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 14:02:35

  【赞审判长】  
   #北海案#为审查第一被告人两份讯问笔录的合法性,女审判长控制的法庭已用了三天时间来听取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还将继续。本案影响如此重大,坦承第一次尝试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审判长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其做到的耐心、坦诚、克制、果敢,值得所有律师尊敬,也值得所有司法官学习。
   坦率地说,北海案审判中,女审判长主持的庭审并非没有失当的地方。9月20日开庭时,不按起诉书所列被告人的顺序进行审理,不先审第一被告人裴日红,而是先审第二被告人裴金德;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未听取辩护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要求,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而是直接让公诉人对被告人发问;轮到辩护人发问时,又回溯程序,询问被告人裴金德对朱明勇和陈光武两位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的意见,使两位律师被“不用”,从而导致辩护人退庭。应该说,这是重大的失当。
   10月14日复庭前一天的协调会上,审判长对9月20日开庭时引起辩护人强烈质疑的问题作了解释,坦承第一次适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审理案件,经验不足。虽然对9月20日开庭情况的解释不那么令人信服,但10月14日复庭之后,审判长根据辩护人的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在三天庭审中,确实做到了我前面所说的耐心、坦诚、克制、果敢。我从中看到,审判长已经为本案的公正审理,做了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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