,中国在其“十二五”规划中定下目标,要在未来五年里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让这类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其中,单是今年全中国就要建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
根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截至8月底,除了西藏以外,全中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已有86%开工。但报道引述匿名官员指出,“行百里者半九十”,如何推行这最后14%的项目难度最大。
中央政府列明制裁措施
为了在这最后的三个月里达成目标,中国政府周五发布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了制裁措施。指导意见指出,地方政府应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任何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土地用途者,将依法从严处理;没有按计划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城市,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楼。
指导意见也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考核制度,根据情况,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任何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者,也将被禁止申购租赁保障性住房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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