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 11:29:12

  徐天明律师关于请求调查打人事件并进行维权的报告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
   深圳市律师协会:
   本人系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北海裴日红等人的故意伤害案中,是黄子富的辩护人。今年以来,由于公安局和检察院不断补充新的证据并变更起诉书,致使裴日红等人故意伤害案曾在多次确定开庭时间后一再改期,最后于 2011年9月20日开庭半天后休庭。本次开庭是继9月20日庭审后的复庭。于2011年10月14日开始,至10月21日已连开八天。
      在2011年10月21日下午5点40分左右,几名辩护律师在当天庭审结束后,按照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专为辩护律师指定的西门出去乘车。在等待的士过程中,被一帮约20名左右的不明身份人士围攻,矛头对准杨金柱律师。我当时正注视着右边的杨金柱律师,未料到左边突然冒出几个人,其中一名三四十岁的女人对着我的左脸狠狠一个巴掌,掌声响亮,我的眼镜也被打下。由于局势危险,我们一起退进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内,直到第二天凌晨才敢离开。在此期间,我们要求北海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来安抚和解决安全问题,但他们始终不肯露面。
   在辩护律师被围攻和殴打过程中,没有一个律师与这些不明人士说一句话,更遑论争吵。我们自始至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而我们离开的法院西门,完全是按照法院的专门部署、前些天天天出入的大门。但在我本人报警并做了笔录、杨金柱律师以证人身份做了笔录后,在当晚的北海新闻网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此事的说明,该说明称律师不按指定路线行走、与对方发生争吵,且录像显示并未被打。如此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声明,堂而皇之地以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的名义,出现在政府网站上,令人惊诧莫名。
   如果围攻、打人事件不成立,则律师有诬告陷害之嫌。如果成立,则围攻、打人者为何胆敢在光天化日下,公然对履行职务的律师大打出手?出手后为何又被公安局庇护着?举国关注的案件的律师进行辩护尚且如此凶险,那些关注度低的案件,律师又如何敢有效、正确地履行一名中国律师的辩护职责?
   本人自2011年7月接受黄子富父亲的委托后,为做好辩护,多次来到北海。但已有多次被围攻的经历。7月18日曾在陈光武律师的房间,被围攻四个多小时而不能脱身。后来在看守所门口,也被围攻、谩骂、吐痰。而在10月14日开始的庭审中,出庭作证的警察,居然当着法官和旁听群众,在庄严的国徽下,对律师发出了“你给我小心一点”的公然威胁。
   结合这一系列事件,我深感事态严重,深感民众和律师一样都没有任何安全感,深感中国的法律,在这里被严重扭曲和蹂躏。因此,为澄清事实、还原真相、惩治凶手、树立正气、弘扬法治,我作为各级律协的一员,恳请相关律协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为我进行切实的维权。
   专此报告,并致敬礼!
   
                                        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天明
    电话:13923456231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上一篇: 北海案全体参与律师沉痛悼念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37) 评论数(0)

0

本博文相关点评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