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今天上午表決通過修改身分證法,規定未來民眾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分證,應當登記指紋資訊。

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上午完成了居民身分證法修正草案的修法工作。

中新社表示,修改後的居民身分證法加強了對泄露公民個人資訊行為的處罰。根據相關條款,泄露公民個人資訊,不僅要面臨刑事處罰,還要承擔經濟賠償等民事責任。

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之前在向會議作說明時表示,在身分證中加入指紋資訊,國家機關及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可以透過電腦判斷,準確地進行人證同一性認定。

目前第1代、第2代身分證共用造成許多不便,新的居民身分證法規定,第1代身分證將在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領取的身分證,仍可使用到有效期。

(中新社)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