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是铁板一块。中国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极可能在今后的日子里发声(Li, 2010)。中国的最高领导层也不再一致。政治强人已退场,他们的背影也到了强弩之末。在逐渐开放的传媒中,新一代的高层领导人并没有提出任何具有说服力的治国理念,而他们之间不可避免的争斗却反映了利益冲突。在高层政治争权夺利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时,像悲悯的历史所显示的那样,或许也是中国迎来宪政的最重要的切入点。
宪政在中国还有希望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比较一下中国所有的宪法文本。看看中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是否有了进步。先看看本文讨论的两部文件。
《钦定宪法大纲》序言道:“夫宪法者,国家之根本法也,为君民所共守,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当率循,不容逾越”(小乔,2003)。 清帝国实行的是三权合一的专制体制,尽管在大纲中反复强调:“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但是,序言里明文规定,只有不逾越宪法的皇帝才能永远统治中国。这是多么大的进步啊!
《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序言:“中华民国宪法会议为发扬国光,巩固国圄,增进社会福利,拥护人道尊严,制兹宪法,宣布全国,永矢咸遵,垂之无极。”言简意骇,没有一句、一字党派话语的废话。宪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条),人人平等(第五条),可以弹劾大总统(第六十条)。
再看国民党的“训政时代”的宪法和共产党在新中国制定的最好的一部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1946年)序言:“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把个人放进宪法,这儿开了个头,用孙中山的思想禁锢中国人,为宪法设了个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宪法*)的长长的序言中有这样一句:“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此处删去一段)
众所周知,当今文明世界的普世价值主要是指:三权分立、一人一票、确保人权与民主的宪政制度。新旧政治文明的对垒正在从“权力枪授”向“权力民授”过渡。第三波的民主浪潮席卷地球村,没有一个角落能抵抗它的诱惑。
哀莫大于绝望。拒绝绝望。尽管失望俯拾皆是,宪政还是有希望的。首先,中国目前言论空前繁荣,自由讨论的风气弥漫大地,不仅仅是网上的文字自由,也包括了大学讲堂上的相对自由,尽管形同虚设的限制处处存在。对晚清历史和人物,对民国历史和人物,都有了前所未有的新认识、新评价。清朝祖上的家法早已烟消云散、孔家店可以被砸烂,国民党的“永矢咸遵”的宪法也已修改,“两个凡是”更是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为人不齿。没有任何神圣的东西是一层不变的。
其次,普世价值广为传播。假如福山在《历史的终结》(1992)里说的是对的,那么,作为世界的一部分,中国不能永远置身其外。中国已走过了拓荒期,走出了最黑暗的“文革”十年,经过了一百多年的腥风血雨,跌宕起伏,民智空前发达,自由、人权、平等、共和、宪政、民主这些所谓的外来的价值已不再陌生,已经被沉默的大多数所接受。只是他们暂时还被认为“民智未启,”还没有机会去实践。海纳百川固能成其广柔,有宽广的胸怀,取他人之精华,变中国之文化,才能早日走上无法抗拒的历史必由之路。
再次,尽管宪政仍然是百年望穿秋水的憧憬,法律却在现实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脚色。虽然许多案例仍然流于走过场,但是,走过场所显现出来的现实却能发人深省,对民智的发展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最后,中国不是铁板一块。中国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极可能在今后的日子里发声(Li, 2010)。中国的最高领导层也不再一致。政治强人已退场,他们的背影也到了强弩之末。在逐渐开放的传媒中,新一代的高层领导人并没有提出任何具有说服力的治国理念,而他们之间不可避免的争斗却反映了利益冲突。在高层政治争权夺利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时,像悲悯的历史所显示的那样,或许也是中国迎来宪政的最重要的切入点。
中国历史的步伐在革命浪漫主义豪放的冲击下总是缺乏应有的自重和制约。如今,在利益驱动下,失去理智的贪婪仍然在一天一天的膨胀,和平换届的新领导,在接受盛世的同时,也接下“国进民退”和腐败众生的局面。在下一轮以反腐领衔的再造政治的博弈中,宪政或许会有机会东山再起、卷土重来,再次处于中国政治生活的中心。(2011年10月于加拿大)
参考书目:略
注:本文节选自——
曹立群:《穿透历史的悲怆:回眸宪政在中国的发展》第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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