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 08:22:22

  
   小悦悦终于没活下来,引来众人一片唏嘘,刺痛了国人久已麻木的良心。我想假如先哲九泉之下有知,最先跌眼镜的一定是两千多年前的那位孟老夫子: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怎么都变成了这样?!我们似乎都不记得(甚至不知道),他曾信誓旦旦地用孺子入井这个假想的例子来证明“仁心”的普遍存在:你看这个小孩向一口井爬过去,快要掉下去了,你只要是人就一定会上前把她抱起,至少心里会有这种冲动。现在就有这么一位不幸被碾轧的孩子躺在地上,那十八位路人竟无动于衷、若无其事,任由她走向死亡,最后还是一位良知未泯的拾荒阿姨将她救起,而她因为做了这么一件在孟子看来凡是人都该做的事情而几乎成了当代道德楷模。我不知道这十八位路人究竟是因为害怕遭讹等顾虑而打消了救人念头,还是压根就没动过这念头;总之,他们用自己的不行为否定了孟子以为不证自明的真理:人者,仁也;凡人都有恻隐、同情之心,在生死存亡之际会出手相救,至少对面临生命危险的儿童不会见死不救。
   其实,我相信国人的实际道德状态不至于那么糟糕,过路人中必定还是有人想救,但是之所以见死不救,最大的“理由”莫过于明哲保身:自南京彭宇案发后,见义勇为、热心救人者遭讹诈在全国已不止一起,致使国人谈“救人”色变,即便遇到触动自己恻隐之心的险情也绝不敢轻易出手相救;甚至有人称那位拾荒阿姨之所以敢救人,也正是因为穷,所以不怕讹诈,似乎财富就是道德的死地。这种由道德堕落和制度愚蠢共同造成的当代中国特色现象,盖孟老夫子当年始料未及。如果好事做不成,反被敲竹杠,甚至惹上牢狱之灾,那么即便孺子遭遇生命危险,是否相救似乎确实成了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见死不救,孟子势必也能理解;不过这样一来,他的那个例子就不好用了。在制度和道德交替堕落的环境下,要证明国人是否还具备常人所应有的善心,还真成了一件形而上的难事。面对悦悦之死,连睿智而善辩的“亚圣”都要无语了。
   当然,孟子不会真的无语,他一定有一大套道理要开导当代中国人。以孔孟为代表,儒家学说的精华在于不断提示人的内在价值,并促使每个人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而让自己的行为符合人的真性。趋利避害固然是人的本性,但人并不只是一个各种感觉附体的虚壳,人的行为并不简单受各种外在的利害关系摆布。相反,“人人有贵于己者”;每个人生来都有上天赋予的良善本性和内在尊严,人的行为必须和自己的真性相称,否则就等于自暴自弃,自己贬损自己的价值和尊严。既然人人都有尊严,人不仅有维护自己尊严的权利,更有尊重他人尊严的义务。事实上,两者没有任何矛盾;如果一个人不尊重他人甚至有意损害他人的尊严,自己怎么可能有尊严呢?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的一种方式;爱护别人,也是爱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因为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保全了善的真性。因此,救人固然是对别人好,但首先是对自己好;见死不救看上去自己毫发无损,实际上是在贬损和侮辱自己。
   儒家君子“行己有耻”,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有尊严,不会去做贬损自我尊严的事情而让自己感到耻辱。小人则看不到自己的尊贵与尊严,因而做事无所顾忌;只要不受法律惩罚,偷了便宜就是好,高兴还来不及,有什么耻不耻的?遇到小悦悦这样的情况,君子和小人的行为截然不同。一个君子会毫不犹豫出手相救,而不会有其它考虑,因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救人固然可能遭遇讹诈等风险,但见死不救却是对生命的漠视和摧残,还有什么比这更严重的道德犯罪!做此一件事,足以让自己耻辱和愧疚一辈子;与此相比,那点风险算什么?又何故让自己的良心受煎熬?一个小人则视情况而定:如果自己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那么内心难免受到触动,或许会出手搭救,至少打个120急救电话;但是如有任何风险,那就装作没看见,反正自己不能吃亏。然而,在孟子眼里,这么做表面上没吃亏,保全了自己,实际上是吃大亏,因为他伤害了自己的良知和本性,把自己从一个值得尊重的人降格为面对生命都不知敬畏的麻木不仁的动物。儒家教诲的根本在于,人没有必要如此对不起自己;其实只要敢于诚实反思、面对自我,人人都能发现自己的内在尊贵,人人都能以符合自己真性的方式有尊严地活着。
   在经过几十年“运动”、“斗争”、“批判”之后,儒家道德传统被清剿殆尽,留下所谓的当代“信仰危机”,其实就是道德人格空壳化的结果。每个人都成了纯粹受物欲驱使的小人,为了趋利无所不为,为了避害自甘堕落。对于那18个置若罔闻的路人,孟子的诠释只能是当代中国小人太多了吧。悦悦之死之所以是中国社会的耻辱,正是因为太多的国人似乎已彻底忘记了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把自己降格到只知道趋利避害的一般动物的份上。顾了小我,却丢了大我;保全了利益,却失去了人格。这种占小便宜吃大亏的“买卖”之所以屡屡发生,都是因为国人失去了反躬自省的能力——用孟子自己的话说,“弗思甚也!”以至不知不觉中,道德集体滑坡到人类文明的底线。当然,人格堕落的后果远不止体现在悦悦一件事上;看看每天发生在我们周围的那么多事,根子不正在于我们早已把祖宗的教诲忘得一干二净吗?
   彭宇案等制度缺陷固然对救死扶伤提高了道德难度,却不能为国人的道德冷漠负责。事实上,制度弊端本身也至少部分是多数人的冷漠造成的。不合理的制度是套在每一个人身上的枷锁,是每个人的人格正常发展的障碍;不合理的制度长期存在,应被视为每个人的耻辱,但是究竟有多少人起来为洗刷自己的耻辱抗争过呢?
   今日重温儒家的教诲,兴许能帮助改造国人的道德与制度现状。毕竟,人是有智慧的,有知觉的,有良知的。人可以做一个君子,小心呵护自己的“良知良能”;也可以做一个小人,忽视、忘却甚至摧残那点赋予自己尊贵的东西。儒家无非是在提醒我们,人生好比一幕剧,剧中的角色是由每一个人自己选的。既如此,干嘛非要给自己选一个丑陋的反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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