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利津县的一名6个月的孕妇因为强制引产而死亡,中国各地网民对这种粗暴执法的做法表示强烈愤慨。

中国反腐维权网报道,2011年10月14日,网友“老百姓1987”在新浪微博发文称山东利津县姜家庄村孕妇马继红被利津街道计生办强行带到利津县中心医院引产致死,该微博目前已被近千网友转载、评论。网友“老百姓1987”同时在其微博公布了死者马继红的照片。其微博称:马继红与其丈夫高学涛曾育两个孩子。这次已经怀孕6个月,2011年10月12日,利津街道计生办来了10多个人不顾马继红的安危,强行把马继红抓到了利津县中心医院做引产手术。作者还说,一个6个多月的孕妇,本月12号在输氧时,被计生局10多个人强行摘下氧气罩,做引产手术。而且在手术前还强制马继红按手印签字。下午4点进入手术室,一直没有消息,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晚上10点左右打开手术室门,手术室内无任何医护人员,马继红冰冷地躺在手术台上没有了呼吸。 本台记者打电话到山东利津县利津办事处要求查证这一消息,

“我想证实一下在利津办事处下面的姜家庄村有一位孕妇叫马继红,她是不是因为被强行引产最后死在手术台上?是不是有这个事情?”
工作人员:“对。”
记者:“你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如果一个6个月的孕妇是不是会强制引产呢?”
工作人员:“应该没有吧,我没有听说过。”
记者:“小孩太大的不会强制引产?政策应该是这样吗?”
工作人员:“具体的文件我不太懂。”
  
网友“老百姓1987”系死者马继红的亲属,并表示自己所言全部属实。“死者马继红的孩子还不知道她妈妈已经去世了,每天都哭着要找妈妈,我们向山东的媒体求助,但没有一个愿意出面,请求网友们关注这件事情。”是什么原因造成马继红一尸两命这一恶果?“老百姓1987”坦言与马继红超生和利津街道计生办强行抓马继红到利津县中心医院引产有直接关系。北京的律师程海说,不经本人同意就强迫堕胎是违法行为,

“第一个关于把人押去强制堕胎,强制堕胎根据我的了解情况好像没有必须要做掉这么一个法律。如果没有的话像刚才你讲的让她自己签字,表面上看是合法化和自愿的。实际上她是被逼的,是虚假的。其实强迫她堕胎这个行为就是一个违法行为。”

程海律师说,粗暴执法导致人死亡,有关部门应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个由于你的操作不当导致人死亡可以是一个过失杀人罪。按照我国刑法,因为他不是故意的,应构成犯罪了,我个人认为是这样。就是这些操作上的人员不再强制堕胎,只能是劝说嘛。强制堕胎本身就是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另外操作不当,导致孕妇死亡跟他有直接关系的话,那这些人员就构成犯罪了。我是这样看的。”

程海律师说,山东临沂等地的计划生育人员粗暴执法的做法曾遭到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的抨击,结果他被地方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今年9月刑满释放后又遭到地方官员的软禁,现在山东利津有出现孕妇被强制引产而死在手术台上的惨剧,他呼吁中央和山东有关部门对这一案件展开调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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