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赵小明报道)北京大兴区公民徐香玉为维护自己与村民的土地权利,于10月10日在大兴区饮马井村饮马井选区登记选民,后村委会称徐香玉不能参选。

10月11日徐香玉接到饮马井村村委会的电话通知,要她把户口本送到村委会。到了村委会,支部书记霍国强告诉徐香玉,你不能在村里参选,因为你是居民。徐香玉说:“饮马井是我的居住地又是我的户口所在地,我就在此选举。”霍国强又告诉徐香玉说镇里不让她在这选,又说12号上午开会研究她是否能在此参选。

徐香玉果然在10月12日早晨8点35分接到饮马井村委会的电话(010-69237514)通知,说接上级通知,徐香玉不能在饮马井村委会参加选举。徐香玉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气愤,决定立即去村委会走一趟,弄清楚到底什么原因,剥夺她的选举权利。

根据徐香玉的介绍,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饮马井村(七街)村委会不召开村民大会而是背着村民把全村几百亩宅基地、菜园地转让政府。村民按照国家物权法63条第2款: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规定,到大兴区法院起诉村委会,要求撤销其非法转让村民宅基地的决定(合同)。大兴法院竟裁定这是村规民约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不予受理。徐香玉因为向政府部门反映大兴法院非法拖延执行的问题,被大兴公安局拘留十日,9月27日,拘留期满才得以自由。

徐香玉  联系电话:1369130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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